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远县志 - 招远县志卷之三

作者: 张凤羽5,717】字 目 录

邑后学张风羽仲威氏编辑

○学 宫 学田 坊表 附

儒学 在县治西南。金季毁。元初,县尹孙愈即故殿之西,构室四楹,以奉朔望之奠。元贞二年,主簿樊圭始作大门。大德八年,主簿马受建教官居宅。九年,主簿王琳重建。至正中,县尹王信、郅绍忠相继修。明洪武中,知县丁廷举重建。成化中,知县张哲、李勉增修。

先师庙 崇祯二年,教谕张贯斗重修。

两庑

戟门 东西两角门。

泮池 天启七年,教谕徐有载创凿。

启圣祠 学宫西。顺治十五年,生员杨鼎铉重修。

名宦祠 在棂星门西。

乡贤祠 在名宦祠西。

棂星门 教谕陈台创建。

金声玉振坊 在棂星门东。今改为德配天地。

江汉秋阳坊 在棂星门西。今改为道冠古今。

学署 在先师庙后。

明伦堂 明万历十七年,知县赵时亨、署教谕事林乔木重建。

修德斋 教谕宅,在明伦堂东。

凝道斋 训导宅,在明伦堂西。大门一座,东向。

学田所以瞻土也。坊表所以旌贤也,俱系学宫,故并附之。

学 田

万历四十一年,知府陶朗先置学田一区,计地共一百亩,岁收谷二十石。

诰赠太仆寺卿、晋阶资德大夫、钦赐祭葬祀、乡贤杨公瞻士序:

杨观光

瞻士之举,先大夫为诸生时,每以为言。然意颇广大,痛抱志以终,未见施行。今则不孝光事也。忝班侍从,清俸之余,糊口无多。而附郭惟埠后村为最近。谨以四等地计一百零四亩,送之学宫,以继先大夫志于什一。立簿定则,照额领给。虽束薪勺水,而吉凶同患,先及同髏,亦所不忘厥始云尔。裒多益寡道固如斯。周急亲仁,情当不远。以后凡捷春闱者捐拾两,捷秋闱者捐四两,经明岁荐者捐壹两,送学登记,用广恒产。人文蔚起,物力渐加。滴水回而为渊,一篑进而成仞,先大夫夙志有厚幸焉。不肖男观光沐手恭记。

地色数 上地十二亩贰分八厘九毫,中地二十九亩八分六厘五毫,下地三十四亩三分五厘三毫,下下地二十八亩三分一厘五毫。以上四等,共地一百零四亩七分二厘二毫。社凡二段,凡二十九步,凡二万五千一百三十三步二分八厘。

倩粮共十石四斗俱五牛碗斗 麦子一石五斗五升,黍子一石五斗五升,谷三石一斗,黄豆二石一斗,胡秫二石一斗,草一百二十束。

赡给则例 佐读 极贫,谷一斗,黄豆一斗,胡秫一斗;次贫,谷一斗,黄豆一斗。

助养 亲贫七十以上者,麦子一斗,黍子一斗;亲贫六十以上者半支。

赙葬 父母之丧,麦子一斗,黍子一斗,谷一斗,黄豆一斗;妻丧半支。

毕姻 娶妻,麦子一斗,黍子一斗,谷一斗,黄豆一斗;娶妇半支。

收贮 崇祯十一年起,师长公同封锁,书办收支登簿,每年犒黍子一斗,谷一斗;门役巡视,每年共犒黄豆二斗,胡秫二斗;佃户除倩草四十束备囤。

支给 凡与例合者,本生具由,请学先生查批,学长前四位监支登簿。年终公同销算,有余不足,先后通融。

先大夫力学,不事家人生产,以故贫苦备尝。每浩然叹,得志必先此举。今仰遵遗命,立此赡田,盖为多士襄礼,读书之助与!存其意而不概其实者,殊约以师长公同支记,不许别项名色混致开销,更所惓惓订之者。

坊 表

状元坊 为宋嘉祐状元王俊民建。

进士坊 为正德甲戍科温濡建。

恩荣坊 为嘉靖庚戍科丁希孔建。

世科坊 为戊午科闫棋子、壬子科闫公朝建

凤翔千仞坊 为戊子科李廷梧建。

恩荣坊 为丁丑科兵副备使李骥干建。

鹏程万里坊 为庚子科王任建。

贞节坊 为王之宾未婚妻贞女刘氏建。

夺绵坊 为甲子科王民表建。

折桂坊 为庚午科张凤翔建。

天衢独步坊 为庚子科郭敷泽建。

世荣坊 为甲午科孙贤,贡士孙良、孙绍建。

主事坊 为温珍建。

论曰:太史公有言,余读孔氏书,想见其为人。适鲁,观仲尼庙堂、车服、礼器,诸生以时习礼其家,余低回留之不能去云。当是时,崇祀之典未颁也,而衣冠琴书所藏,天子王侯莫不折中而宗师之,又况自贞观至今日,停祭周公,以孔子为先圣,而颜、孟诸贤配飨邪!招邑学宫建自金、元,嗣是次第增修,今且规摹稍备矣。而以黉序起家者,攀鳞附翼,亦复后先相望,则夫广历学官,垣墉而丹雘之,俾士风与庙儿聿新,益所望于彬彬良吏矣。

○祀 典

风云雷雨山川坛 在县南半里许。厨库、宰牲斋、宿房各三间,洪武三年知县王明善建。

社稷坛 在县西北半里许。制与风云雷雨坛同。

城隍庙 在县治西。洪武九年,知县丁廷举建。

邑厉坛 在县北一里。

乡厉坛 二十九处,今废。

文昌祠 在儒学云路门上。崇祯七年,举人杨道缜重修。

魁星阁 在东南角城上。顺治十七年,生员杨鼎鈜监创。

关帝庙 在城隍庙西。

八蜡庙 在城西北。

龙王庙 在县治西架旗山。

申公祠 在县西北。祀知县申良,知县罗锦配。

论曰:祀,国之大典也。《记·祭法》曰:“圣王之制祭祀也,法施于民则祀之,以死勤事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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