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礼注疏》
卷四十一
◎冬官考工记下
玉人之事,镇圭尺有二寸,天子守之。命圭九寸,谓之桓圭,公守之。命圭七寸,谓之信圭,侯守之。命圭七寸,谓之躬圭,伯守之。信,音身。朝,直遥反,下皆同。
[疏]“玉人”至“守之”
释曰:云“玉人之事”者,谓人造玉瑞玉器之事,此一句总与下诸文为目,圭名镇、名信、及躬,备於宗伯。
注“命圭”至“存焉”
释曰:云“命圭者,王所命之圭也”者,《公羊传》云:“锡者何?赐也。命者何?加我服也。”於王以策命诸侯之时,非直加之以车服,时即以圭授之,以为瑞信者也。“朝觐执焉”者,《典瑞》云“公执桓圭”以下,“朝觐宗遇会同于王,诸侯相见亦如之”是也。云“居则守之”者,谓以为镇守者也,故云居则守之。子守穣璧,男守蒲璧,《典瑞》、《宗伯》、《大行人》俱有其文,於此不言之者,阙也。郑云阙者,若韦氏、栉氏之类,亦阙也。若然,经有镇圭,按《典瑞》云:“王执镇圭,缫藉五采、五就,以朝日。”郑不言者,有《典瑞》可参,故直举诸侯可知也。子春破故书五寸,当从经七寸,后郑不从,以从故书为五寸,五寸是璧文之阙乱存者,命圭是伯,五寸是子男,故乱存也。
天子执冒四寸,以朝诸侯。
[疏]注“名玉”至“为贵”
释曰:郑知“名玉曰冒,言德能覆盖天下”者,按《书传》云:“古者必有冒,言不敢专达之义。天子执冒以朝诸侯,见则覆之。”注云:“君恩覆之,臣敢进。”是其冒覆之事。按孔注《顾命》云:“言冒,所以冒诸侯圭,以齐瑞信,方四寸,邪刻之。”不言冒以覆盖天下者,义得两含,故注有异。故《书传》云“古者圭必有冒”,亦是冒圭之法也。此冒据朝觐诸侯时执之。《诗·殷颂》云:“受小球大球,为下国缀旒。”注云:“小球尺二寸,大球长三尺。与下国结定其心,如旌旗之旒。”彼据天子与诸侯盟会,故云结定其心,故执镇圭,不执冒也。
天子用全,上公用龙,侯用瓒,伯用将。龙,莫江反。瓒,才旱反,下同。司农音赞。将,如字,刘音阳。{衍食},之然反。,作旦反。下,遐嫁反。
[疏]注“郑司”至“二石”
释曰:此经因天子以下执玉,遂说尊卑以玉,善恶不同。先郑云“全,纯色也。龙当为尨,尨谓杂色”,后郑以为全,纯玉也。纯玉即纯色,义无殊。“瓒”读“{衍食}”之者,《醢人职》有食,汉时有膏,今连言{衍食}者,取杂意。云“龙、瓒、将,皆杂名”者,谓玉之杂名。此亦含杂色。必知后郑玉杂中含色者,见郑《异义駮》云“玉杂则色杂”,则知玉全色亦全也。云“卑者下尊,以轻重为差。玉多则重,石多则轻”,知者,见《盈不足术》曰:“玉方寸,重七两。石方寸,重六两。”云“公侯四玉一石,伯子男三玉二石。”者,按《礼纬》云:“天子纯玉尺二寸,公侯九寸,四玉一石,伯子男三玉二石。”此注出於彼,但此经公与侯异,注及彼文公侯同,又彼伯子男同七寸,皆与此经不同者,彼据殷法。但玉石多少与周同,故引之也。若然,公侯同四玉一石,而龙瓒异者,盖玉色有别也。
继子男执皮帛。见礼,贤遍反,下同。
[疏]注“谓公”至“用贽”
释曰:此公之孤。上不言子男,而此云“继子男”者,以上文不见子男也。不见者,以子男与伯同用三玉二石,故空其文,见子男与伯等,以是得言以皮帛继子男也。以《大行人》注言之,此亦是孤尊,更以其贽见也。知“诸侯孤饰贽以豹皮,天子之孤饰以虎皮”者,《郊特牲》云:“虎豹之皮,示服猛也。”二者皮中为美,虎皮又贵,天子孤尊,故知义然也。
天子圭中必。必,府结反,戚如字。縪,刘府结反;沈音毕,云刘音非也。按北俗今犹有此语,音如刘音,盖古语乎?刘音未失。组约,如字,刘阿駮反。为,于伪反。队,直类反。
[疏]注“必读”至“失队”
释曰:上列天子及公侯伯之圭,於此独言“天子圭中必”者,按《聘礼记》,五等诸侯及聘使所执圭璋,皆有缫藉及绚组,绚组所以约圭中央,恐失坠,即此“中必”之类。若然,圭之中必,尊卑皆有。此不言诸侯圭,举上以明下可知。云“读如鹿车縪之縪”者,俗读之也。此縪、绚组一也。
四圭尺有二寸,以祀天。邸,丁礼反,又音帝,下文同。
[疏]注“郊天”至“上帝”
释曰:此圭《典瑞》直言所用礼神,不言尺寸,故此言之。此直言“尺二寸”,按《典瑞》注,先郑云:“中央为璧,圭著其四面,一玉俱成。”又云:“圭未四出。”若然,此尺二寸者,未知璧在中央,通两畔,总计为尺二寸。未知除璧之外,两畔之圭各有一尺二寸。据下祼圭尺有二寸而言,则此四圭,圭别尸有二寸。仍未审以璧为邸,邸径几许。礼既无文,不可强记也。引《典瑞》者,证祀天为夏正郊所感帝,兼国有故旅祭五帝之事,亦以此圭礼神也。
大圭长三尺,杼上,终葵首,天子服之。杼,直吕反。琫,他顶反。椎,直追反,下同。閷,色界反,刘色例反,杀字之异者,本或作杀,下“取杀”、“杀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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