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内史贰之。
退而以乡射之礼五物询众庶,一曰和,二曰容,三曰主皮,四曰和容,五曰兴舞。宁复,扶又反,下“犹复”同。皮射之,食亦反。乐与,音馀。矍,俱缚专反,本或作瞿,音同。相,息亮反。堵,丁古反。觯,支豉反。
[疏]“退而”至“兴舞”
释曰:言“退”者,谓献贤能之书於王,退来乡内。云“以乡射之礼”者,州长春秋二时习射於序,名为乡射。今乡大夫还用此乡射之礼。云“五物询众庶”者,物,事也。“一曰”、“二曰”已下是也。
注“以用也”至“是乎”
释曰:“行乡射之礼”者,案今《仪礼·乡射》云:“豫则钩楹内,堂则内楹外。”又云:“序则物当栋,堂则物当楣。”堂谓乡学,据乡大夫所行射礼也。豫谓州长春秋二时习射於序。司农云“和谓闺门之内行也”者,以其父子主和,故和谓闺门之内行也。云“容谓容貌也”者,以其容是容仪,故知容貌也。后郑不从此义。杜子春“读和容为和颂,谓能为乐也”者,兴舞即舞乐,今又以和容谓能为乐,故后郑亦不从。“玄谓和载六德,容包六行也”者,破司农、子春之义。案大司徒以乡三物教万民,教成则兴之,明此询者还是三物之内,不是三物之外别有和容。又且主皮兴舞是六艺之内,明此和容是六德六行之中。在下谓之载,和在六德之下,故云和载六德。云“容包六行”者,在上谓之包,容则孝也,孝在六行之上,故云容包六行。必知容得为孝者,案《汉书》“高堂生善为容”,容则礼也。善为孝者必合於礼之容仪,故以孝为容者也。云“庶民无射礼”者,天子至士,有大射、燕射、宾射之等,庶人则无此射礼,故云无射礼也。云“因田猎分禽,则有主皮”者,案《大司马职》大兽公之,小禽私之者。至舍,更与在田之人,射则取之,则有云主皮。“主皮者,张皮射之,无侯也”者,自士已上,张皮侯、采侯、兽侯、庶人主射此皮,故云主皮无侯也。云“主皮、和容、兴舞,则六艺之射与礼乐与”者,以此三者当之,故以主皮当射,和容当礼,兴舞当乐。若然,三物之中,其事一十有八。今六德之中唯问和,六行之中唯问容,六艺之中唯问礼乐。独问此者,既贡贤於王,其馀则未能尽备,故略举五者以问之。六德是其大者,故问下之和者;六行是其小者,故问上之孝者也。六艺之中,礼以安上治民,乐以移风易俗。男子生,设弧於门左,射是男子之事,此者人行之急,故特言之,自馀略而不说。又云“当射之时,民必观焉,因询之也”者,案《乡射记》“唯君有射于国中,其馀则否”。注云:“臣不习武事於君侧。”以其乡射在城外,众庶皆观焉,故得询此五物。云“孔子射於矍相之圃已下”者,此是《礼记·射义》文。天子诸侯射,先行燕礼。卿大夫士射,先行乡饮酒之礼。时孔子为乡大夫,乡射之礼先行饮酒礼,故云孔子射於矍相之圃。矍相,地名。以其臣不得在国射,故射於矍相之圃。“盖观者如堵墙”者,以其乡内众庶皆集在射所,故云观者如堵墙。云“射至於司马”者,以其饮酒之礼必立司正,於将射,变司正为司马也。案《乡射》、《大射》,司射执弓矢。今此云子路执弓矢,则子路为司射也。云“子路出誓”者,以其众庶多,不可尽与之射,故誓去之。云“又使公罔之裘、序点扬觯而语”者,案乡饮酒之礼,一人举觯为旅酬始,二人举觯为无算爵始。射在无算爵前。今誓在无筭爵后者,但射实在无算爵前,今未射之前,用此无算爵礼,二人举觯之法,以誓众庶耳。非谓此射在无算爵后。云“询众庶之仪若是乎”者,孔子谓诸侯乡大夫,此经是天子乡大夫,引彼以证此,故云“乎”以疑之。
此谓使民兴贤,出使长之;使民兴能,入使治之。
[疏]“此谓”至“治之”
释曰:言“此谓使民兴贤”者,谓上经宾举者皆民中举之,还使治民,故云此谓使民兴贤。“出使长之”,谓使乡外与民为君长。云“使民兴能,入使治之”者,谓能者复来入乡中,治民之贡赋。
注“言是”至“为治”
释曰:云“使民自举贤者,因出之而使之长民,教以德行道艺於外也”者,以贤者德大,故遣出外,或为都鄙之主,或诸侯,皆可也。以其自有德行道艺,故还使之教民以德行道艺。云“使民自举能者,因入之而使之治民之贡赋田役之事於内也”者,以其能者德小,不可以为大夫诸侯等,故还入乡中,量德大小,以为比长、酂长已上之官,治民之贡赋田役於内也。云“言为政以顺民为本也”者,《礼记》云:“上酌民言,则下天上施。上不酌民言,则下不天上施。”故寻为政以顺民为本也。《书》曰“天聪明”已下,是《尚书·咎繇篇》之文也。自,用也。言天虽聪明,视听既远,不自用己之聪明,用民之聪明。民之归者,则授之以天位,谓若汤、武是也。天明威自我民明威者,威,畏也。天虽明察可畏,不自用己之明威,用我民明威。民所叛者则讨之,谓若桀、纣是也。云“《老子》曰:圣人无常心,以百姓心为心”者,但圣人形如枯木,心若死灰,空洞无我,故无常心,以百姓之心为心。引之者,证顺民为本之意。云“如是则古人未有遗民而可为治”者,天聪明是古,《老子》与此文为今,皆顺民为治,故云古今未有遗民而可为治也。
岁终,则令六乡之吏皆会政致事。
[疏]“年终”至“致事”
释曰:年终将考其得失,则令六乡之吏州长已下,皆计会教政之功状,致其所掌之事於乡大夫。乡大夫以下,致与大司徒,然后考之。
正岁,令群吏考法于司徒,以退,各宪之於其所治之国。
[疏]释曰:正岁,建寅之月,乡大夫令州长已下群吏,令使考法於司徒,正谓受而考量行之,故云“以退,各宪之於其所治”。宪者,表县之也。
大询于众庶,则各帅其乡之众寡而致於朝。
[疏]“大询”至“於朝”
释曰:国有大事,必顺於民心,故与众庶询谋。则六乡大夫各帅其乡之众寡而致於朝,谓外朝三槐九棘之所,共询谋之。
注“大询”至“庶民”
释曰:知“大询,询国危、询国迁、询立君”者,案《小司寇职》云“掌外朝之政,以致万民而询焉,一曰询国危”。已安庶民,云国大询于众庶而致於朝,故知大询者,询国危之等。此三者皆是国之大事,故称大询。《小司寇》虽不云大,《大卜》云“大贞”,即此询国危之等也。“郑司农云大询於众庶”,引《洪范》所谓“谋及庶民”者,彼谋及庶民即大询於众庶,一也,故引为证。
国有大故,则令民各守其闾,以待政令。
[疏]“国有”至“政令”
释曰:“大故”,谓灾变寇戎之等。警急须人,故乡大夫令州长已下,使民各守其闾胥所治处,以待国之政令。
注“使民”至“治处”
释曰:二十五家为闾,中士为闾胥,则有治政之处以聚其民。
以旌节辅令,则达之。
[疏]“以旌”至“达之”
释曰:国有大事,故恐有奸寇,故使民徵令出入来往,皆须得旌节,辅此徵令文书,乃得通达使过。故郑云“民虽以徵令行,其将之者无节,则不得通”。
州长,各掌其州之教治政令之法。
[疏]“州长”至“之法”
释曰:一乡管五州,事大夫一人为州长,故云州长各掌其州之教也。教谓十二教。云“治政令之法”者,谓十二教之外,所施政令皆治之。
注“郑司”至“夏州”
释曰:二千五百家为州者,虽无正文,约则有之。案上文,五家为比、五比为闾、四闾为族、五族为党、五党为州,州二千五百家也。又引“《春秋传》曰”已下者,案《左氏》宣公十一年传曰:“楚子伐陈,遂入陈,杀夏徵舒,因县陈。申叔时谏,乃复封陈,乡取一人焉以归,谓之夏州。”注云:“言取讨夏徵舒之州。”引此者,以证有州之义也。
正月之吉,各属其州之民而读法,以考其德行道艺而劝之,以纠其过恶而戒之。属,音烛,注下皆同。
[疏]“正月”至“戒之”
释曰:谓建子之月一日也。“各属其州之民”者,属犹合也,聚也,谓合聚一州之民也。“而读法”者,谓对众读一年政令及十二教之法,使知之。云“以考其德行道艺而劝之”者,谓考量民之六德、六行及六艺之道艺,而劝勉之,使之勤脩。云“以纠其过恶而戒之”者,民有过恶,纠察,与之罪而惩戒之。
注“属犹”至“其善”
释曰:言“因聚众而劝戒之”者,谓欲劝戒之必须聚众,故言因聚众而劝戒之,欲其善也。
若以岁时祭祀州社,则属其民而读法,亦如之。春秋以礼会民而射于州序。会,如字,注同。
[疏]“若以”至“州序”
释曰:上云岁时,皆谓岁之四时,此云岁时,唯谓岁之二时春秋耳。春祭社,以祈膏雨,望五穣丰熟。秋祭社者,以百穣丰稔,所以。故云祭祀州社也。云“则属其民而读法亦如之”者,凡读法,皆因即会以聚民。今既祭,因聚民而读法,故云亦如之。云“春秋以礼会民而射于州序”者,州长因春秋二时皆以礼会聚其民,而行射礼于州之序学中。言“以礼”者,亦谓先行乡饮酒之礼乃射,故云以礼也。
注“序州”至“之志”
释曰:此知“序,州党学”者,案下《党正》亦云“饮酒于序”,故知州党学同名为序。若乡则立庠,故《礼记·乡饮酒义》云:“主人迎宾于庠门之外。”彼乡大夫行宾贤能,非州长党正所行,故知庠则乡学也。云“会民而射,所以正其志也”者,凡礼射,皆须存其志意,故郑即引《射义》曰“射之为言绎也,绎者,各绎己之志。”绎,陈也。言各陈己志者,谓若《射义》云“射者,内志正,外体直,乃能中之”是也。
凡州之大祭祀、大丧、皆莅其事。
[疏]“凡州”至“其事”
释曰:云“凡”者,以其大祭大丧非一,故云凡也。云“州之大祭祀、大丧”者,则非国家祭祀丧事。谓州之大祭,唯有春秋祭社也。州之大丧者,三公、乡大夫之丧也。云“皆莅其事”者,二州长皆临其事也。
注“大祭”至“临也”
释曰:言“大祭祀谓州社稷”者,以上文云“岁时祭祀州社”,此经又因言州之大祭祀,故知还是上文州社也。知有稷者,以其天子诸侯三社,皆稷对之,故知兼有稷也。言“州社”者,若言大社、国社之类,又对党祭秇、族祭醫,故此特言州社也。云“大丧,乡老乡大夫”者,以其远郊之内置六乡,乡老与乡大夫死,不出六乡,要在一乡、一州、一党、一族、一闾之内。今据州而言,故云“於是卒者”也。
若国作民而师田行役之事,则帅而致之,掌其戒令与其赏罚。
[疏]“若国”至“赏罚”
释曰:言“若”者,不定之辞。若,如也。如有国家作起其民。师谓征伐,田谓田猎,行谓巡狩,役谓役作。此数事者,皆须徵聚其民。州长则各帅其民而致之于司徒也。云“掌其戒令与其赏罚”者,州长既致其民,还自领己民为师帅,故还使州长掌之也。
注“致之”至“师帅”
释曰:云“致之於司徒也”者,谓州长致与小司徒,小司徒乃帅而致与大司徒,故小《司徒职》云“大军旅帅其众庶”是也。云“因为师帅”者,若众属军吏,别有军吏掌之,何得还自掌之,故知因为师帅也。但在乡为州长已管其民,在军还领己民为师帅,即是因内政寄军令也。
岁终,则会其州之政令。正岁则读教法如初。重,直用反。
[疏]“岁终”至“如初”
释曰:既不言正岁之终,《周礼》之内直言岁终者,皆是周之岁终也。言“则会其州之政令”者,谓会计当州。党正己下政令文书,将以考课也。云“正岁则读教法如初”者,以其建寅之月得四时之正,於教令审,故又读教法。言如初者,亦当属民读之也。
三年大比,则大考州里,以赞乡大夫废兴。
[疏]“三年”至“废兴”
释曰:州长至三年大案比之日则大考州里者,谓年年考讫,至三年则大考之。言大者,时有黜陟废兴故也。
党正,各掌其党之政令教治。治,直吏反,《族师》“治令”同。
[疏]“党正”至“教治”
释曰:言“各”者,一乡有二十五党,故各掌其党之政令及十二教与治职文书。
注“郑司”至“童子”
释曰:先郑知“五百家为党”者,以其五家为比,五比为闾,四闾为族,五族为党,故知也。引《论语》者,证有党义也。
及四时之孟月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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