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夫论笺校正 - 断讼〔一〕第十九

作者: 王符7,456】字 目 录

以字形相似而误。说见读书杂志卷九。〔七〕“元”当为“玄德”之“玄”。荀子正论篇云:“上周密则下疑玄矣。”○俞樾云:‘读“元”为“玄”非是。汪又引荀子“上周密则下疑玄矣”,如此又读“玄”为“眩”,与前说歧异,而义益不通矣。汪所据者元刻本,而汉魏丛书本作“以示小民”,今鄂局本从之,文义明白,不必徇元本之讹,曲为之说。’○铎按:王氏读书杂志九墨子三引作“以示下民”,虽不知所据何本,然知其亦不以作“以元示民”者为是。又荀子正论篇“疑玄”,解蔽篇作“疑元”,并即“疑眩”,是汪说义涉两歧。

〔八〕易系辞上传。

〔九〕系辞下传。

〔一0〕玉篇云:“眽眽,奸人视也。”亦作“?”汉书东方朔传云:“跂跂脉脉善缘壁”,颜师古注:“脉脉,视貌。”庄子秋水篇云:“规规然自失”,释文云:“规规,惊视自失貌。”荀子非十二子篇:“莫莫然,瞡瞡然”,杨倞注:‘“瞡”与“规”同。规规,见小之貌。’按“莫莫”与“脉脉”声亦相近。〔一一〕“唯”当为“诈”。礼记经解云:“君子审礼,不可诬以奸诈。”王侍郎云:‘“唯”疑“睢”,“奸睢”犹“恣睢”。’○铎按:作“诈”是。

〔一二〕襄廿六年左传云:“楚王是故昧于一来”,杜注:‘“昧”犹“贪冒”。’周语云:“戎、狄冒没轻儳,贪而不让。”“昧冒”犹“冒没”也。汉书匈奴传云:“单于咸弃其爱子,昧利不顾。”说苑正谏篇云:“‘吴王欲伐荆,舍人少孺子曰:“园中有树,其上有蝉。蝉高居悲鸣饮露,不知螳螂在其后也。螳螂委身曲附欲取蝉,而不知黄雀在其傍也。黄雀延颈欲啄螳螂,而不知弹丸在其下也。此三者,皆欲得其前利,而不顾其后之有患也。”’盐铁论结和篇云:“登得前利,不念后咎。”

〔一三〕“中”下脱一字。

〔一四〕“榆”盖“偷”之误。解,读为“懈”。“奴抵”字未详。

非唯细民为然,自封君〔一〕王侯贵戚豪富,尤多有之。假举骄奢,以作淫侈,高负千万,不肯偿责。小民守门号哭啼呼,曾无怵惕惭怍哀矜之意〔二〕。苟崇聚酒徒无行之人〔三〕,传空引满〔四〕,啁啾骂詈〔五〕,昼夜鄂鄂,慢游是好〔六〕。或殴击责主,入〔

七〕于死亡,群盗攻剽,劫人无异〔八〕。虽会赦赎,不当复得在选辟之科,而州司公府反争取之。且观诸敢妄骄奢而作大责者,必非救饥寒而解困急,振贫穷而行礼义者也,咸以崇骄奢而奉淫湎尔〔九〕。

〔一〕“君”字旧脱。

〔二〕崔实政论云:“今官之接民,甚多违理,作使百工,及从民市,辄设计加以诱来之,器成之后,更不与直。老弱冻饿,痛号道路,守阙告哀,终不见省。”孟子云:“皆有怵惕恻隐之心。”书吕刑云:“皇帝哀矜庶戮之不辜。”〔三〕史记郦生传云:“吾高阳酒徒也。”淮阴侯传云:“始为布衣时,贫无行。”汉书五行志:‘谷永云:“崇聚票轻无谊之人,以为私客。’○铎按:郦生“高阳酒徒”之语,在朱建传内。崇、丛古字通。说文:“丛,聚也。”书酒诰:“矧曰其敢崇饮”,传:“崇,聚也。”忠贵篇:“崇聚群小”,并二字平列。〔四〕汉书叙传云:“赵、李诸侍中,皆引满举白。”孟康曰:“举白,见验饮酒尽不也。”“传空”犹“举白”也。○铎按:“传空”犹“举白”,想当然耳。

〔五〕礼记三年问云:“犹有啁

之顷焉”,释文:“啁

,声。”“啁啾”与“啁

”同。文选长笛赋李善注引苍颉篇:“啾,众声也。”史记魏豹传云:“汉王慢而侮人,骂詈诸侯群臣,如骂奴耳。”

〔六〕书皋陶谟云:“惟慢游是好。”又云:“罔昼夜??。”按?、鄂声相近。幽州人谓“?”为“鄂”,见释名释形体。○铎按:洪亮吉云:‘潜夫论云:“昼夜鄂鄂”,则今文“?”又作“鄂”也。’

〔七〕“入”旧作“人”。

〔八〕史记酷吏传云:“义纵少年时,尝与张次公俱,攻剽为群盗。”货殖传云:“闾巷少年,攻剽椎埋,劫人作奸。”晋书刑法志陈群新律序云:“旧律,盗律有劫略。”〔九〕成二年左传云:“淫湎毁常。”诗荡云:“天不湎尔以酒”,释文引韩诗云:“饮酒闭门不出客,曰湎。”春秋之义,责知诛率〔一〕。孝文皇帝至寡动,欲任德〔二〕,然河阳侯陈信坐负六月免国〔三〕。孝武仁明,周阳侯田彭祖坐当轵侯宅而不与免国〔四〕,黎阳侯邵延坐不出持马,身斩国除〔五〕。二帝岂乐以钱财之故〔六〕而伤大臣哉?乃欲绝诈欺之端〔七〕,必国家之〔八〕法,防祸乱之原〔九〕,以利民也。故一人伏正罪而万家蒙乎福者,圣主行之不疑。永平时〔一0〕,诸侯负责,辄有削绌之罚。此其后皆不敢负民,而世自节俭,辞讼自消矣〔一一〕。

〔一〕王侍郎云:‘公羊桓五年:“葬陈桓公”,何休注云:“不月者,责臣子也。知君父有疾,当营卫,不谨而失之也。”襄二十五年:“吴子谒伐楚,门于巢,卒。”何休注云:“君子不怨所不知,故与巢得杀之。”是责知也。昭二十六年:“尹氏、召伯、毛伯以王子朝奔楚”,何休注云:“立王子朝,独举尹氏,出奔幷举召伯、毛伯者,明本在尹氏,当先诛渠率,后治其党。”是诛率也。’继培按:后汉书孔融传云:“汉律,与罪人交关三日以上,皆应知情。”即“责知”之意。盐铁论疾贪篇云;“春秋刺讥,不及庶人,责其率也。”汉书孙宝传云:“春秋之义,诛首恶而已。”皆用公羊谊。○铎按;王绍兰又补公羊一条,见序(载附录)。

〔二〕○铎按:邵本“动欲”二字互易,似可从。汉书景帝纪元年诏曰:“孝文皇帝减耆欲”,即此所谓“至寡欲”也。又赞云:“专务以德化民”,即此所谓“动任德”也。

〔三〕“月”旧作“日”。史记高祖功臣侯者年表云:“坐不偿人责过六月,夺侯。”○铎按:“汉书高惠高后文功臣表云:“孝文三年,河阳侯陈信,坐不偿人责过六月,免。”

〔四〕汉书外戚恩泽侯表作“田祖坐当归轵侯宅,不与,免”,此脱“归”字。史记惠景间侯者年表亦作彭祖。轵侯作章侯,误。表无“章侯”。轵者,薄昭所封国也。○铎按:汉表脱“彭”字。〔五〕“除”旧空,据程本。史记惠景间侯者年表作犁侯,汉书功臣表作黎侯,并无“阳字”,此盖与“周阳”相涉而误。“邵”,史、汉并作“召”。汉书颜师古注云:“时发马给军,匿而不出也。”按武帝纪:“元狩五年,天下马少,平牡马匹二十万。”食货志云:“车骑马乏,县官钱少,买马难得,乃着令,令封君以下至三百石吏,以差出牡马。”“持马”盖“特马”之误,“特马”即“牡马”。周礼校人:“凡马,特居四之一。”郑司农云:“四之一者,三牝一牡。”○铎按:“持马”两表并误。

〔六〕庄子徐

鬼篇云:“钱财不积,则贪者忧。”

〔七〕汉书王尊传云:“绝诈欺之路。”

〔八〕“之”字旧脱。

〔九〕汉书金日磾传云:“乱国大纲,开祸乱原。”春秋繁露度制篇云:“凡百乱之源,皆出嫌疑纤微,以渐寖稍长至于大。圣人章其疑者,别其微者,绝其纤者,不得嫌,以蚤防之。圣人之道众,堤防之类也。”

〔一0〕永平,后汉明帝纪元。

〔一一〕史记平津侯传后载王元后诏云:“俭化俗民,则尊卑之序得,而骨肉之恩亲,争讼之原息。”汉书楚元王传刘向封事云:“崇推让之风,以销分争之讼。”“消”与“销”同。

今诸侯贵戚,或曰〔一〕敕民〔二〕慎行,德义无违,制节谨度〔三〕,未尝负责,身絜规避〔四〕,志厉青云〔五〕。或既欺负百姓,上书封租,愿且偿责〔六〕,此乃残掠官民〔七〕,而还依县官也〔八〕,其诬罔慢易〔九〕,罪莫大焉〔一0〕。

〔一〕“曰”字误。○铎按:“曰”盖“有”之误。或、有古同声,故连用。〔二〕王先生云:‘“民”疑“己”之误。’○铎按:疑当作“敕身”。

〔三〕孝经。

〔四〕王先生云:‘“规避”当作“圭璧”。’继培按:后汉书冯衍传衍说鲍永云:“圭璧其行。”〔五〕淮南子泛论训文。〔六〕后汉书孝明八王传云:“梁节王畅少骄贵,颇不尊法度。梁相举奏畅不道。畅惭惧,上疏辞谢,不敢复有所横费,租入有余,乞裁食睢阳、谷孰、虞、蒙、宁陵五县。”此类是也。

〔七〕“掠”与“略”同,注见下。

〔八〕“依”读为“薆”,蔽也。史记绛侯世家索隐云:“县官,谓天子也。所以谓国家为县官者,夏家王畿内县即国都也。王者官天下,故曰官也。”○铎按:说文:“依,倚也。”广雅释诂三:“依,恃也。”“还依县官”者,言反倚恃天子之宠以自保。后汉书孝明八王传梁节王畅传云:‘畅上疏辞谢,乞裁食五县(全文见上注引)。诏报曰:“朕惟王至亲之属,傅相不良,不能防邪,至令有司纷纷有言。今王深思悔过,朕恻然伤之。王其强食自爱!”畅固让,章数上,卒不许。’盖天子不许封租,则官民为之杜口,而王侯之负债自若也。故曰“其诬罔慢易,罪莫大焉”。汪读“依”为“薆”,未得其恉。

〔九〕“罔”程本作“国”,误。“诬罔”亦汉时律令文,汉书武帝纪:“元鼎五年,乐通侯栾大坐诬罔”是也。说文云:“嫚,侮易也。”经典通作“慢”,大戴礼子张问入官篇云:“慢易者,礼之所以失也。”○铎按:说文:“●,轻也。”苍颉篇:“●,慢也。”书传通以“易”为之。诬罔、慢易并二字平列。

〔一0〕昭五年左传:‘昭子曰:“竖牛祸叔孙氏,使乱大从,罪莫大焉。”’

孝经曰:“陈之以德义而民兴行,示之以好恶而民知禁。”今欲变巧伪以崇美化,息辞讼以闲官事者,莫若表显有行〔一〕,痛诛无状〔二〕,导文、武之法,明诡诈之信〔三〕。〔一〕白虎通辟雍篇云:“显有能,褒有行。”〔二〕晏子春秋谏下云:“痛诛其罪。”

〔三〕“信”疑“罚”。

今侯王贵戚不得浸广〔一〕,奸宄遂多。岂谓每有争斗辞讼,妇女必致此乎?亦以传见。凡诸祸根不早断绝〔二〕,则或转而滋蔓,〔三〕人〔四〕若斯邪〔五〕。是故原官察之所以务念〔六〕,臣主之所以忧劳者〔七〕,其本皆乡亭之所治者,大半诈欺之所生也〔八〕。故曰:知其原少则奸易塞也,见其守约则政易持也〔九〕。

〔一〕下有脱文。○铎按:“得”读为“德”。“浸广”与“遂多”对,即有脱文,亦当在“浸广”上。

〔二〕韩非子初见秦篇云:“削迹无遗根,无与祸邻,祸乃不存。”汉书匈奴传:‘陈饶曰:“椎破故印,以绝祸根。”’

〔三〕隐元年左传云:“无使滋蔓。”

〔四〕疑“必”。○铎按:疑“令”。

〔五〕疑“也”。○铎按:“邪”犹“耳”。

〔六〕昭六年左传云:“明察之官。”○铎按:“念”当作“急”。“急”本作“●”,故讹。

〔七〕越语:‘范蠡曰:“为人臣者,君忧臣劳。”’

〔八〕汉书刑法志云:“原狱刑所以蕃若此者,礼教不立,刑法不明,民多贫穷,豪杰务私,奸不辄得,狱豻不平之所致也。”服虔曰:“乡亭之狱曰豻。”

〔九〕“奸宄遂多”至此,当在篇末,盖总结一篇之意。○铎按:“奸宄遂多”,下接“或妇人之行”,文义自顺。错简乃自“岂谓”至“易持也”一段。或妇人之行,贵令鲜絜〔一〕,今以〔二〕适矣,无颜复入甲门〔三〕,县官原之〔四〕,故令使留所既入家。必未昭乱之本原〔五〕,不惟贞絜所生者之言也〔六〕。贞女不二心以数变〔七〕,故有匪石之诗〔八〕;不枉行以遗忧〔九〕,故美归宁之志〔一0〕。一许不改,盖所以长贞絜而宁父兄也。其不循此而二三其德者〔一一〕,此本无廉耻之家,不贞专之所也〔一二〕。若然之人,又何丑

?〔一三〕轻薄父兄,淫僻妇女〔一四〕,不惟义理,苟疏一德,借本治生〔一五〕,逃亡抵中〔一六〕,乎〔一七〕以致于刳腹芟颈灭宗之祸者〔一八〕,何所无之?

〔一〕诗采苹郑笺云:“妇人之行,尚柔顺,自洁清。”“鲜絜”犹言“洁清”。荀子宥坐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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