子!昔蒯聵違命出奔,輒距而不納,春秋是之。衞太子得罪先帝,亡不卽死,今來自詣,此罪人也!」遂送詔獄。天子與大將軍霍光聞而嘉之曰:「公卿大臣當用有經術、明於大誼者。」繇是不疑名聲重於朝廷,在位者皆自以不及也。廷尉驗治何人,竟得姦詐,本夏陽人,姓成,名方遂,居湖,以卜筮為事。有故太子舍人嘗從方遂卜,謂曰:「子狀貌甚似衞太子。」方遂心利其言,冀得以富貴。坐誣罔不道,要斬。
夏,六月,封上官安為桑樂侯。安日以驕淫,受賜殿中,對賓客言:「與我壻飲,大樂!」見其服飾,使人歸,欲自燒物。子病死,仰而罵天。其頑悖如此。
罷儋耳、真番郡。
秋,大鴻臚廣明、軍正王平擊益州,斬首、捕虜三萬餘人,獲畜產五萬餘頭。
諫大夫杜延年見國家承武帝奢侈、師旅之後,數為大將軍光言:「年歲比不登,流民未盡還,宜脩孝文時政,示以儉約、寬和,順天心,說民意,年歲宜應。」光納其言。延年,故御史大夫周之子也。
昭帝始元六年(庚子、前八一年)
春,二月,詔有司問郡國所舉賢良、文學,民所疾苦、敎化之要,皆對:「願罷鹽、鐵、酒榷、均輸官,毋與天下爭利,示以儉節,然後敎化可興。」桑弘羊難,以為:「此國家大業,所以制四夷,安邊足用之本,不可廢也。」於是鹽鐵之議起焉。
初,蘇武旣徙北海上,稟食不至,掘野鼠、去草實而食之。杖漢節牧羊,臥起操持,節旄盡落。武在漢,與李陵俱為侍中;陵降匈奴,不敢求武。久之,單于使陵至海上,為武置酒設樂,因謂武曰:「單于聞陵與子卿素厚,故使來說足下,虛心欲相待。終不得歸漢,空自苦;亡人之地,信義安所見乎!足下兄弟二人,前皆坐事自殺;來時,太夫人已不幸;子卿婦年少,聞已更嫁矣;獨有女弟二人、兩女、一男,今復十餘年,存亡不可知。人生如朝露,何久自苦如此!陵始降時,忽忽如狂,自痛負漢,加以老母繫保宮。子卿不欲降,何以過陵!且陛下春秋高,法令無常,大臣無罪夷滅者數十家。安危不可知,子卿尚復誰為乎!」武曰:「武父子無功德,皆為陛下所成就,位列將,爵通侯,兄弟親近,常願肝腦塗地。今得殺身自效,雖斧鉞、湯鑊,誠甘樂之!臣事君,猶子事父也;子為父死,無所恨。願勿復再言!」陵與武飲數日,復曰:「子卿壹聽陵言!」武曰:「自分已死久矣,王必欲降武,請畢今日之驩,効死於前!」陵見其至誠,喟然嘆曰:「嗟乎,義士!陵與衞律之罪上通於天!」因泣下霑衿,與武決去。賜武牛羊數十頭。
後陵復至北海上,語武以武帝崩。武南鄉號哭歐血,旦夕臨,數月。及壺衍鞮單于立,母閼氏不正,國內乖離,常恐漢兵襲之,於是衞律為單于謀,與漢和親。漢使至,求蘇武等,匈奴詭言武死。後漢使復至匈奴,常惠私見漢使,敎使者謂單于,言:「天子射上林中,得鴈,足有係帛書,言武等在某澤中。」使者大喜,如惠語以讓單于。單于視左右而驚,謝漢使曰:「武等實在。」乃歸武及馬宏等。馬宏者,前副光祿大夫王忠使西國,為匈奴所遮;忠戰死,馬宏生得,亦不肯降。故匈奴歸此二人,欲以通善意。於是李陵置酒賀武曰:「今足下還歸,揚名於匈奴,功顯於漢室,雖古竹帛所載,丹青所畫,何以過子卿!陵雖駑怯,令漢貰陵罪,全其老母,使得奮大辱之積志,庶幾乎曹柯之盟,此陵宿昔之所不忘也。收族陵家,為世大戮,陵尚復何顧乎!已矣,令子卿知吾心耳!」陵泣下數行,因與武決。
單于召會武官屬,前已降及物故,凡隨武還者九人。旣至京師,詔武奉一太牢謁武帝園廟,拜為典屬國,秩中二千石,賜錢二百萬,公田二頃,宅一區。武留匈奴凡十九歲,始以強壯出,及還,須髮盡白。霍光、上官桀與李陵素善,遣陵故人隴西任立政等三人俱至匈奴招之。陵曰:「歸易耳,丈夫不能再辱!」遂死於匈奴。
夏,旱。
秋,七月,罷榷酤官,從賢良、文學之議也。武帝之末,海內虛耗,戶口減半。霍光知時務之要,輕傜薄賦,與民休息。至是匈奴和親,百姓充實,稍復文、景之業焉。
詔以鉤町侯毋波率其邑君長、人民擊反者有功,立以為鉤町王。賜田廣明爵關內侯。
昭帝元鳳元年(辛丑、前八O年)
春,武都氐人反,遣執金吾馬適建、龍頟侯韓增、大鴻臚田廣明將三輔、太常徒,皆免刑,擊之。
夏,六月,赦天下。
秋,七月,乙亥晦,日有食之,旣。
八月,改元。
上官桀父子旣尊,盛德長公主,欲為丁外人求封侯,霍光不許。又為外人求光祿大夫,欲令得召見,又不許。長主大以是怨光,而桀、安數為外人求官爵弗能得,亦慚。又桀妻父所幸充國為太醫監,闌入殿中,下獄當死;冬月且盡,蓋主為充國入馬二十匹贖罪,乃得減死論。於是桀、安父子深怨光而重德蓋主。自先帝時,桀已為九卿,位在光右,及父子並為將軍,皇后親安女,光乃其外祖,而顧專制朝事,由是與光爭權。燕王旦自以帝兄不得立,常懷怨望。及御史大夫桑弘羊建造酒榷、鹽、鐵,為國興利,伐其功,欲為子弟得官,亦怨恨光。於是蓋主、桀、安、弘羊皆與旦通謀。
旦遣孫縱之等前後十餘輩,多齎金寶、走馬賂遺蓋主、桀、弘羊等。桀等又詐令人為燕王上書,言:「光出都肄郎、羽林,道上稱〈走畢〉,太官先置。」又引「蘇武使匈奴二十年不降,乃為典屬國;大將軍長史敞無功,為搜粟都尉;又擅調益莫府校尉。光專權自恣,疑有非常。臣旦願歸符璽,入宿衞,察姦臣變。」候司光出沐日奏之。桀欲從中下其事,弘羊當與諸大臣共執退光。書奏,帝不肯下。明旦,光聞之,止畫室中不入。上問:「大將軍安在?」左將軍桀對曰:「以燕王告其罪,故不敢入。」有詔:「召大將軍。」光入,免冠、頓首謝。上曰:「將軍冠!朕知是書詐也,將軍無罪。」光曰:「陛下何以知之?」上曰:「將軍之廣明都郎,近耳;調校尉以來,未能十日,燕王何以得知之!且將軍為非,不須校尉。」是時帝年十四,尚書、左右皆驚。而上書者果亡,捕之甚急。桀等懼,白上:「小事不足遂。」上不聽。後桀黨與有譖光者,上輒怒曰:「大將軍忠臣,先帝所屬以輔朕身,敢有毀者坐之!」自是桀等不敢復言。
李德裕論曰:人君之德,莫大於至明,明以照姦,則百邪不能蔽矣,漢昭帝是也。周成王有慚德矣;高祖、文、景俱不如也。成王聞管、蔡流言,遂使周公狼跋而東。漢高聞陳平去魏背楚,欲捨腹心臣。漢文惑季布使酒難近,罷歸股肱郡;疑賈生擅權紛亂,復疏賢士。景帝信誅晁錯兵解,遂戮三公。所謂「執狐疑之心,來讒賊之口」。使昭帝得伊、呂之佐,則成、康不足侔矣。
桀等謀令長公主置酒請光,伏兵格殺之,因廢帝,迎立燕王為天子。旦置驛書往來相報,許立桀為王,外連郡國豪桀以千數。旦以語相平,平曰:「大王前與劉澤結謀,事未成而發覺者,以劉澤素夸,好侵陵也。平聞左將軍素輕易,車騎將軍少而驕,臣恐其如劉澤時不能成,又恐旣成反大王也。」旦曰:「前日一男子詣闕,自謂故太子,長安中民趣鄉之,正讙不可止。大將軍恐,出兵陳之,以自備耳。我,帝長子,天下所信,何憂見反!」後謂羣臣:「蓋主報言,獨患大將軍與右將軍王莽。今右將軍物故,丞相病,幸事必成,徵不久。」令羣臣皆裝。
安又謀誘燕王至而誅之,因廢帝而立桀。或曰:「當如皇后何?」安曰:「逐麋之狗,當顧菟邪!且用皇后為尊,一旦人主意有所移,雖欲為家人亦不可得。此百世之一時也!」會蓋主舍人父稻田使者燕倉知其謀,以告大司農楊敞。敞素謹,畏事,不敢言,乃移病臥,以告諫大夫杜延年;延年以聞。九月,詔丞相部中二千石逐捕孫縱之及桀、安、弘羊、外人等,幷宗族悉誅之;蓋主自殺。燕王旦聞之,召相平曰:「事敗,遂發兵乎?」平曰:「左將軍已死,百姓皆知之,不可發也!」王憂懣,置酒與羣臣、妃妾別。會天子以璽書讓旦,旦以綬自絞死,后、夫人隨旦自殺者二十餘人。天子加恩,赦王太子建為庶人,賜旦諡曰刺王。皇后以年少,不與謀,亦霍光外孫,故得不廢。
庚午,右扶風王訢為御史大夫。
冬,十月,封杜延年為建平侯,燕倉為宜城侯,故丞相徵事任宮捕得桀,為弋陽侯,丞相少史王山壽誘安入府,為商利侯。久之,文學濟陰魏相對策,以為:「日者燕王為無道,韓義出身強諫,為王所殺。義無比干之親而蹈比干之節,宜顯賞其子以示天下,明為人臣之義。」乃擢義子延壽為諫大夫。
大將軍光以朝無舊臣,光祿勳張安世自先帝時為尚書令,志行純篤,乃白用安世為右將軍兼光祿勳以自副焉。安世,故御史大夫湯之子也。光又以杜延年有忠節,擢為太僕、右曹、給事中。光持刑罰嚴,延年常輔之以寬。吏民上書言便宜,輒下延年平處復奏。可官試者,至為縣令;或丞相、御史除用,滿歲,以狀聞;或抵其罪法。
是歲匈奴發左、右部二萬騎為四隊,並入邊為寇。漢兵追之,斬首、獲虜九千人,生得甌脫王;漢無所失亡。匈奴見甌脫王在漢,恐,以為道擊之,卽西北遠去,不敢南逐水草;發人民屯甌脫。
昭帝元鳳二年(壬寅、前七九年)
夏,四月,上自建章宮徙未央宮。
六月,赦天下。
是歲,匈奴復遣九千騎屯受降城以備漢,北橋余吾水,令可度,以備奔走;欲求和親,而恐漢不聽,故不肯先言,常使左右風漢使者。然其侵盜益希,遇漢使愈厚,欲以漸致和親。漢亦羈縻之。
昭帝元鳳三年(癸卯,前七八年)
春,正月,泰山有大石自起立;上林有柳樹枯僵自起生;有蟲食其葉成文,曰「公孫病已立」。符節令魯國眭弘上書,言:「大石自立,僵柳復起,當有匹庶為天子者。枯樹復生,故廢之家公孫氏當復興乎?漢家承堯之後,有傳國之運,當求賢人禪帝位,退自封百里,以順天命。」弘坐設妖言惑衆伏誅。
匈奴單于使犂汙王窺邊,言酒泉、張掖兵益弱,出兵試擊,冀可復得其地。時漢先得降者,聞其計,天子詔邊警備。後無幾,右賢王、犂汙王四千騎分三隊,入日勒、屋蘭、番和。張掖太守、屬國都尉發兵擊,大破之,得脫者數百人。屬國義渠王射殺犂汙王,賜黃金二百斤,馬二百匹,因封為犂汙王。自是後,匈奴不敢入張掖。
燕、蓋之亂,桑弘羊子遷亡,過父故吏侯史吳;後遷捕得,伏法。會赦,侯史吳自出繫獄。廷尉王平少府徐仁雜治反事,皆以為「桑遷坐父謀反而侯史吳臧之,非匿反者,乃匿為隨者也」,卽以赦令除吳罪。後侍御史治實,以「桑遷通經術,知父謀反而不諫爭,與反者身無異。侯史吳故三百石吏,首匿遷,不與庶人匿隨從者等,吳不得赦。」奏請覆治,劾廷尉、少府縱反者。少府徐仁,卽丞相車千秋女壻也,故千秋數為侯史吳言;恐大將軍光不聽,千秋卽召中二千石、博士會公車門,議問吳法。議者知大將軍指,皆執吳為不道。明日,千秋封上衆議。光於是以千秋擅召中二千石以下,外內異言,遂下廷尉平、少府仁獄。朝廷皆恐丞相坐之。太僕杜延年奏記光曰:「吏縱罪人,有常法。今更詆吳為不道,恐於法深。又,丞相素無所守持而為好言於下,盡其素行也。至擅召中二千石,甚無狀。延年愚以為丞相久故及先帝用事,非有大故,不可棄也。間者民頗言獄深,吏為峻詆;今丞相所議,又獄事也,如是以及丞相,恐不合衆心,羣下讙譁,庶人私議,流言四布。延年竊重將軍失此名於天下也。」光以廷尉、少府弄法輕重,卒下之獄。夏,四月,仁自殺,平與左馮翊賈勝胡皆要斬。而不以及丞相,終與相竟。延年論議持平,合和朝廷,皆此類也。
冬,遼東烏桓反。初,冒頓破東胡,東胡餘衆散保烏桓及鮮卑山為二族,世役屬匈奴。武帝擊破匈奴左地,因徙烏桓於上谷、漁陽、右北平、遼東塞外,為漢偵察匈奴動靜。置護烏桓校尉監領之,使不得與匈奴交通。至是,部衆漸強,遂反。
先是,匈奴三千餘騎入五原,殺略數千人;後數萬騎南旁塞獵,行攻塞外亭障,略取吏民去。是時漢邊郡烽火候望精明,匈奴為邊寇者少利,希復犯塞。漢復得匈奴降者,言烏桓嘗發先單于冢,匈奴怨之,方發二萬騎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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