悲憤而後有學 歐陽競無文集 - 談內學研究

作者: 歐陽競無3,374】字 目 录

顯密等別,而其學悉匯萃于那爛陀寺。蓋自佛滅以後,講學范圍之寬,無能逾此地者。西方佛學亦以此為終。

東方佛學,如關中之空,慈恩之有,匡廬之淨,曹溪之禪,南山之律等,皆本諸西土。此中禪宗雖雜有我國思想,然理與空宗相合之處,仍出西方也。

今茲研究范圍,應全概括諸教。范圍不寬則易衰歇,昔日空有諸家,其前車也。但佛教范圍雖大,內容仍是一貫,仍有條理充實。今之研究,亦將由分而合,以期成一整體之佛教。言余素愿,乃在建立支那之那爛陀矣。

三、研究之所務。此宜擇要而談,又分兩端︰

其一、要典。依余見解,必由唯識入門。故應誦習之籍,初為一本十支論,次為《掌珍》四論,次為《俱舍》、《成實》、《毗曇》,次為四《含》,次為四律五論。余有密典,重在事相,必明理相而後可習。

其二、要事。讀要典竟,應做以下各事︰(1)經論異譯比較。舊譯不必盡誤,仍有所本,仍有其學問。如《楞伽經》,由會譯比較,乃見舊時魏譯最好。又有翻譯經久不得定本者,則須參互考訂以定之。此為吾人應做之事,凡不能翻譯者,尤宜肆力于此。

(2)藏梵未譯研求。此有賴于翻譯。

(3)密典純雜考証。又咒印匯考。由此乃能習密宗。

(4)律典各部比較。由此可見各派異同,又可改正舊行各律之不合佛製者。

四、研究之方法。此宜知四入,四忌。

四入者︰(1)猛入。此如數百卷書之一氣連讀,又如任何種類之取裁,不分晝夜之思,又如空宗之般舟三昧。教中蓋有如此猛晉之事,未可忽視也。

(2)徐入。此謂融貫、浸潤、結胎、伺鼠、湊拍、節取,而後有生發。

(3)巧入。此有反証、借徑等法,三藏十二部皆反覆申明之言,而能入之法不一。如佛法本甚莊嚴,宗門之悟道,乃向青樓浪語中得之。

(4)平入。此謂循習而純熟。

四忌者︰(1)忌望文生義。(2)忌裂古刻新。(3)忌蠻強會違。(此謂泥古不化)(4)忌模糊尊偽。(如華嚴學者之尊《起信論》)

次言研究人。有四者︰一、研究之因力;二、研究之可能;三、研究之緣助;四、研究之興趣。

一、研究之因力。平常但言求離生死,因猶不真。今謂另有二語曰︰親証法爾,大往大來。証法爾即發菩提心,所謂菩提心為因也。大往來即大悲,所謂大悲為根本也。因須通盤打算,而後有力。因謂依,是人依我,非我依人。因又謂自,仗自不仗人。所謂法爾,即自也。萬法皆由法爾緣起,故有力能生。儒家亦有知此理者,如象山雲︰六經皆我注腳。佛學亦然,從親証法爾下手,則十二分教皆我注腳。毗盧遮那頂上行,禪宗境界亦不過爾爾。

大往大來,由于信得因果。因果須合三世觀之。業有生受、現受、後受,不能拘拘一生以談因果。信此,則得大往大來。此雖老生常談,然今之學者不于此致意也。學者如以信因果心為根本,聞熏亦可依恃,不定須念佛等。此非反對彼等法門,但于此見出因力不退之理。《大論》有雲︰自因力不退,可以為因,他力加持力皆退,但可為緣。故求不退,應熏因力大往大來,時間則三無數大劫,空間則大千沙界無量眾生,以他為自而思及眾生,此特擴而張之,即是因力,前所雲挾法界以俱來也。此是大悲為本,是真佛學。

二、研究之可能。此謂六度,乃為自憑藉者也。

(1)布施。無我歸命為布施。不留一毫私用,將此身心奉塵剎,乃有力量,孟子所雲能盡其才者也。佛希望人皆盡其才,皆以出世法為目標而歸命。

(2)持戒。此就可能為言,製之一處,事無不辦。戒如馬捋,馬受捋則力強而行速。學亦以戒為方便,而後有可能。吾人經驗中亦有此証明。如作事不廢時光。日計不足,月計有余。但亂念極耗歲月,去亂念即是戒,此不可作陳腐語看。

(3)忍辱。諦察法忍之為忍辱。諦察則有味。《易》雲︰苦節不可貞,其道窮也。有味乃不窮,乃有生發,觸處洞然,而後能耐。又道理一種涵萬,必細察乃省。前雲四入之徐入,與此相應。

(4)精進。此是能力根本。佛力充足,全在精進。如世親治小乘則由有部而經部,而《俱舍》。繼而舍小入大,則又先法相,而後唯識。健行不息,此最能精進者也。精進為因,般若為果,般若為相為體,精進為可能為功用。又般若為總相,精進為條理。故佛智骨髓在此。空宗貫六度以般若,相宗貫六度以精進,即是意矣。

(5)禪定。畢生定向無他志,是為定。

(6)智慧。此應注射于無師智,自然智。此雖非當下可得,然應隨順,趣向,乃至臨入。讀書多聞,尤須于此致意。

三、研究之緣助,有三︰

(1)指導門徑。欲學之省時省力,不可無師,不可我慢。然今人時習甚重,每每趨向無師。另有顓固者流,如天台家解說《梵網》四十二輕曲為說法一戒,以為不可為在家人說,在家無師范故。此則限製師道于極小范圍,心地何等狹隘﹗後來太賢即引《纓絡》夫婦可以互授之說而駁之。《纓絡經》雖待考,然此駁固是。依《大論》所說,比丘可在在家人邊學,故維摩為文殊說法。如天台家言,此又謂之何?可知其說或出于我慢耳。凡指導學者門徑者,不限出家或在家。師義亦有三類︰圓滿師,分証師,接續師。不知接續師,即不能擔任,即是輕法犯戒,極宜慎之。

(2)問辨釋疑。此乃朋友之事,因其能委宛曲折而盡之。

(3)多籍參考。或乃求師友于古人,或聞時論于異域。

四、研究之興趣。研究須合眾,離群索居,則無生趣。故研究此學︰(1)須朝夕之過從。(2)須風物之怡快,以暢天機。(3)須有暮鼓晨鐘之深省。具三事,而後興趣勃勃也。

民國十三年(1924)九月第八次研究會講演記錄

(選自《內學》第二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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