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坡全集 - 卷八十七·碑二首

作者: 苏轼9,277】字 目 录

国公。曾祖母刘氏,祖母赵氏,母韩氏,封鲁、韩、秦三国太夫人。

公幼笃学,有大度,范仲淹见而识之,曰:“此王佐才也。”怀其文以示王曾、晏殊,殊即以女妻之。仁宗复制科,仲淹谓公曰:“子当以是进。”天圣八年,公以茂材异等中第,授将作监丞,知河南府长水县。用李迪辟,签书河阳节度判官事。

丁秦国公忧,服除。会郭后废,范仲淹等争之,贬知睦州。公上言:“朝廷一举而获二过,纵不能复后,宜还仲淹,以来忠言。”通判绛州。景祐四年,召试馆职,迁太子中允,直集贤院。从王曾辟,通判郓州。

宝元初,赵元昊反。公上疏陈八事,且言:“元昊遣使求割地邀金帛,使者部从仪物如契丹,而词甚倨,此必元昊腹心谋臣自请行者。宜出其不意,斩之都市。”又言:“夏守ど,庸人也,平时犹不当用,而况艰难之际,可为枢密乎!”议者以为有宰相气。召还,为开封府推官,擢知谏院。

康定元年,日食正旦。公言请罢燕彻乐,虽虏使在馆,亦宜就赐饮食而已。执政以为不可。公曰:“万一北虏行之,为朝廷羞。”后使虏,还者云:“虏中罢燕。”如公言。仁宗深悔之。初,宰相恶闻忠言,下令禁越职言事。公因论日食,以谓应天变莫若通下情,遂除其禁。

元昊寇延,杀二万人,破金明,擒李士斌,延帅范雍、钤辖卢守勤闭门不救,中贵人黄德和引兵先走,刘平、石元孙战死,而雍、守勤归罪于通判计用章、都监李康伯,皆窜岭南,德和诬奏平降贼,诏以兵围守其家。公言:“平自环庆引兵来援,以奸臣不救,故败,竟骂贼不食而死,宜恤其家。守勤、德和皆中官,怙势诬人,冀以自免,宜竟其狱。”枢密院奏方用兵,狱不可遂。公言:“大臣附下罔上,狱不可不竟。”时守勤男昭序为御药,公奏乞罢之,德和竟坐腰斩。

延州民二十人诣阙告急,上召问,具得诸将败亡状。执政恶之,命边郡禁民擅赴阙者。公言:“此非陛下意,宰相恶上知四方有败耳。民有急,不得诉之朝,则西走元昊,北走契丹矣。”夏守勤为陕西都统管,又以入内都知王守忠为都钤辖。公言:“用守勤既为天下笑,而守忠钤辖乃与唐中官监军无异,将吏必怨惧,卢守勤、黄德和覆车之辙,可复蹈乎?”诏罢守忠。

时又用观察使,魏昭丙为同州,郑守忠为殿前都指挥使,高化为步军都指挥使。公言:“昭丙乳臭儿,必败事;守忠与化故亲事官,皆奴才小人,不可用。”诏遣侍御史陈洎往陕西督修城,且城潼关。公言:“天子守在四夷,今城潼关,自关以西为弃之耶?”语皆侵执政。自用兵以来,吏民上书者甚众,初不省用。公言:“知制诰本中书属官,可选二人置局,中书考其所言,可用用之。”宰相以付学士,公言:“此宰相偷安,欲以天下是非尽付他人。”乞与廷辩。又言:“边事系国安危,不当专委枢密院。周宰相魏仁浦兼枢密使,国初范质、王溥亦以宰相参知枢密院事。今兵兴,宜使宰相以故事兼领。”仁宗曰:“军国之务,当尽归中书,枢密非古官。”然未欲遽废,内降令中书同议枢密院事,且书其检。宰相以内降纳上前,曰:“恐枢密院谓臣夺权。”公曰:“此宰相避事耳,非畏夺权也。”

时西夏首领吹同乞砂、吹同乞山各称伪将相来降,补借奉职,羁置荆湖。公言:“二人之降,其家已族矣,当厚赏以劝来者。”上命以所言送中书。公见宰相,论之,宰相初不知也。公叹曰:“此岂小事而宰相不知耶?”更极论之,上从公言,以宰相兼枢密使。

除盐铁判官,迁太常丞,史馆修撰,奉使契丹。二年,改右正言、知制诰,纠察在京刑狱。时有用伪牒为僧者,事觉,乃堂吏为之。开封,按余人而不及吏。公白执政,请以吏付狱。执政指其坐曰:“公即居此,无为近名。”公正色不受其言,曰:“必得吏乃止。”执政滋不悦,故荐公使契丹,欲因事罪之。欧阳修上书引颜真卿使李希烈事留公,不报。

使还,除吏部郎中、枢密直学士,恳辞不受。始受命,闻一女卒,再受命,闻一男生,皆不顾而行。得家书,不发而焚之,曰:“徒乱人意。”寻迁翰林学士。公见上力辞,曰:“增岁币,非臣本志也,特以朝廷方讨元昊,未暇与虏角,故不敢以死争,其敢受赏乎!”

庆历三年三月,遂命公为枢密副使,辞之愈力。改授资政殿学士兼翰林侍读学士。七月,复除枢密副使。公言:“虏既通好,议者便谓无事,边备渐驰,虏万一败盟,臣死且有罪。非独臣不敢受,亦愿陛下思夷狄轻侮中原之耻,卧薪尝胆,不忘修政。”因以告纳上前而罢。逾月,复除前命。

时元昊使辞,群臣班紫宸殿门,上俟公缀枢密院班,乃坐,且使宰相章德象谕公曰:“此朝廷特用,非以使虏故也。”公不得已乃受。

时晏殊为相,范仲淹为参知政事,杜衍为枢密使,韩琦与公副之,欧阳修、余靖、王素、蔡襄为谏官,皆天下之望。鲁人石介作《庆历圣德诗》,历颂群臣,皆得其实。曰:“维仲淹、弼,一夔一契。”天下不以为过。公既以社稷自任,而仁宗责成于公与仲淹,望太平于期月之间,数以手诏督公等条具其事。又开天章阁召公等。公等坐,且给笔札,使书其所欲为者,遣中使二人更往督之,且命仲淹主西事,公主北事。公遂与仲淹各上当世之务十馀条。又自上河北安边十三策,大略以进贤、退不肖、止侥幸、去宿弊为本,欲渐易诸路监司之不才者,使澄汰所部吏。于是小人始不悦矣。

元昊遣使以书来,称男而不臣。公言:“契丹臣元昊而我不臣,则契丹为无敌于天下。不可许。”乃却其使,卒臣之。

四年七月,契丹来告,举兵讨元昊。十二月,诏册元昊为夏国主,使将行而止之,以俟虏使。公曰:“若虏使未至而行,则事自我出,既至,则恩归契丹矣。”从之。

是岁契丹受礼云中,且发兵。会元昊伐呆儿族,于河东为近。上问公曰:“虏得无与元昊袭我乎?”公曰:“虏自得幽、蓟,不复由河东入寇者,以河北平易富饶,而河东险瘠,且虞我出镇定,捣燕蓟之虚也。今兵出无名,契丹大国,决不为此。就使妄动,当出我不意,不应先言受礼云中也。元昊本与契丹约,相左右以困中国,今契丹背约,结好于我,独获重币,元昊有怨言,故虏筑威塞州以备之。呆儿屡杀威塞人,虏疑元昊使之,故为是役,安能合而寇我哉!”或请调发为备。公曰:“虏虽不来,犹欲以虚声困我。若调发,正堕其计。臣请任之。虏若入寇,臣为罔上且误国。”上乃止,虏卒不动。公谓契丹异日作难,必于河朔。

既上十三策,又请守一郡行其事,小人怨公不已,而大臣亦有以飞语谗公者。上虽不信,公惧,因保州贼平,求为河北宣抚使以避之。使将还,除资政殿学士、知郓州兼京东西路安抚使,谗者不已,罢安抚使。岁馀,谗不验。加给事中,移知青州兼京东东路安抚使。

河朔大水,民流京东,公择所部丰稔者五州,劝民出栗,得十五万斛,益以官廪,随所在贮之。得公私庐舍十馀万区,散处其人,以便薪水。官吏自前资待阙、寄居者,皆给其禄,使即民所聚,选老弱病瘠者禀之。山林河泊之利,有可取以为生者,听流民取之,其主不得禁。官吏皆书具劳约为奏请,使他日得以次受赏于朝。率五日,辄遣人以酒肉糗饭劳之,出于至诚,人人为尽力。流民死者,为大冢葬之,谓之丛冢,自为文祭之。明年麦大熟,流民各以远近受粮而归,凡活五十馀万人。募而为兵者又万馀人。上闻之,遣使劳公,即拜礼部侍郎。公曰:“救灾,守臣职也。”辞不受。前此救灾者,皆聚民城郭中,煮粥食之,饥民聚为疾疫,及相蹈藉死,或待次数日不食,得粥皆僵仆,名为救之而实杀之。自公立法,简便周至,天下传以为法,至于今,不知所活者几千万人矣。

王则据贝州叛,齐州禁兵马达、张青与奸民张握等得剑印于妖师,欲以其众叛,将屠城以应则。握之婿杨俊诣公告之,齐非公所部,恐事泄变生。时中贵人张从训衔命至青,公度从训可使,即以事付从训,使驰至郡,发吏卒取之,无得脱者。且自劾擅遣中使罪,仁宗嘉之。再除礼部侍郎。公又恳辞不受。

迁资政殿大学士,以明堂恩,除礼部侍郎,徙知郑州。又徙蔡州,加观文殿学士,知河阳,迁户部侍郎,除宣徽南院使,判并州兼河东经略安抚使。至和二年,召拜同中书门下平章事、集贤殿大学士,与文彦博并命。

宣制之日,士大夫相庆于朝,仁宗密觇知之。欧阳修奏事殿上,上具以语修,且曰:“古之求相者,或得于梦卜。今朕用二相,人情如此,岂不贤于梦卜也哉!”修顿首称贺。

仁宗弗豫,大臣不得见,中外忧恐。文彦博与公等直入问疾,内侍止之,不可。因以监视禳祷为名,乞留宿内殿,事皆关白而后行,禁中肃然。嘉祐三年,加礼部尚书、昭文馆大学士,监修国史。

公之为相,守格法,行故事,而附以公议,无心于其间,故百官任职,天下无事。以所在民力困弊,赋役不均,遣使分道相视裁减,谓之宽恤民力。又弛茶禁,以通商贾,省刑狱,天下便之。

六年,丁秦国太夫人忧,诏为罢春燕故事。执政遇丧皆起复,公以谓金革变礼,不可用于平世。仁宗待公而为政,五遣使起之,卒不从命,天下称焉。

英宗即位,拜枢密使、同中书门下平章事,迁户部尚书。逾年,以足疾,求解机务。章二十上,拜镇海军节度使、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判河阳,封祈国公。公五上章,辞使相,且言:“真宗以前不轻以此授人,仁宗即位之初,执政欲自为地,故开此例。终仁宗之世,宰相枢密使罢者皆除使相,至不称职,有罪者亦然,天下非之。今陛下初即位,愿立法自臣始。”不从。

神宗即位,改镇武宁军,进封郑国公。公又乞罢使相,乃以为尚书左仆射、观文殿大学士、集禧观使,召赴阙。公以足疾,固辞,复判河阳。熙宁元年,移汝州,且诏入觐。以公足疾,许肩舆至殿门,上特为御内东门小殿见之。令男绍隆入扶,且命无拜。坐语从容,至日昃,赐绍隆五品服。再对,上欲留公为集禧观使,力辞赴郡。明年二月,除司空兼侍中昭文馆大学士,赐甲第一区,皆辞不受。复拜左仆射、门下侍郎、同中书门下平章事。

公既至,未见。有于上前言灾异皆天数非人事得失所致者。公闻之,叹曰:“人君所畏惟天,若不畏天,何事不可为者?去乱亡无几矣。此必奸臣欲进邪说,故先导上以无所畏,使辅拂谏诤之臣无所复施其力,此治乱之机也。吾不可以不速救。”即上书数千言,杂引《春秋》、《洪范》及古今传记、人情物理,以明其决不然者。

群臣请上尊号及作乐,上以久旱不许。群臣固请作乐,公又言:“故事,有灾变皆彻乐,恐上以同天节虏使当上寿,故未断其请。臣以为此盛德事,正当以示夷狄,乞并罢上寿。”从之。即日而雨。

公又上疏,愿益畏天戒,远奸佞,近忠良。上亲书答诏曰:“义忠言亲,理正文直。苟非意在爱君,志存王室,何以臻此。敢不置之枕席,铭诸肺腑,终老是戒。更愿公不替今日之志,则天灾不难弭,太平可立俟也。”公既上疏谢,复申戒不已,愿陛下待群臣不以同异为喜怒,不以喜怒为用舍。

公始见上,上问边事。公曰:“陛下即位之始,当布德行惠,愿二十年口不言兵。”因以九事为戒。八月,以疾辞位,拜武宁军节度使、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判河南。复以公请,改亳州。

时方行青苗息钱法。公以谓此法行则财聚于上,人散于下,且富民不愿请,愿请者皆贫民,后不可复得,故持之不行。而提举常平仓赵济劾公以大臣格新法,法行当自贵近者始,若置而不问,无以令天下。乃除左仆射,判汝州。公言:“新法臣所不晓,不可以复治郡,愿归洛养疾。”许之。寻请老,拜司空,复武宁节度及平章事,进封韩国公,致仕。

公虽居家,而朝廷有大利害,知无不言。交趾叛,诏郭逵等讨之。公言:“海峤险远,不可以责其必进,愿诏逵等择利进退,以全王师。”契丹来争河东地界,上手诏问公。公言:“熙河诸郡,皆不足守,而河东地界,决不可许。”元丰三年,官制行,改授开府仪同三司。是岁,故参知政事王尧臣之子同老上言:“至和三年仁宗弗豫,其父尧臣尝与文彦博、刘沆及公同决大策,乞立储嗣,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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