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实录乾隆朝实录 - 卷之二百三十八 

作者:【暂缺】 【5,713】字 目 录

昌府同知。移驻渔洋地方。专司民事。查办垦务。其仁和坪。亦令就近管理。原驻渔洋之县丞。移驻湾潭。代办兵米。于鹤峰城汛内。拨外委千总一员。兵十五名。合渔洋兵五名。共二十名。驻劄渔洋。以资防范。应如所请。从之。

○山西巡抚阿里衮疏报、大同府属镇宁所。朔平府属宁朔卫。宁武府属宁武县。乾隆八年分。劝垦过额外民屯荒旱地。共九顷二十三亩。

卷之二百三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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