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实录嘉庆朝实录 - 实录卷之三百四十四 

作者:【暂缺】 【5,936】字 目 录

士曹振镛、章煦、尚书英和、和宁、留京办事。

○免跸路经过地方本年额赋十分之五。

○是日。驻跸烟郊行宫。

○乙丑。旌表守正捐躯广东顺德县民刘体铨妻梁氏。

○是日。驻跸白涧行宫。

○丙寅。驻跸陈新庄御营。

○是月。山东巡抚和舜武奏、抵任后办理情形。得上□日、所论俱属得当。但须持之以久。行之以实。切勿始勤终怠。总以用人为主。贤者进之。不肖者黜之。此为最要。

○两江总督孙玉庭、江南河道总督黎世序、奏陈实在用项情形。得上□日、工归实用。帑不虚糜。视国事如家事。以百姓为子孙。保卫民生。永期巩固。天不可欺。财不可贪。明有王法。暗有鬼神。大小臣工。戒之在心。守之在志。将此朱谕通谕知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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