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修台湾府志 - 卷十九

作者: 余文仪22,927】字 目 录

珠、珊瑚树、异香、火马诸珍贿请互市,公绝其使,焚其贡物;口占一绝云:『明月珊瑚贵莫言,番书字字诳军门;牙前立下焚珠令,不敢持将献至尊』。授部将以方略讨之,系其酋高文律。闽人立石平远台,以纪公绩。今严禁互市,实苞桑之至计。为国家计久远者,当视前明红毛入犯中左,肆行焚劫;又复勾引刘香老,首尾冲突,海壖骚动。虽竭力驱剿,实苦不支。慎勿狃目前之近利,而轻言互市也(「使槎录」)。

荷兰国,最称富饶。乃遇风至台,假地于倭;虎视盘踞,大有深心。逮何斌引郑成功袭台,力战不克而归;见我师扫荡郑逆,不觉詟服(「赤嵌笔谈」)。

康熙二十五年,荷兰王耀汉连氏、甘勃氏遣陪臣宾先吧芝复奏表进贡。表词有云:『外邦之丸泥尺土,乃是中国飞埃;异域之勺水蹄涔,原属天家滴露』云云。贡物:大珊瑚珠一串、照身大镜二面、奇秀琥珀二十四块、哆啰绒二十五疋、织金绒毯四领、乌羽缎四疋、绿倭缎一疋、哔叽缎二十疋、织金花缎五疋、杂色细软布、文采细织布、白毛里布二百九十四疋、大自鸣钟一座、琉璃灯一圆、聚耀烛台一悬、琉璃盏异式五百八十一块、丁香三十担、冰片三十二斤、甜肉豆蔻四瓮、镶金小箱一只(内丁香油、蔷薇油、檀香油、桂花油各一礶)、葡萄酒二桶、大象牙五只、镶金鸟铳三十把、马铳六十把、彩带三十佩、镶金佩刀三十把、镶金双利剑二十把、单利剑六把、照星月水镜一执、江河照水镜二执、雕制夹板二双(「池北偶谈」)。

由吕宋放船往西南,至文来港,水程七十更;自台计之,一百二十八更。至宿雾港,水程七十二更;自台计之,一百三十更。二国小弱同于琉球(「台湾志略」)。

东京,亦交趾地。明时黎氏为外家所据,遂另为一国。由台至东京,水程八十九更。自东京渡海,十二更抵安南。其两海,自港口横渡虽甚广,渐西渐隘,而海亦尽;盖皆海之支汊也(同上)。

凡海舶直指南离,至东京、广南、占城、柬埔寨、暹罗等处;渐转而西,历柔佛、六昆;又转北,经大年、旧港,始抵马六甲。其各处山势,皆遥相接连。计马六甲在云南、缅甸之后,虽曰海道,皆依山沿海而行,实未尝横渡大海也(同上)。

西洋、红毛,相传远隔黑洋;语不可信。盖西洋、红毛种落最繁,或分或聚,名号不一;欲指其处而不可定,遂以「黑洋」一语夸其所部之远耳(同上)。

由台至占城,水程九十二更;至东港(一曰柬埔寨),水程一百一十一更。其城郭宫室、风景物产,与广南、暹罗略同(同上)。

由台至柔佛,一百五十一更;至六昆,一百七十一更;至杓仔(一曰大年),一百九十一更;至旧港,二百零一更;至马六甲,二百一十一更。自柔佛至马六甲,皆遵西洋法度。其人拗目隆准,状类红毛,有白鬼、黑鬼之分。所聚俱西洋商货,奇巧百出(同上)。

海洋中,大昆仑山外,又有小昆仑山、丁盘山(舟行至此,不见北斗)、将军帽山;更有东竹山、西竹山。皆空山无人,而为海中巨岛,其景多奇异焉(同上)。

哑齐,产黄金,凿石取之;其形方正,不假镕炼(同上)。

宿雾国有鸟,毛羽五彩;昼宿高峰云雾中,得之者价重连城。故其国名宿雾(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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