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礼注疏 - 卷十二 乡射礼第五

作者: 郑玄14,627】字 目 录

袭”至“执弦”。释曰:云“固袭说决拾矣”者,谓前降堂时既袭,说决拾矣。云“起胜者也”者,谓至此复言不胜者,谓以此袭说决拾,以不能用也,起发胜者袒决遂,能用也。云“两手执弣,又不得执弦”者,上胜者言执张弓,如卒射,则左手执弓,右手执弦,此则云执弣,明仰弓於左手之上,执弣横之,而不得执弦,则宜右手共执弓弣,故云两手执弣又不得执弦也。

司射先反位。

[疏]“司射先反位”。注“居前俟所命来”。释曰:云“居前俟所命来”者,以众射者皆止於堂西,未向射位,而司射先反位,於下文众耦等乃来就射位,是得命即来,故云俟所命来也。来讫,司射乃作之也。

三耦及众射者皆与其耦进立于射位,北上。司射作升饮者,如作射。一耦进,揖如升射,及阶,胜者先升,升堂,少右。

[疏]“三耦”至“少右”。注“先升”至“之位”。释曰:云“少右,辟饮者也”者,以其丰於西楹之西,正当西阶,饮者升,少西,又当辟丰上之爵,故云少右辟饮酒也。云“亦相饮之位”者,以其相饮者皆北面於西阶,授者在东,饮者在西,故云亦相饮之位。

不胜者进,北面坐取丰上之觯,兴,少退,立卒觯,进,坐奠于丰下,兴,揖。

[疏]注“右手”至“执弓”。释曰:此无正文,以祭礼皆左手执爵,用右手以祭,故知此亦用左手执弓,右手执觯可知也。

不胜者先降。

[疏]注“后升”至“由次”。释曰:此对射时,升降皆有上射在先,今后升先降,故云“略之不由次第”也。

与升饮者相左,交于阶前,相揖,出于司马之南,遂適堂西,释弓,袭而俟。

[疏]注“俟复射”。释曰:“待复射”者,谓待第三番射也。

有执爵者。

[疏]“有执爵者”。注“主人”至“序端”。释曰:以初使胜党弟子酌酒於丰上以发首,故使弟子。今云“有执爵者”,明主人使赞者代弟子酌於丰上,以次至终也。赞者,谓主人之贱不射者。此则《乡饮酒》云“主人之赞者”之类也。云“於既升饮而升自西阶,立于序端”者,谓於上耦既饮讫,赞者乃升自西阶,酌讫,奠於丰上,如下文赞者即立于序端。立于序端,文出于《大射》也。

执爵者坐取觯,实之,反奠于丰上。升饮者如初。

[疏]“执爵”至“如初”。注“每者”至“於遍”。释曰:云“执爵者坐取觯,实之”者,谓初饮讫,反奠於丰上,赞者取此觯实之,反奠于丰上。云“升饮者如初”,已下皆如初,故郑云“每者辄酌,以至於遍”也。

三耦卒饮。宾、主人、大夫不胜,则不执弓,执爵者取觯,降洗,升实之,以授于席前。受觯,以適西阶上,北面立饮。卒觯,授执爵者,反就席。大夫饮,则耦不升。若大夫之耦不胜,则亦执弛弓,特升饮。众宾继饮,射爵者辩,乃彻丰与觯。

司马洗爵,升实之以降,献获者于侯。

[疏]“司马”至“于侯”。注“乡人”至“献也”。释曰:自此“尽负侯而俟”,论司马献获者之节。云“乡人获者贱,明其主以侯为功得献也”者,案《大射》云:“司马正洗散,遂实爵,献服不。服不侯西北三步,北面拜受爵。”注云:“近其所为献。”彼国君礼,使服不士官唱获,故就其所为唱获献之。此乡人获者贱,故献於侯,明以侯为功得献也。

荐脯醢,设折俎,俎与荐皆三祭。

[疏]“荐脯”至“三祭”。注“皆三”至“处也”。释曰:“三处”者,下文右与左、中是也。

获者负侯,北面拜受爵,司马西面拜送爵。

[疏]“获者”至“送爵”。注“负侯”至“受爵”。释曰:知“负侯中”者,以下云適右个,又適左个,后言中,明先居中可知。云“拜送爵不同面者,辟正主也”者,案上文正主献宾、献众宾皆北面,与受献者同面,今此与受献不同面,故云辟正主也。云“其设荐俎,西面错,以南为上”者,获者据文东面,而云西面错,据设人而言。以南为上者,《特牲》、《少牢》东面笾豆,皆以南方为上,故知此亦然。云“受爵於侯,荐之於位”者,此云“负侯,北面拜受爵”,是受爵于侯。云“荐之於位”者,下云“左个之西北三步东面设荐”,是荐之於位也。若然,不荐亦在侯者,以其酒在人首,可得就侯献获者,荐乃设之於地。若与酒俱在侯所,则正祭侯何名献获也?若《大射》,则献与荐俱在乏,乃適侯祭之,君礼,与此异也。

获者执爵,使人执其荐与俎从之,適右个,设荐俎。

[疏]“获者”至“荐俎”。注“获者”至“新之”。释曰:此将祭侯也。云“获者以侯为功,是以献焉”者,以获者卑贱,因侯有功乃得献,今还以得献之酒献侯,故云是以献也。云“人,谓主人赞”者,以其前使为获者设荐俎,是主人之赞者,今还使之设荐俎,故知人是主人赞者。知“笾在东,豆在西,俎当其北也”者,以其侯以北面为正,依《特牲》、《少牢》皆笾在右,故知笾在东,右厢;豆在西,左厢可知也。云“言使设,新之”者,郑意嫌更使人设之,其实荐此者仍前人,而云使人设荐俎,示新之而已,故云言使设也。

获者南面坐,左执爵,祭脯醢,执爵兴,取肺,坐祭,遂祭酒。

[疏]“获者”至“祭酒”。注“为侯”至“大射”。释曰:此正祭侯,故获者南面乡侯祭,故郑云“为侯祭也”。云“亦二手祭酒反注,如《大射》”者,案《大射》云:“获者左执爵,又祭荐俎,二手祭酒。”郑注云:“二手祭酒者,南面於俎之北,当为侯祭於豆閒,爵反注,为一手不能正也。此荐俎之设,如於北面人焉。”此祭亦然,故云如《大射》也。

兴,適左个,中皆如之。

左个之西北三步,东面设荐、俎。获者荐右东面立饮,不拜既爵。

[疏]“左个”至“既爵”。注“不就”至“北面”。释曰:云“不就乏者,明其享侯之馀也”者,若就乏,则己所当得,今不就乏近侯者,明享侯之馀。云“立饮于荐右,近司马”者,解在荐右之意也。知“於是司马北面”者,此约献释获者司射之位,案下文司射献释获者,“释获者荐右东面拜受爵,司射北面拜送爵”,故知此时司马亦北面也。若然,释获者在司射之西,北面,立饮,此获者不北面饮者,案《大射》注:“此曏受献之位也,不北面者,嫌为侯卒爵。”此亦然,故不北面也。

司马受爵,奠于篚,复位。获者执其荐,使人执俎从之,辟设于乏南。

[疏]“司马”至“乏南”。注“迁设”至“之前”。释曰:云“迁设荐俎就乏,明己所得礼也”者,前设近侯,见享侯之馀,此近乏者,乏者,己所有事之处,迁近乏,是明其己所得礼故也。云“设于南,右之也”者,以右取之便也。云“凡他荐俎,皆当其位之前”者,言“凡”,见广解荐处,谓凡燕及食并祭祀之荐俎,皆当其位之前,唯此与《大射》获者与释获者荐俎辟设,不当前也。

获者负侯而俟。

[疏]“获者负侯而俟”。释曰:获者既受献,负侯而俟第三番射也。

司射適阶西,释弓矢,去扑,说决、拾,袭,適洗,洗爵,升实之,以降,献释获者于其位,少南。荐脯醢,折俎,有祭。

[疏]“司射”至“有祭”。注“不当其位辟中”。释曰:自此尽“反位”,论司射献释获之事。此荐脯醢及折俎有肺祭一,与献获者同。但彼三祭,此一祭为异也。一祭者,亦荐有祭肺。俎有祭肺,以为将食而祭,故言“有祭”也。云“不当其位,辟中”者,以释获者位在中西,故献之於其位少南,所以辟中也。

释获者荐右东面拜受爵,司射北面拜送爵。释获者就其荐坐,左执爵,祭脯醢,兴,取肺,坐祭,遂祭酒,兴,司射之西,北面立饮,不拜既爵。司射受爵,奠于篚。释获者少西辟荐,反位。

[疏]“释获”至“反位”。注“辟荐”至“辟俎”。释曰:云“亦辟俎”者,上献获者讫,获者执其荐,使人执俎从之,设于乏南。此释获者受献讫,释获者少西辟荐,不云辟俎,亦辟俎与获者同可知,故云亦辟俎也。

司射適堂西,袒、决、遂,取弓于阶西,挟一个,搢扑,以反位。

[疏]“司射”至“反位”。注“为将复射”。释曰:自此尽“反位”,论将为下番射作之,使拾取矢之事。

司射去扑,倚于阶西,升,请射于宾,如初。宾许。司射降,搢扑,由司马之南適堂西,命三耦及众宾:“皆袒、决、遂,执弓,就位。”

[疏]“司射”至“就位”。注“位射”至“取矢”。释曰:云“位,射位”者,知是射者,下云“各以其耦反於射位”,故知此是射位在司射之西南东面者也。云“不言射位者,以当序取矢”者,以此当次序拾取矢射,故不言射位也。

司射先反位。

[疏]“司射先反位”。注“言先”至“所先”。释曰:言“先三耦及众宾也”者,此下有三耦及众宾,故知先三耦及众宾也。云“曏不言先三耦,未有拾取矢位,无所先”者,案前第二番将射,命三耦拾取矢,司射反位,不言先,未有位,无所先,故决之。第二番无位者,以司射之西南有三耦射位,至再番司射反於故位,三耦将移於司马之西南,拾取矢之位,未往之时,末有故位,三耦既无故位,故司射不得言先,故以此决之也。凡射,大射与乡射各有三位,此乡射无次,有堂西取弓矢,袒、决、遂及比耦之位;又有三耦射位,在司射位西南;又有拾取矢及再番射位,是三位。《大射》有次,次内有袒、决、遂取弓矢之位;又有堂东次比耦之位;又有射位,并拾取矢之位,是亦有三位。但君臣礼异,故位事不同也。

三耦及众宾皆袒、决、遂,执弓,各以其耦进,反于射位。

[疏]“三耦”至“射位”。注“以犹与也”。释曰:训以为与者,《春秋》之义,能东西之曰以。若存以字,谓言尊卑不同,任意以之,故转为与,则平敌之义也。

司射作拾取矢。三耦拾取矢如初,反位。宾、主人、大夫降揖如初。主人堂东,宾堂西,皆袒、决、遂,执弓,皆进阶前揖。

[疏]“司射”至“前揖”。注“南面”至“行也”。释曰:言“南面”者,谓宾主各於堂东西,南面立相待。言“揖行”者,谓各於堂上北面相见而揖,揖讫,行向楅也。

及楅揖,拾取矢如三耦。

[疏]“及楅”至“三耦”。注“及楅”至“便也”。释曰:云“及楅,当楅东西也”者,宾主出堂东西相见,揖讫,东西行至楅所也。云“不北面揖,由便也”者,决三耦及众宾皆於楅南北面揖,及楅揖。此则无楅,南北面揖,宾主各由东西便故也。

卒,北面搢三挟一个。

[疏]“卒北”至“一个”。注“亦於三耦为之位”。释曰:经云“搢三挟一个”,与上三耦取矢讫,搢三挟一个同,又同处,故云“亦於三耦为之位”也。

揖退。

[疏]“揖退”。注“皆已”至“反位”。释曰:云“皆已揖左还,各由其涂反位”者,谓宾主北面揖退之时,宾主皆左还,相背各向堂涂,反堂东西之位。知左还者,约上三耦也。

宾堂西,主人堂东,皆释弓矢,袭,及阶揖,升堂揖,就席。

[疏]“宾堂”至“就席”。注“将袒”至“宾也”。释曰:袒是尽敬之事,袭是脩容之礼,故上经将袒先言主人,此经袭则先言宾,是尊宾故也。

大夫袒、决、遂,执弓,就其耦。

[疏]“大夫”至“其耦”。注“降袒”至“取矢”。释曰:知“於堂西”者,上文宾主人大夫降,宾堂西袒、决、遂,又上文大夫射时,堂西袒、决、遂,故知也。

揖皆进,如三耦。耦东面,大夫西面。大夫进,坐,说矢束。

[疏]“揖皆”至“矢束”。注“说矢”至“拾取”。释曰:“大夫西面”者,为下射故也。

兴,反位。而后耦揖进坐,兼取乘矢,顺羽而兴,反位,揖。

[疏]“兴反”至“位揖”。注“兼取”至“接也”。释曰:此大夫与耦取矢、踣弓、覆手、仰手,一如上三耦法,其揖退之仪亦如上,左还而西也。

大夫进坐,亦兼取乘矢,如其耦。北面,搢三挟一个。揖退。耦反位,大夫遂適序西,释弓矢,袭,升即席。众宾继拾取矢,皆如三耦,以反位。

司射犹挟一个以进,作上射如初。一耦揖升如初。

[疏]“司射”至“如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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