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资治通鉴长编 - 卷一百十一

作者: 李焘10,706】字 目 录

諮等議之。度、隨皆初以通商為便者也。

壬戌,契丹遣奉先軍節度使蕭式、少府監張推保來賀皇太后正旦。

癸亥,契丹遣左驍衛上將軍蕭察、安東軍節度使夏亨謐來賀正旦。

是歲,契丹主改元重熙。邊吏言諜知契丹將大入寇,輔臣爭言擇帥備邊之策,參知政事薛奎獨曰:「先帝與契丹約和,歲遺甚厚,必不敢輕背約。」已而皆如奎所料。帝嘗謂輔臣曰:「臣之事君,多見其有始無終者。」奎對曰:「保終之道,匪獨臣下然也。如唐明皇開元之初,勵精圖治,天下宴然;及其末也,放意荒侈,卒至大亂。此不可不監也。」帝深然之。

上封者言:「自河南六監廢,京師須馬,取之河北,道遠非便。」詔遣左廂提點王舜臣往度利害。舜臣言:「鎮寧、靈昌【三九】、東平、淳澤四監雖廢,然其地猶牧本監並騏驥院馬。洛陽、單鎮監去京師近,罷之非便。」乃詔復二監,以牧河北孳生馬。此據本志,不得其時,附見年末。

注釋

【一】故條約之「故」原作「宜」,據宋本、宋撮要本、閣本改。

【二】李甲原作「李申」,據宋本、宋撮要本及宋史卷二九八蔣堂傳改。

【三】魏泰東軒記事「東軒」原作「東齋」,據長編紀事本末卷三三追尊章懿太后改。按宋史卷二○六藝文志著錄魏泰東軒筆錄十五卷,即此書也,今存。本編所載,見筆錄卷四。

【四】當考原脫,據宋本、宋撮要本及上引長編紀事本末補。

【五】大中祥符五年已放諸路丁身錢「五年」,閣本同。編年綱目卷九作「六年」。按本書卷七六大中祥符四年七月壬申編云:兩浙、福建、荊湖、廣南諸州循偽制輸丁身錢,詔悉除之。通考卷一一戶口考同本書卷七六,作「四年」。

【六】禁軍糧錢三百犯階級者斬「糧錢」,宋會要刑法七之一一作「料錢」。

【七】則生奏封事蓋五月間「生」原作「坐」,據宋本、宋撮要本及長編紀事本末卷三三反章獻太后之政改。

【八】詩曰「曰」字原脫,據同上書補。

【九】白黑明利害「明」,上引長編紀事本末同;宋本、宋撮要本、閣本及蘇舜欽蘇學士文集卷一感興三首俱作「時」。

【一○】速速代虎業上引長編紀事本末同;上引蘇學士文集則作「速速伐虎叢」。覈以各本異文,似以從文集為勝。

【一一】如睹賤臣言「如睹」,上引長編紀事本末同;上引蘇學士文集則作「如忽」。

【一二】執縛不容喟上引長編紀事本末作「縛急不用待」。

【一三】十手捽其胡「胡」原作「頭」,據宋本及上引長編紀事本末及蘇學士文集改。

【一四】幽諸死牢中「諸」原作「請」,據同上書及宋撮要本、閣本改。

【一五】黥面播諸海「面」,上引長編紀事本末同;各本及上引蘇學士文集均作「而」。

【一六】獨夫已去除「去」原作「袪」,據同上書改。上引長編紀事本末則作「驅」。

【一七】易若吹糠稗「糠」原作「櫸」,據宋本、宋撮要本及上引蘇學士文集改。

【一八】非德不可蓋上引長編紀事本末作「飛惡不可蓋」。

【一九】東流入濁「濁」原作「蜀」,據各本及宋史卷五七天文志改。下同改。

【二○】殿前副都指揮使夏守贇「殿前」原作「前殿」,據宋本、宋撮要本、閣本及宋史卷二九○本傳乙正。

【二一】下開封府使具獄「府」原作「并」。按宋史全文卷七上、長編紀事本末卷三二大內災,此句「開封」下均作「府」字。今循本書文例,改「并」為「府」。

【二二】宣和門曰迎陽「迎陽」原作「寧陽」,據宋本、宋撮要本、宋會要方域一之七、編年綱目卷九及上引長編紀事本末改。

【二三】不隔磨勘「隔」字原脫,據閣本及本編正文補。

【二四】尚書令「令」原作「分」,據宋本、閣本及宋史卷二四五周王元儼傳改。【二五】武成節度使「武成」原作「武城」,據宋本、宋會要帝系一之三一及上引宋史改。

【二六】定難節度使「定難」原作「定南」,據宋本、宋撮要本、閣本及宋史全文卷七上改。

【二七】周氏以衣書姓名按宋史卷四四二蕭貫傳著此文句作「周氏以布衣書姓名」。

【二八】太乙金鑑其下宋史卷四八五夏國傳有「訣」字。

【二九】按甘州及西涼府陷沒「按」字原脫,據宋本、宋撮要本補。

【三○】可見德明不在兵間「兵」原作「其」,據同上書改。

【三一】輒稱顯道於國中「國中」原作「中國」,據宋本、宋撮要本、閣本及宋史卷四八五夏國傳乙正。

【三二】權罷南郊之禮「權」下原衍「奉」字,據宋本、宋撮要本、閣本及宋史全文卷七上、長編紀事本末卷二九耕籍田刪。

【三三】正傳不取「取」原作「改」,據上引長編紀事本末改。

【三四】恭謝太廟藉田大禮使「太廟」原作「太后」,據宋本、宋撮要本、閣本及上引長編紀事本末改。

【三五】偉億從弟「億」字原脫,據宋本、宋撮要本、閣本補。按宋史卷三○五楊億傳,偉為億弟。

【三六】汝乃忍負參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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