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东园笔录三编 - 卷六

作者: 梁恭辰10,067】字 目 录

隔房叱曰:“尔欲人事尔耶?其如尔之子亡矣,且尔孙媳为尔

刻责而殁,尔又何扬气之为?”某间之忿极,因焚香当天,跪诉曰:“某若有不

孝于祖父,应获此不孝报,某何敢怨某。若无不孝之事,雷而有灵,请立殛此孙,

某不惜也。”言方已,大雨如注,电光闪然,霹雳自空下,孙惧,面失色,誓改

前愆,匿母怀求救。其母代为恳于翁,翁念似续之故,且以其孙知惧,怒稍缓,

复祷天求免,而雷声渐息。此道光二十四年五月事。天雷,神物也,无端可请之

使来,又可祷之使去,抑亦真诚之所感耶?向使其孙怙恶不悛?其被殛必矣。及

其悔罪,亦即赦之,皇天诛恶,不加悔罪之人,睹此而益信矣。

◎婢报冤

同邑陈海门孝廉(学涧)言:其乡友林姓者,文笔甚优,未弱冠即已游庠,

咸以远大期之。家有一婢。年十四,偶因过犯督责,邂逅致死,不胜懊悔。此后

秋闱,每至头门,辄望见此婢在场中以手招之者,惧不敢入,遂以一衿终其身。

当亲为人言之,以为不索命已属万幸矣。

◎高恒猷述二事

吾闽漳平贡生其者,家素裕,患童试遇雨之苦,因而辍业,遂捐资置产。每

学使至,搭棚于考院之前以备风雨。道光丙戍生子某,有夙慧,十一岁入泮。漳

平某姓,自前明至今,无发科者,某特为子择师,延余至家,日夕讲贯。余复为

谈因果事,述吾闽林氏捐修西湖书院奎阁,科甲不绝。又郑雅川孝廉(德启)倡

修西关武庙,乡闱获隽。时西湖奎阁正待重葺,武庙经费尚须扩充,某心艳其事,

嘱余致书于西湖董事陈,武庙董事郑,代为申祷,许以父子同中,共捐三百金修

葺。次年,某即举己亥乡榜;又次年,其子举庚子乡榜。陈、郑遂屡移书某家父

子,催还前愿,至再至三,靳而不与,竟似有意负盟者。壬寅,漳平出蛟,举家

淹浸水中,某年未四十,其子年未弱冠,皆死于水。闻者为之咋舌云。又闽邑洋

屿贡生林某,富甲其乡,乡人有鸠资建奎阁者至林家,林母出应曰:“吾家但知

供奉财神土地,子孙不曾读书,何知有文昌帝君也。”有耆宿郑姓者,笑语之曰:

“尔家生财藉财神,将来保家须藉帝君也。”林母不悟,其子复从而附和之。后

林生数子,长与四皆流荡失业,无以自存。二三亦目不识了,乡人无不知其前事,

遂群不齿之。林某遽悒郁死,家产为戚某所侵殆尽。

◎平阳二事

浙江平阳县村民某,夫妇二人素行善事,中年无子,祷于神,甫得一男。其

妇未产之先一月,村民以事须出外,留洋银十元付妇,以备生产之用,妇藏之橱

中。次月,妇娠得男,延稳婆收生,稳婆向妇乞一旧衣为谢。妇曰:“我不能下

床,汝自向橱中取一领去。”稳婆开橱,适见银,遂暗窃其五而去。次日,其夫

归,检银失其半,妇知为稳婆所偷。第三日,稳婆以洗儿来,向之索银不承,遂

至口角。稳婆怀恨暗以小针插入儿发际,儿啼哭不休,既而奄奄一息,妇愤极而

缢,幸邻妇急救而苏。是日,天气晴明,忽阴云四合。雷电交作,则稳婆某跪于

门外,手执洋银五元、针一枚自首,余实窃某洋银,不应将针刺入儿囟门,今拔

之可活也。言方已,竟击毙户外矣。于是喧传其事,达县署,并据地邻报县收埋。

时知县事者,为浦城刘宝树(钟琪,)三十年前家大人掌教时旧徒也。此道光二

十四年夏间事。是冬,宝树引退归里,因得闻其详云。宝树又云:平阳县内有某

氏,兄弟二人,家颇饶裕而妯娌不睦。妯有子而娌尚未育,年届四旬,怀孕,忽

丧所天。妯恐娌生男而分其产也,乃谋诸收生婆某曰:“若女则致生之,若男可

致死之。愿以洋银十二元为谢资。”及产,则男也,收生婆某于断脐时,将手指

掐入儿脐中,立毙。产妇痛儿之不育,遂自经。因谋产而顷刻杀二命,虽假收生

婆之手,实则某妯杀之也。越日晚,雷电交作,收生婆某与某妯同时被雷击。天

以二命偿二命,天之报施不爽如此。然则平阳之收生婆甚可畏哉。此二十四年七

月十四日事也。

◎刘家隐德

刘士可封翁,即宝树之高祖也,乐善好施,每隐其事而不欲令人知。尝于岁

暮遣诚实家仆周历僻巷中,探访人家有无急迫不可解之事,适某甲负某乙金,甲

谋诸妇,欲卖妻以偿。妇抱幼子,终夜泣甚哀。仆妇以告。翌晚,封三十金使仆

伪叩其户而以金掷其户阀中。某甲启户,见金,而仆已远去。由是夫妻仍得团聚,

于偿债外尚多十余金以谋生。云生平所为,大率类是。后其子爽斋(廷杆)、箬

村(廷梧)兄弟相继登贤书,箬村聊捷成进士,擢刑部郎。孙雪堂由进士入词垣,

慧生、云光又相继登贤书,为浦城甲族云。又,其子澹庵明经(源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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