纂修四库全书档案 - 第5部分

作者:【暂缺】 【86,436】字 目 录

山诗外》十五部,刊本。是书屈大均着。今续查出十五部。内八部全,一部原缺卷一、卷二,又一部原缺卷一至卷五,又一部原缺卷五至卷七、卷十二至卷十七,又一部原缺卷三、卷四、卷八、卷十五,又一部原缺卷六至卷十五,又一部原缺卷一至卷六、卷八至卷十七,又一部原缺卷二、卷四、卷八、卷十、卷十四以下。

《道援堂集》三部,刊本。是书屈大均着。今续查出三部。内一部全,一部原缺卷一至卷三,又一部原缺卷一至卷六。

《广东新语》三十部,刊本。是书屈大均着。今续查出三十部,内二十七部全,一部原缺卷一、卷二,又一部原缺卷九至卷二十四,又一部原缺卷五、卷七。

《喜逢春》五部,刊本。是书不着撰人姓名。今续查出五部。

以上九十八种,内重四百二十八部,共计五百二十六部。间有触碍字句,俱应营销毁。

(军机处录副奏折)

三八八 四库全书馆总裁英廉等奏请派王太岳等编校《明史 本纪》折

乾隆四十二年五月二十一日

臣英廉、臣程景伊、臣梁国治、臣和珅、臣刘墉谨奏:

窃臣等奉旨派办《明史 本纪》,所有查对志传、详校《实录》,必须纂修专员协同办理,方免草率遗漏。查现在办书翰林等多有兼办各书,势难再派。惟查有前经奉旨派在四库馆总纂之王太岳,该处《全书提要》将次办完,现无接手专办之事,又编修韦谦恒承办书籍尚少,助敎吴省兰职任亦简,又原任编修李中简现在革职闲居。以上四员学问素优,考核细心,仰恳圣恩,令该员等承办《明史 本纪》,俾得悉心编校,臣等可稍收指臂之益。至其书仍请一并交方略馆誊写收发,俟辨成卷数,卽与各书轮进,以归画一。

臣等谨公同酌议,恭折奏闻。如蒙恩准,臣等卽督同该员等赶紧校纂,依限陆续进呈,伏候训示。谨奏。

乾隆四十二年五月二十一日奉旨:知道了。钦此。

(军机处录副奏折)

三八九 谕内阁着派皇八子等分与应校之书同总裁一体校勘

乾隆四十二年五月二十七日

乾隆四十二年五月二十七日内阁奉上谕:

四库全书馆缮写之书虽多,而各总裁校勘者少,不能供进呈披阅。卽再添总裁数人,仍恐无益。着派皇八子、皇十一子及书房行走之侍郎周煌、内阁学士汪廷玙、卿吴绶诏、侍讲学士朱珪、侍讲姚颐、编修倪承宽,分与应校之书,同该管总裁一体校勘,陆续呈进。钦此。

(军机处上谕档)

三九○ 户部为知照四库全书馆总裁程景伊等罚俸事致典籍厅移会

乾隆四十二年六月初八日

户部为遵旨等事。

陕西司案呈,本年五月初七日准都察院咨称,本院具题内开:查四库全书馆所进书籍,该总裁等理应悉心校阅,毋致错误。乃总核三月以来,有讹错四次两次者,殊属不合,应将四库全书总裁 协办大学士 吏部尚书程景伊照不行详查罚俸六个月例,罚俸六个月。纂修 编修黄寿龄、检讨黎溢海,覆校 编修汪镛,分校 中书袁文邵,均照失于查察罚俸一年例,罚俸一年。等因。于乾隆四十二年四月二十八日题,二十九日奉旨:程景伊着罚俸六个月,黄寿龄、黎溢海、汪镛俱着罚俸一年。余依议。钦此。相应抄录原题,移咨户部查照。等因前来。

应将分校 中书袁文邵罚俸一年之案注册,其罚俸银两移会典籍厅,于领俸册内声明坐扣可也。须至移会者。

右移会典籍厅。

(内阁移会)

三九一 江苏巡抚杨魁奏续缴应毁书籍书板折

乾隆四十二年六月初十日

江苏巡抚臣杨魁谨奏,为续缴应毁书籍,仰祈圣鉴事。

窃臣遵旨查收伪妄遗书,督饬所属实力妥办,前经节次收获违碍书八十一种及各项重复应毁书籍共二千三百七十一部、板片二百二十一块,又恭奉谕旨查缴沈德潜选辑《国朝诗别裁集》原本,当卽查出三百一部,俱经分晰开单,先后奏明缴解,仰蒙圣鉴在案。

臣一面复严饬各地方官及教职等认真搜罗,并派试用人员分头上紧收买,以冀尽献所藏。各属及委〔员〕等尚知奋勉从事,将一切伪妄之书及《别裁集》原本购求收买,陆续缴送苏州书局,较前查办踊跃。臣与藩臬两司率同局员逐一校阅,内有新获违碍书十九种,计八十五本,又重复应毁书二百二种,共二千六百三十三部,《别裁集》原本四十五部。又查出《四六新书》等板片三副,计八百十四块。谨分晰开列清单,恭呈御览。一面委员解交军机处查收,请旨销毁。其新获各种书目、人名,臣现又通咨各省一体查缴,仍督率所属及各委员再行实心查办,加意购收,务俾藏书之家、售书之肆,不致稍有遗留,以期净尽。

俟积有成数卽行续缴外,臣谨会同大学士 管两江总督臣高晋恭折具奏,伏乞皇上睿鉴。谨奏。

乾隆四十二年六月廿四月奉朱批:览。钦此。

(军机处录副奏折)

三九二 两淮盐政寅着奏发回书籍请留馆阁之储折

乾隆四十二年六月十五日

奴才寅着跪奏,为奏请两淮原进书籍,恳恩留备馆阁之储事。

乾隆四十二年四月十二日奉上谕:前经降旨令将各省进到书籍于每书面页注明年月姓氏,云云。奴才随备查两淮进书原案,乾隆三十八年李质颖先后进呈六次,共钞、刻本书一千七百八部,内九百三十二部系总商江广达等访购,其七百七十六部皆商人马裕家藏。嗣于四十年奉发还汇存名目书三百部,内江广达等领回一百四十五部,仍存馆七百八十七部,马裕领回一百五十六部,仍存馆六百二十部。现今钦奉谕旨,奴才卽宣示江广达,并令传知马裕去后。

据江广达覆称:前项书籍,奉前盐政督同高等访购呈进,卽与自行购进一例,似应钦遵谕旨,毋庸发还本家,卽请留备馆阁之储,商等实深荣幸。又据马裕禀称:商人家藏书籍,恭逢皇上加恩采访,既已荣幸非常,况蒙御制题《鹖冠子集》诗一章,赏给《古今图书集成》一部,恩施异数,惟矢悉心研悦,已沾奕世荣光。且前项书籍业荷睿鉴,审定刊钞,未便仍为商家藏本,致滋亵渎。伏请奏明留备馆阁之储,感激无地。各等情。据此,奴才覆加察询,实系该商等欣幸冀望愚忱,蓄怀已久,可否仰邀皇上天恩,俯允所请。如蒙恩准,自应遵候总裁等开单行知,奴才委员赴翰林院请领,(朱批:不通。)再行呈缴。惟是书帙繁多,长途(朱批:赖有此。)来往运送,恐员役等或有照料未周之处,转致亵越,实非细故。奴才不揣冒昧,请将两淮存馆之书共一千四百八部,叩求圣恩,准俟刊钞办毕,免其行知领回再缴,卽赏留为馆阁之储,不独奴才与该商等欢忭感幸,卽凡属淮商亦共沐恩荣矣。

奴才谨具折奏请,伏乞皇上圣训施行。谨奏。

乾隆四十二年七月十一日奉朱批:已有旨了。钦此。

(军机处录副奏折)

三九三 浙江巡抚三宝奏缴续获应毁书籍暨《大义觉迷录》折

乾隆四十二年六月二十日

新授湖广总督 浙江巡抚臣三宝谨奏,为续经查缴应毁各书,委员汇解,恭折奏闻事。

窃臣凛遵谕旨,将应毁触碍各书,务期查收尽净,不使稍有遗存。除前八次共收获书五百七十四部,业经接次委员解缴军机处进呈销毁,第九次续获书五百二十六部,亦经开具书目清单,恭折具奏,声明再有续获,一并委员汇解在案。

现据各属暨委员缴收购买,陆续交局,应毁之书三十五种,内重复者七十九部,共计一百一十四部;又前已缴过各书内今复又续获六十种,内重复者五百八十九部,共计六百四十九部。二共七百六十三部,敬录书目清单,恭呈御览。谨将现获各书同前第九次奏获存贮之书通共一千二百八十九部,逐一包封,委员解交军机处,进呈销毁,一面仍严饬各属暨委员再行上紧购收外。

再,查《大义觉迷录》一书,除前已检获五部,业经解缴,今缘搜缴应毁各书,复又逐处搜查得三十四部,内完全者十八部,不全者十六部,一并敬谨包封,附交委员解缴军机处查收。

理合恭折具奏,伏乞皇上睿鉴。谨奏。

乾隆四十二年七月初五日奉朱批:览。钦此。

(军机处录副奏折)

三九四 山西巡抚觉罗巴延三奏遵旨筹备领回书籍办法折

乾隆四十二年六月二十四日

山西巡抚臣觉罗巴延三跪奏,为遵旨奏明事。

窃臣承准大学士舒赫德、于敏中字寄奉上谕:前经降旨令将各省进到书籍,于每书面页注明年月、姓氏,押以翰林院印,交总裁等详校,分别应刊、应钞,其余则止存书名,汇为总目,俟校办完后,仍卽给还原献之家,俾得留藏善本无致散佚。迩年以来,各督抚云云。钦此。遵旨寄信前来。

伏查晋省恭进书籍共止八十八种,内经臣与前任藩司朱珪及现任藩司黄检自行购进者五十七种,经藏书之家献进者三十一种,除俟总裁检查开单,行知到臣,臣分别将自行购进之书留存馆阁,其应领三十一种,即委员赴翰林院衙门领回,当遵奉谕旨,严饬承办各员善为经理,查明给还原献之家,勿任胥役等扣留需索,俾得永远珍藏,以仰副皇上右文寿世之至意。

所有遵奉谕旨缘由,理合缮折具奏,伏乞皇上睿鉴。谨奏。

乾隆四十二年六月廿九日奉朱批:总不明白。另有旨咏。钦此。

(军机处录副奏折)

三九五 四库全书馆总裁英廉奏请旨仍令于敏中纂办《日下旧闻考》折

乾隆四十二年六月二十八日

臣英廉谨奏,为请旨事。

窃臣奉旨同臣刘墉办理《日下旧闻考》,所有星土、中城等卷业经纂出,遵照奏定期限,节次进呈在案。今刘墉奉命典试江南,理应请旨添派大臣一同办理。

查《日下旧闻考》一书,乾隆三十八年恭奉谕旨,原系大学士于敏中同臣等承办。凡一应体例规制,均经于敏中向臣等悉心商定,现在纂办各门,俱照初定章程,并无更易。况全书大局,于敏中初办时业已商有就绪,于此书实熟悉于中。今刘墉出差,合无仰恳皇上天恩,仍令于敏中照旧同臣纂办,庶编辑校雠,彼此便于详细商榷,而是书更可期妥协速竣矣。是否有当,伏祈睿鉴。谨奏。

(军机处原折)

三九六 谕派于敏中同英廉钱汝诚阅办《西域图志》《日下旧闻考》

乾隆四十二年六月二十八日

乾隆四十二年六月二十八日奉旨:

《西域图志》、《日下旧闻考》俱派于敏中同英廉、钱汝诚阅办。钦此。

(军机处上谕档)

三九七 寄谕山西巡抚巴延三并各省督抚盐政所缴之书分别开单奏明

乾隆四十二年六月二十九日

大学士于<敏中>字寄山西巡抚巴<延三>、各省督抚、盐政,乾隆四十二年六月二十九日奉上谕:

据巴延三奏,晋省所进书籍共八十八种,内自行购进者五十七种,经藏书之家献进者三十一种,俟总裁开单行知,卽分别将自行购进之书留存馆阁。其应领三十一种,委员赴翰林院领回等语。所奏殊不明白。前经降旨,以各省访进遗书,交四库全书馆纂办,其现在办竣及祇须存目各种,均应将原本陆续发还藏书之家,其中或有该督抚等自行购进,及借本钞誊毋庸给还本家者,自应留于馆阁,以广收储。今该抚奏称将自行购进之书留存馆阁,竟似该抚处另有馆阁,欲将购进之书自行存留,殊觉可笑。皆由奏折辞不达意,叙次未能明了。嗣后奏折,务使留心检点,勿但凭庸俗幕友率意行文也。至所缴之书,既有自行购进及藏书家呈献两项,自应分别开单奏明,交馆查核。将购进者留贮,呈献者发还,以省既发复缴跋涉之劳。着传谕巴延三及各督抚等俱遵此旨,一体办理。

再,前旨于四月十三日通寄,距今已两月余,惟山西一省奏到,其余各省均未覆奏。周元理近在直隶,尤不宜迟缓若此。并着传谕各督抚、盐政,将前奉谕旨因何未经奏覆之处,卽行具奏。钦此。遵旨寄信前来。

(军机处上谕档)

三九八 湖北巡抚陈辉祖奏遵旨查交《华严经》武则天序文折

乾隆四十二年七月初二日*

臣陈祖辉跪奏:

本年二月二十三日,准礼部咨,大学士于敏中奉旨:《华严经》内有武则天制序,着删去。所有颁发过藏经之处,查明俱着撤出销毁,并将板片铲销。钦此。又王大臣奏奉谕旨:所有各省寺庙供奉藏经之处,着交该督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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