慰諭,下詔以綝為丞相、荊州牧,增邑五縣;以恩為御史大夫、衞將軍、中軍督,封縣侯。孫據、幹、闓皆拜將軍,封侯。又以長水校尉張布為輔義將軍,封永康侯。
先是,丹陽太守李衡數以事侵琅邪王,其妻習氏諫之,衡不聽。琅邪王上書乞徙他郡,詔徙會稽。及琅邪王卽位,李衡憂懼,謂妻曰:「不用卿言,以至於此。吾欲奔魏,何如?」妻曰:「不可。君本庶民耳,先帝相拔過重,旣數作無禮,而復逆自猜嫌,逃叛求活,以此北歸,何面目見中國人乎!」「琅邪王素好善慕名,方欲自顯於天下,終不以私嫌殺君明矣。可自囚詣獄,表列前失,顯求受罪。如此,乃當逆見優饒,非但直活而已。」衡從之。吳主詔曰:「丹陽太守李衡,以往事之嫌,自拘司敗。夫射鉤、斬袪,在君為君,其遣衡還郡,勿令自疑。」又如威遠將軍,授以棨戟。
己丑,吳主封故南陽王和子皓為烏程侯。
羣臣奏立皇后、太子,吳主曰:「朕以寡德,奉承洪業,涖事日淺,恩澤未敷,后妃之號,嗣子之位,非所急也。」有司固請,吳主不許。
孫綝奉牛酒詣吳主,吳主不受,齎詣左將軍張布;酒酣,出怨言曰:「初廢少主時,多勸吾自為之者;吾以陛下賢明,故迎之。帝非我不立,今上禮見拒,是與凡臣無異,當復改圖耳。」布以告吳主,吳主銜之,恐其有變,數加賞賜。戊戌,吳主詔曰:「大將軍掌中外諸軍事,事統煩多,其加衞將軍、御史大夫恩侍中,與大將軍分省諸事。」或有告綝懷怨侮上,欲圖反者,吳主執以付綝,綝殺之,由是益懼,因孟宗求出屯武昌,吳主許之。綝盡敕所督中營精兵萬餘人,皆令裝載,又取武庫兵器,吳主咸令給與。綝求中書兩郎典知荊州諸軍事,主者奏中書不應外出,吳主特聽之。其所請求,一無違者。
將軍魏邈說吳主曰:「綝居外,必有變。」武衞士施朔又告綝謀反。吳主將討綝,密問輔義將軍張布,布曰:「左將軍丁奉,雖不能吏書,而計略過人,能斷大事。」吳主召奉告之,且問以計畫,奉曰:「丞相兄弟支黨甚盛,恐人心不同,不可卒制;可因臘會有陛兵以誅之。」吳主從之。
十二月,丁卯,建業中謠言明會有變,綝聞之,不悅。夜,大風,發屋揚沙,綝益懼。戊辰,臘會,綝稱疾不至;吳主強起之,使者十餘輩,綝不得已,將入,衆止焉。綝曰:「國家屢有命,不可辭。可豫整兵,令府內起火,因是可得速還。」遂入,尋而火起,綝求出,吳主曰:「外兵自多,不足煩丞相也。」綝起離席,奉、布目左右縛之。綝叩頭曰:「願徙交州。」吳主曰:「卿何不徙滕胤、呂據於交州乎!」綝復曰:「願沒為官奴。」吳主曰:「卿何不以胤、據為奴乎!」遂斬之。以綝首令其衆曰:「諸與綝同謀者,皆赦之。」放仗者五千人。孫闓乘船欲降北,追殺之。夷綝三族,發孫峻棺,取其印綬,斲其木而埋之。
己巳,吳主以張布為中軍督。改葬諸葛恪、滕胤、呂據等,其罹恪等事遠徒者,一切召還。朝臣有乞為諸葛恪立碑者,吳主詔曰:「盛夏出軍,士卒傷損,無尺寸之功,不可謂能;受託孤之任,死於豎子之手,不可謂智。」遂寢。
初,漢昭烈留魏延鎮漢中,皆實兵諸圍以禦外敵,敵若來攻,使不得入。及興勢之役,王平捍拒曹爽,皆承此制。及姜維用事,建議以為「錯守諸圍,適可禦敵,不獲大利。不若使敵至,諸圍皆斂兵聚穀,退就漢、樂二城,聽敵入平,重關頭鎮守以捍之,令游軍旁出以伺其虛。敵攻關不克,野無散穀,千里運糧,自然疲乏;引退之日,然後諸城並出,與游軍幷力搏之,此殄敵之術也。」於是漢主令督漢中胡濟卻住漢壽,監軍王含守樂城,護軍蔣斌守漢城。
高貴鄉公甘露四年(己卯、二五九年)
春,正月,黃龍二見寧陵井中。先是,頓丘、冠軍、陽夏井中屢有龍見,羣臣以為吉祥,帝曰:「龍者,君德也。上不在天,下不在田,而數屈於井,非嘉兆也。」作潛龍詩以自諷,司馬昭見而惡之。
夏,六月,京陵穆侯王昶卒。
漢主封其子諶為北地王,詢為新興王,虔為上黨王。尚書令陳祗以巧佞有寵於漢主,姜維雖位在祗上,而多率衆在外,希親朝政,權任不及祗。秋,八月,丙子,祗卒;漢主以僕射義陽董厥為尚書令,尚書諸葛瞻為僕射。
冬,十一月,車騎將軍孫壹為婢所殺。
是歲,以王基為征南將軍,都督荊州諸軍事。
元皇帝景元元年(庚辰、二六O年)
春,正月,朔,日有食之。
夏,四月,詔有司率遵前命,復進大將軍昭位相國,封晉公,加九錫。
帝見威權日去,不勝其忿。五月,己丑,召侍中王沈、尚書王經、散騎常侍王業,謂曰:「司馬昭之心,路人所知也。吾不能坐受廢辱,今日當與卿自出討之。」王經曰:「昔魯昭公不忍季氏,敗走失國,為天下笑。今權在其門,為日久矣,朝廷四方皆為之致死,不顧逆順之理,非一日也。且宿衞空闕,兵甲寡弱,陛下何所資用;而一旦如此,無乃欲除疾而更深之邪!禍殆不測,宜見重詳。」帝乃出懷中黃素詔投地曰:「行之決矣!正使死何懼,況不必死邪!」於是入白太后。沈、業奔走告昭,呼經欲與俱,經不從。帝遂拔劍升輦,率殿中宿衞蒼頭官僮鼓譟而出。昭弟屯騎校尉伷遇帝於東止車門,左右呵之,伷衆奔走。中護軍賈充自外入,逆與帝戰於南闕下,帝自用劍。衆欲退,騎督成倅弟太子舍人濟問充曰:「事急矣,當云何?」充曰;「司馬公畜養汝等,正為今日。今日之事,無所問也!」濟卽抽戈前刺帝,殞于車下。昭聞之,大驚,自投於地。太傅孚奔往,枕帝股而哭甚哀,曰:「殺陛下者,臣之罪也!」
昭入殿中,召羣臣會議。尚書左僕射陳泰不至,昭使其舅尚書荀顗召之,泰曰:「世之論者以泰方於舅,今舅不如泰也。」子弟內外咸共逼之,乃入,見昭,悲慟,昭亦對之泣曰:「玄伯,卿何以處我?」泰曰:「獨有斬賈充,少可以謝天下耳。」昭久之曰:「卿更思其次。」泰曰:「泰言惟有進於此,不知其次。」昭乃不復更言。顗,彧之子也。
太后下令,罪狀高貴鄉公,廢為庶人,葬以民禮。收王經及其家屬付廷尉。經謝其母,母顏色不變,笑而應曰:「人誰不死,正恐不得其所;以此幷命,何恨之有!」及就誅,故吏向雄哭之,哀動一市。王沈以功封安平侯。庚寅,太傅孚等上言,請以王禮葬高貴鄉公,太后許之。
使中護軍司馬炎迎燕王宇之子常道鄉公璜於鄴,以為明帝嗣。炎,昭之子也。
辛卯,羣公奏太后自今令書皆稱詔制。
癸卯,司馬昭固讓相國、晉公、九錫之命,太后詔許之。
戊申,昭上言:「成濟兄弟大逆不道,夷其族。」
六月,癸丑,太后詔常道鄉公更名奐。甲寅,常道鄉公入洛陽,是日,卽皇帝位,年十五,大赦,改元。
丙辰,詔進司馬昭爵位九錫如前,昭固讓,乃止。
癸亥,以尚書右僕射王觀為司空。
吳都尉嚴密建議作浦里塘,羣臣皆以為難;唯衞將軍陳留濮陽興以為可成,遂會諸軍民就作,功費不可勝數。士卒多死亡,民大愁怨。
會稽郡謠言王亮當還為天子,而亮宮人告亮使巫禱祠,有惡言,有司以聞。吳主黜亮為候官侯,遣之國;亮自殺,衞送者皆伏罪。
冬,十月,陽鄉肅侯王觀卒。
十一月,詔尊燕王,待以殊禮。
十二月,甲午,以司隸校尉王祥為司空。
尚書王沈為豫州刺史。初到,下敎敕屬城及士民曰:「若有能陳長吏可否,說百姓所患者,給穀五百斛。若說刺史得失,朝政寬猛者,給穀千斛。」主簿陳廞、褚〈契,大改石〉入白曰:「敎旨思聞苦言,示以勸賞。竊恐拘介之士或憚賞而不言,貪昧之人將慕利而妄舉。苛不合宜,賞不虛行,則遠聽者未知當否之所在,徒見言之不用,因謂設而不行。愚以為告下之事,可少須後。」沈又敎曰:「夫興益於上,受分於下,斯乃君子之操,何不言之有!」褚〈契,大改石〉復白曰:「堯、舜、周公所以能致忠諫者,以其款誠之心著也。冰炭不言而冷熱之質自明者,以其有實也。若好忠直,如冰炭之自然,則諤諤之言將不求而自至。若德不足以配唐、虞,明不足以並周公,實不可以同冰炭,雖懸重賞,忠諫之言未可致也。」沈乃止。
元帝景元二年(辛巳、二六一年)
春,三月,襄陽太守胡烈表言:「吳將鄧由、李光等十八屯同謀歸化,遣使送質任,欲令郡兵臨江迎拔。」詔王基部分諸軍徑造沮水以迎之。「若由等如期到者,便當因此震蕩江表。」基馳驛遺司馬昭書,說由等可疑之狀,「且當清澄,未宜便舉重兵深入應之。」又曰:「夷陵東西皆險陿,竹木叢蔚,卒有要害,弩馬不陳。今者筋角濡弱,水潦方降,廢盛農之務,要難必之利,此事之危者也。姜維之趣上邽,文欽之據壽春,皆深入求利,以取覆沒,此近事之鑒戒也。嘉平已來,累有內難,當今之宜,當務鎮安社稷,撫寧上下,力農務本,懷柔百姓,未宜動衆以求外利也。」昭累得基書,意狐疑,敕諸軍已上道者,且權停住所在,須候節度。基復遺昭書曰:「昔漢祖納酈生之說,欲封六國,寤張良之謀而趣銷印。基謀慮淺短,誠不及留侯,亦懼襄陽有食其之謬。」昭於是罷兵,報基書曰:「凡處事者多曲相從順,鮮能確然共盡理實,誠感忠愛,每見規示,輒依來旨,已罷軍嚴。」旣而由等果不降。烈,奮之弟也。
秋,八月,甲寅,復命司馬昭進爵位如前,不受。
冬,十月,漢主以董厥為輔國大將軍,諸葛瞻為都護、衞將軍,共平尚書事,以侍中樊建為尚書令。時中常侍黃皓用事,厥、瞻皆不能矯正,士大夫多附之,唯建不與皓往來。祕書令郤正久在內職,與皓比屋,周旋三十餘年,澹然自守,以書自娛,旣不為皓所愛,亦不為皓所憎,故官不過六百石,而亦不罹其禍。漢主弟甘陵王永憎皓,皓譖之,使十年不得朝見。
吳主使五官中郎將薛珝聘于漢,及還,吳主問漢政得失,對曰:「主闇而不知其過,臣下容身以求免罪,入其朝不聞直言,經其野民皆菜色。臣聞燕雀處堂,子母相樂,以為至安也,突決棟焚,而燕雀怡然不知禍之將及,其是之謂乎!」珝,綜之子也。
是歲,鮮卑索頭部大人拓跋力微始遣其子沙漠汗入貢,因留為質。力微之先,世居北荒,不交南夏。至可汗毛,始強大,統國三十六,大姓九十九;後五世至可汗推寅,南遷大澤;又七世至可汗鄰,使其兄弟七人及族人乙旃氏、車惃氏分統部衆為十族,鄰老,以位授其子詰汾,使南遷,遂居匈奴故地。詰汾卒,力微立,復徙居定襄之盛樂,部衆浸盛,諸部皆畏服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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