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实录嘉庆朝实录 - 实录卷之一百二十二 

作者:【暂缺】 【6,084】字 目 录

期。检查嘉庆元年以来。正月初八初九等日。均曾练日明禋。明岁正月初八日。亦系吉期。即著改于是日、举行孟春时享典礼。嗣后孟春时享日期。总于正月初八初九初十等日内择吉举行。著为令。

○谕军机大臣等、铁保奏、沿河地方、筹画修筑堤埝等事。自当以次办理。所派之崔映辰、刘大绅、李如珩、三员。朕亦知其居官素好。自能妥协。百姓皆吾赤子。不但官与民亲即朕痌瘝在抱。亦与闾阎休戚相关。果能仰体德意。实心办理民事。则得其心者、即得其力。何患不治。惟在该抚倡率经理、急公趋事。以卫民生为要。将此传谕知之。

○以喀什噶尔参赞大臣托津、为仓场侍郎。未到任以前。以理藩院左侍郎贡楚克扎布署理。兵部左侍郎成书、兼署户部右侍郎。

○调镶蓝旗汉军副都统明兴、为正黄旗满洲副都统。以内阁学士萨彬图、兼镶蓝旗汉军副都统。礼部左侍郎恩普、兼镶黄旗汉军副都统。

○调叶尔羌帮办大臣和宁、为喀什噶尔参赞大臣。赏降调仓场侍郎达庆、头等侍卫。为叶尔羌帮办大臣。

○己丑。上御懋勤殿。勾到朝审、及直隶情实罪犯。停决官犯六人。斩犯二人。绞犯十人。直隶绞犯十一人。余五十五人予勾。

○湖南巡抚高杞奏、查明擒捕永绥九里癫苗出力员弁。总兵官富志那、同知傅鼐等、下部议叙。余升擢有差。。

○以内阁学士王汝璧、署吏部右侍郎。

○庚寅。上诣昭显庙拈香。

○辛卯。上诣奉先殿寿皇殿行礼。

○谕内阁、向来秋朝审人犯内、有屡经缓决三次以上、人数积多。每届数年。谕今刑部堂官。量为查奏减等。以示法外之仁。今自嘉庆五年十一月查办之后。至本年秋谳。入缓决者、又积有一万余名。为数已为不少。著刑部堂官、将本年秋朝审缓决三次以上各犯、照节次查办之例。逐一查明所犯情节。分别减等发落。以昭矜恤。该部即遵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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