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史纪事本末[标点本] - 卷47

作者: 陈邦瞻2,786】字 目 录

如。御史诘之,回曰:“实尝预谋,不敢欺也。”因诵浩所上章几二千言。狱上,除名停废,回即徒步出都门。行数十里,其子追及,问以家事,不答。

又有曾诞者,尝三以书劝浩论孟后事,浩不报。及浩废,诞作《玉山主人对客问》以讥浩不能力谏孟后之废,而俟朝廷过举乃言为不知几云。闰月,子茂卒。

三年春正月己卯,帝崩,无子,弟端王佶即位。辛巳,尊皇后刘氏为元符皇后。

五月丙子,诏复哲宗废后孟氏为元佑皇后。初,哲宗尝悔废后事,叹曰:“章惇坏我名节。”至是,太后将复后位,会布衣何大正上书言之,遂降是诏,自瑶华宫还居禁中。

陈邦瞻曰:按陈瓘论废后事有曰:“当时致此之因,盖生于元佑之说也。以继述神考为说,以仇毁宣仁为心者,其于元佑,譬如刈草,欲除其根。瑶华乃宣仁所厚,万一有预政之时,则元佑未必不复,是以任事之臣怀刈草之虑,则瑶华恶得而不废乎。知经术者独谋于心,宰政柄者独断于手,方其造意,自谓密矣,而已难逃于见微之士。”呜呼。小人之愚其君一至是哉。其可畏也。人情莫亲于父子,莫昵于夫妇,李林甫用而明皇不能有其子,蔡卞、章惇之计行而哲宗不能有其妻。哀哉。

徽宗崇宁元年冬十月甲戌,复废元佑皇后孟氏。时,元符皇后阁宦者郝随讽蔡京再废元佑皇后,京未得间。既而昌州判官冯澥上书,论复后为非。于是御史中丞钱遹、殿中侍御史石豫、左肤连章论“韩忠彦等乘一布衣何文正狂言,复瑶华之废后,掠流俗之虚美。当时物议固已汹汹,乃至疏逖小臣诣阙上书,忠义激切,则天下公议从可知矣。望询考大臣,断以大义,无牵于流俗非正之论,以累圣朝。”京与许将、温益、赵挺之、张商英皆主台臣之说,请如绍圣三年九月诏书。帝不得已,从之。诏罢元佑皇后之号,复出后于瑶华宫,且治元符末议复后号者,降宰臣韩忠彦、曾布官,追贬李清臣雷州司户参军,黄履祁州团练副使安置,翰林学士曾肇、御史中丞丰稷、谏臣陈瓘、龚刔十七人于远州。

十二月,追谥哲宗子茂为献愍太子。初,邹浩召自新州入对,帝首及谏立后事,奖叹再三,询谏草安在,对曰:“已焚之矣。”退告陈瓘,瓘曰:“祸其在此乎!异时奸人妄出一缄,则不可辨矣。”蔡京用事,乃使其党伪为浩疏,有“刘后杀卓氏而夺其子以为已出,欺人可也,讵可以欺天乎?”之语。帝诏暴其事,遂追册茂为太子,而窜浩于昭州。

二年二月,尊元符皇后刘氏为皇太后,宫名崇恩。

政和三年二月,太后刘氏自杀。帝以哲宗故,曲加恩礼于后,而后颇干预外事,且以不谨闻。帝与辅臣议将废之,而后为左右所逼,即帘钩自缢死。谥曰“昭怀”。

高宗建炎元年春五月,尊哲宗废后孟氏为元佑太后。七月,元佑太后避金兵,如扬州。

八月,更号元佑太后曰隆佑太后。尚书省言:“元。”字犯后祖讳,易以所居宫名,从之。二年冬十月,隆佑太后如杭州。三年秋七月,隆佑太后如洪州。冬十一月,复如虔州。

四年三月,遣使迎隆佑太后于虔州。帝谓辅臣曰:“朕初不识太后,自迎至南京,爱朕不啻已出。今在数千里外,兵马惊扰,当亟奉迎,以惬朕朝夕慕念之意。”遂遣卢益、辛企宗等奉迎于虔州。八月,太后至越州。

绍兴元年夏四月,隆佑太后孟氏崩,谥曰“昭慈献烈”。诏权攒于会稽县之上皇村,俟事宁,归葬哲宗山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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