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程嚴可均校輯
劉向四
別錄
子夏易傳
服氏齊人。號服光。
神輸者王道。失則災害生。得則四海輸之祥瑞。
京房易說云。日與星[日與星之日當作月]。至陰也。有形無光。日照之。乃有光。喻如鏡照日。即有影見。月初光見西方。望已後。光見東。皆日所照也。
易家有救民之法。
所校讎中易傳淮南九師道訓。除復重。定著十二篇。淮南王聘善為易者九人。從之採獲。故中書署曰九師書。
劉向 一
所校讎中易傳古五子書。除復重。定著十八篇。分六十四卦著之日辰。自甲子至於壬子。凡五子。故號曰五子。
段嘉。即京房所從受易者也。見儒林傳及劉向別錄。
五十八篇。
虞夏書。
武帝未。民有得泰誓書於壁內者。獻之。與博士。使讀說之。數月。皆起傳以教人。
周時誥誓。號令也。蓋孔子所論百篇之餘也。
百篇次第於序孔鄭不同。孔依壁內及序為文。鄭依賈氏所奏別錄為次。
師之尚之父之。故曰師尚父。父亦男子之美稱也。
古文記二百四篇。
文帝所造書。有本制兵制服制篇。
明堂之制。內有太室。象紫宮。南出明堂。象太微。
路寢在北堂之西。社稷宗廟在路寢之西。
左明堂辟雍。右宗廟社稷。
九主者。有法君、專君、授君、勞君、等君、寄君、破君、國君、三歲社君。凡九品。圖畫其形。
王度記。似齊宣王時淳于髡等所說也。
六國時人也。
劉向 二
士冠禮第一。士昏禮第二。士相見禮第三。鄉飲酒禮第四。鄉射禮第五。燕禮第六。大射儀第七。聘禮第八。公食大夫禮第九。覲禮第十。喪服第十一。士喪禮第十二。士喪禮下篇第十三。士虞禮第十四。特牲饋食禮第十五。少牢饋食禮第十六。少牢下篇第十七。
曲禮屬制度。檀弓屬通論。王制屬制度。月令屬明堂陰陽。曾子問屬喪服。文王世子屬世子法。禮運屬通論。禮器屬制度。郊特牲屬祭祀。內則屬子法。玉藻屬通論。明堂位屬明堂陰陽。喪服小記屬喪服。大傳屬通論。少儀屬制度。學記屬通論。樂記屬樂記。雜記屬喪服。喪大記屬喪服。祭法屬祭祀。祭義屬祭祀。祭統屬祭祀。經解屬通論。哀公問屬通論。仲尼燕居屬通論。孔子閒居屬通論。坊記屬通論。中庸屬通論。表記屬通論。緇衣屬通論。奔喪屬喪服。問喪屬喪服。服問屬喪服。閒傳屬喪服。三年問屬喪服。深衣屬制度。投壺屬吉禮。儒行屬通論。大學屬通論。冠義屬吉事。昏義屬吉事。鄉飲酒義屬吉事。射義屬吉事。燕義屬吉事。聘義屬吉事。喪服四制舊說屬喪服。
鄭目錄云。樂記者。以其記樂之義。此於別錄屬樂記。蓋十一篇合為一篇。謂有樂本。有樂論。有樂施。有樂言。有樂禮。有樂情。有樂化。有樂象。有賓牟賈。有師乙。有魏文侯。今雖合此。略有分焉。
劉向校書得樂記二十三篇。著於別錄。今樂記所斷取十一篇。餘有十二篇。其名案別錄十一篇餘次。奏樂第十二。樂器第十三。樂作第十四。意始第十五。樂穆第十六。說律委十七。季札第十八。樂道第十九。樂義第二十。昭本第二十一。昭頌第二十二。竇公第二十三。是也。
劉向 三
雅琴之意。事皆出龍德諸琴雜事中。趙氏者。勃海人趙定也。宣帝時元康神爵間。丞相奏能鼓琴者勃海趙定梁國龍德。皆召入見溫室。使鼓琴待詔。定為人尚清靜。少言語。善鼓琴。時間燕為散操。多為之涕泣者。
師氏雅琴者。名志。東海下邳人。傳云。言師曠之後。至今邳俗猶多好琴也。
亦魏相所奏也。與趙定俱召見。待詔。後拜為侍即。
樂歌詩四篇。趙氏雅琴七篇。師氏雅琴八篇。龍氏雅琴百六篇。
君子因雅琴之適。故從容以致思焉。其道閉塞悲愁。而作者名其曲曰操。言遇災害。不失其操也。
左丘明授曾申。申授吳起。起授其子期。期授楚人鐸椒。鐸椒作鈔撮八卷授虞卿。虞卿作鈔撮九卷授荀卿。荀卿授張蒼。
世本。古史官明於古事者之所記也。錄黃帝已來帝王諸侯及卿大夫系謚名號。凡十五篇也。
魯論語二十篇。皆孔子弟子記諸善言也。
魯人所學謂之魯論。齊人所學謂之齊論。古壁所傳謂之古論。
孔子見魯哀公問政。比三朝。退而為此記。故曰三朝。凡七篇。並入大戴禮。
古文字也。庶人章分為二也。曾子敢問章為三。又多一章。凡二十二章。
周宣王太史作大篆也。
古文或誤以見為典。以陶為陰。如此類多。
劉向 四
殺青者。直治竹作簡書之耳。新竹有汗。善朽蠹。凡作簡者。皆於火上炙乾之。陳楚間謂之汗。汗者。去其汗也。
讎校。一人讀書。校其上下。得繆誤為校。一人持本。一人讀書。若怨家相對。故曰讎也。
晏平仲名嬰。東萊夷維人。事齊靈公莊公。以節儉力行重於齊。
稷。齊城門名也。談說之士。期會於稷門下。故曰
【打 印】 【来源:读书之家-dushuzhiji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