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典 - 卷九十四 礼五十四 沿革五十四 凶礼十六

作者: 杜佑5,515】字 目 录

如慈母服齐縗三年不?'答曰:'父有两妾,一妾无子,一妾有二子,分其一子令为无子妾作子,不敢违父命也,而不得终为子之道。'"

按谯周集图云:"丧服齐縗三年条曰:'慈母如母',父在为慈母,则条不见。今文载所说,慈於贵妾,父在齐縗周;慈於贱妾,父在大功九月。古文郑氏说,此主大夫士之妾子,父命为母子者也。大夫之妾子,以父在为母大功,士之妾子为母周矣。其大夫降爵一等,士无爵降例也,父卒皆伸。按经'大夫之妾子,父在为其母大功',不别贵贱。自非祖嫡,大夫以爵降一等,故妾之子从父例,降母一等。为大夫妾虽有贵者,不得体君,何得不为爵降。凡此之类,今文说不如古也。"

《通典》 唐·杜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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