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刚峰先生居官公案传 - 卷之三

作者: 李春芳19,598】字 目 录

得招出。海公遂拟尚德死罪,问秦化满徒三年,再行旌奖余氏。 海公判 审得宋尚德,狐疑成性,狗辈痴心,见妻平日坚刚,自许贞节,命友秦化,相纠光邦,往之调戏,用试真心。秦化牵制其手足,薄恶光邦剥落其衣裳。秦化先出避嫌,余氏持刀歼恶,先杀光邦,再则自身,坚刚自持,皎皎英风若在。贞烈苦守,巍巍气象犹存。名堪万古,合行旌励。秦化谬承主使,三年之徒宜加。宋尚德误妻枉死,合正大辟之诛,用作多疑之戒。光邦之死自取,律无应究之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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