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左传正义 - 卷十八 文元年,尽四年

作者:【暂缺】 【12,801】字 目 录

”,子桑有焉。诒,以之反。遗,唯季反。

[疏]注“诒遗”至“之谋”。

正义曰:“诒,遗”,《释诂》文。燕之为安,常训也。翼者,赞成之义,故为成也。《诗·大雅·文王有声》之篇美武王之事。言子桑有此义也。

“秋,雨螽于宋”,队而死也。队,直类反。

楚师围江,晋先仆伐楚以救江。

[疏]注“晋救”至“螽下”。

正义曰:先仆救江,经无其事,但实在“雨螽”之后。不进“救江”於前,而退“围江”於下,欲令下与处父救江相接故也。

冬,晋以江故告于周。王叔桓公、晋阳处父伐楚以救江,

[疏]注“桓公”至“亲伐”。

正义曰:王叔文公,不知何王之子,字叔,遂以叔为氏。桓公是其子,王叔陈生是其后也。卫有公叔文子,此人盖以王叔为氏也。

门于方城,遇息公子朱而还。帅,所类反。解音蟹,又佳买反。晋人惧其无礼於公也,请改盟。公如晋,及晋侯盟。晋侯飨公,赋《菁菁者莪》。菁,子丁反。莪,五多反。乐音洛,下文“何乐”、“小国之乐”同。庄叔以公降拜,曰:“小国受命於大国,敢不慎仪?君贶之以大礼,何乐如之?抑小国之乐,大国之惠也。”晋侯降辞,登成拜。上,时掌反,又如字。

[疏]注“俱还上成拜礼”。

正义曰:《燕礼》:“宾降阶再拜稽首,公命小臣辞,宾升成拜。”郑玄云:“升成拜,复再拜稽首也。先时君辞之以礼,若未成然。”此庄叔以公降拜,晋侯降辞,以礼未成,故更登成拜,是宾主俱还上成拜礼也。

公赋《嘉乐》。嘉,户嫁反。乐,如字,注同。

【经】四年,春,公至自晋。

夏,逆妇姜于齐。

[疏]“逆妇姜于齐”。

正义曰:桓三年“齐侯送姜氏于讙”,注云:“已去齐国,故不言女。未至于鲁,故不称夫人。”然则往逆当称逆女,入国当称夫人。此时逆则卿不行,入复不告至。其礼轻略,异於常文。徒以有姑,故称“妇”,以齐女则称“姜”,直云“逆妇姜于齐”,略贱之文也。

狄侵齐。

秋,楚人灭江。

[疏]注“灭例在十五年”。

正义曰:案庄十年“齐师灭谭”,注云:“灭例在文十五年。”灭弦、灭黄、灭夔,皆不注,独更於此言者,沈氏云:“灭谭为入《春秋》之初,故须指其例。弦、黄、夔等,传皆载其见灭所由。今‘灭江’,传无事迹,恐异於馀灭,故更引灭例,云在十五年。”

晋侯伐秦。

卫侯使甯俞来聘。俞,羊朱反。

冬,十有一月,壬寅,夫人风氏薨。祔音附。

[疏]注“僖公”至“夫人”。

正义曰:杜言此者,以成风本是庄公之妾,嫌其不成夫人,故明之也。《释例》曰:“凡妾子为君,其母犹为夫人。虽先君不命其母,母以子贵,其適夫人薨,则尊得加於臣子,内外之礼皆如夫人矣,故姒氏之丧,责以‘小君不成’,成风之丧,王使会葬。传曰‘礼也’。”是言適夫人既死,妾母於法得成夫人也。

【传】四年,春,晋人归孔达于卫,以为卫之良也,故免之。

夏,卫侯如晋拜。曹伯如晋会正。

逆妇姜于齐,卿不行,非礼也。君子是以知出姜之不允於鲁也。曰:“贵聘而贱逆之,君而卑之,立而废之,弃信而坏其主,在国必乱,在家必亡。坏音怪。不允宜哉!诗曰:‘畏天之威,于时保之。’敬主之谓也。”

秋,晋侯伐秦,围刓、新城,以报王官之役。邧,原晚反,一音元。

楚人灭江,秦伯为之降服,出次,不举,过数。为,于伪反,下文注“为赋”、“为歌”皆同。去,起吕反。馔,仕眷反。

[疏]注“降服”至“过之”。

正义曰:僖三十三年传曰“秦伯素服郊次”,意与此同,知此“降服”为素服也。“出次”,出於官而别次舍,故云“辟正寝”也。杀牲盛馔曰举,知“不举”,去盛馔也。“邻国之礼有数”,不知其数几何?以言“过数”,知其必有数耳。哀十年传称“齐人弑悼公,之於师。吴子三日哭於军门之外”。邻国之数,三日也。

大夫谏,公曰:“同盟灭,虽不能救,敢不矜乎?吾自惧也。”矜,居陵反。君子曰:“《诗》云:‘惟彼二国,其政不获;惟此四国,爰究爰度。’其秦穆之谓矣。”究音救。度,待洛反,注同。

[疏]“君子”至“谓矣”。

正义曰:遍检诸本,“君子曰”下皆无“诗云”,则传文本自略也。《诗》意言维彼夏、商二国,其政不得民心,致使国家丧灭;维此四方之国见其亡灭,於是自谋於是自度其政事,自惧己之灭亡也。此诗所言,其秦穆之谓也。此《诗·大雅·皇矣》之篇。

卫甯武子来聘,公与之宴,为赋《湛露》及《彤弓》。湛,直减反。彤,徒冬反。

[疏]注“非礼”至“小雅”。

正义曰:诸自赋诗,以表己志者,断章以取义,意不限诗之尊卑。若使工人作乐,则有常礼。穆叔所云《肆夏》,《樊》、《遏》、《渠》,天子所以享元侯也。《文王》、《大明》、《绵》,则两君相见之乐也。燕礼者,诸侯燕其群臣及燕聘问之宾礼也。歌《鹿鸣》、《四牡》、《皇皇者华》,如彼所云,盖尊卑之常礼也。自赋者,或全取一篇,或止歌一章,未有顿赋两篇者也。其使工人歌乐,各以二篇为断,此其所以异也。此时武子来聘,鲁公燕之,於法当赋《鹿鸣》之三,今赋《湛露》、《彤弓》,非是礼之常法。传特云“为赋”,知公特命乐人歌此二篇以示意也。此二篇,天子燕诸侯之诗。公非天子,宾非诸侯,不知歌此欲示何意?盖以武子有令名,歌此疑是试之耳。

不辞,又不答赋。使行人私焉。对曰:“臣以为肄业及之也。肄,字又作“肆”,以二反,注同。佯音阳,一音祥。

[疏]注“肄习”至“可及”。

正义曰:《说文》肆训为陈,字从长,聿声;貄训为习,字从聿,豸声。古书经传所作字皆司耳。臣以为工人自习诗业以及此篇,非谓歌之以为己也。鲁人失於所赋,辞则章主之失,答则已当其宠,故“不辞又不答”,佯若不知,其所为如愚人然。《论语》云“甯武子其知可及,其愚不可及”。此亦是愚之一事也。案燕礼无答赋之法,而怪其不答赋者,非常之赋,宜有对答故也。

昔诸侯朝正於王,王宴乐之,於是乎赋《湛露》,则天子当阳,

[疏]“天子当阳”。

正义曰:《湛露》诗云:“湛湛露斯,匪阳不晞。”阳谓日也。言天子当日,诸侯当露也。

诸侯用命也。乐音洛,下注“宴乐”同。晞音希。诸侯敌王所忾,而献其功,忾,苦爱反。

[疏]“诸侯”至“其功”。

正义曰:敌者,相当之言。忾,是恨怒之意。当王所怒,谓往征伐之胜而献其功也。《彤弓序》云:“天子赐有功诸侯也。”

王於是乎赐之彤弓一、彤矢百、玸弓矢千、以觉报宴。玸音卢。觉音角。

[疏]注“觉明”至“宴乐”。

正义曰:觉者,悟知之意,故为明也,使诸侯明己心也。庄三十一年传曰:“诸侯有四夷之功,则献于王。”中国则否。《礼》“诸侯赐弓矢,然后专征伐”,故有功则赐之以弓矢,又歌此《彤弓》之诗以明天子之心,知是报功宴乐也。《诗》言“一朝飨之”,则是为设飨礼。此云宴者,明其为宴乐耳,非言设宴礼也。

今陪臣来继旧好,好,呼报反。君辱贶之,其敢干大礼以自取戾?”贶音况。戾,力计反。

冬,成风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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