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記 - 史記卷六十三 老子韓非列傳第三

作者: 司馬遷7,466】字 目 录

臣事君未滿周至之恩澤,而說事當理,事行有功,君不以為恩德,故德亡。

〔四〕索隱又若說不行而有敗則見疑,如是者身危。是恩意未深,輒評時政,不為所信,更致嫌疑,若下文所云鄰父以牆壞有盜,卻為見疑,即其類也。正義說事不行,或行有敗壞,則必致危殆,若此者身危也。

〔五〕正義與音預。人主先得其計己功,說者知前發其蹤跡,身必危亡。

〔六〕索隱謂人主明有所出事乃自以為功,而說者與知,是則以為閒,故身危也。正義人主明所出事,乃以有所營為,說者預知其計,而說者身亡危。

〔七〕索隱劉氏云:「若項羽必欲衣錦東歸,而說者彊述關中,違旨忤情,自招誅滅也。」正義彊,其兩反。人主必不欲有為,而說者彊令為之。

〔八〕索隱劉氏云:「若漢景帝決廢栗太子,而周亞夫強欲止之,竟不從其言,後遂下獄是也。」正義人主已營為,而說者彊止之者,身危。

〔九〕正義閒音紀莧反。說彼大人之短,以為竊己之事情,乃為刺譏閒也。

〔一〇〕索隱按:韓非子「粥權」作「賣重」。謂薦彼細微之人,言堪大用,則疑其挾詐而賣我之權也。正義粥音育。劉伯莊云:「論則疑其挾詐賣己之權。」

〔一一〕正義說人主愛行,人主以為借己之資籍也。

〔一二〕正義論說人主所憎惡,人主則以為嘗試於己也。

〔一三〕索隱按:謂人主意在文華,而說者但徑捷省略其辭,則以說者為無知而見屈辱也。正義省,山景反。

〔一四〕索隱按:謂人主志在簡要,而說者務於浮辭汎濫,博涉文華,則君上嫌其多迂誕,文而無當者也。正義汎濫,浮辭也。博文,廣言句也。言浮說廣陳,必多詞理,時乃永久,人主疲倦。

〔一五〕正義懦音乃亂反。說者陳言順人主之意,則或怯懦而不盡事情也。

〔一六〕正義草野猶鄙陋也。廣陳言詞,多有鄙陋,乃成倨傲侮慢。

凡說之務,在知飾所說之所敬,〔一〕而滅其所醜。〔二〕彼自知其計,則毋以其失窮之;〔三〕自勇其斷,則毋以其敵怒之;〔四〕自多其力,則毋以其難概之。〔五〕規異事與同計,譽異人與同行者,則以飾之無傷也。〔六〕有與同失者,則明飾其無失也〔七〕。大忠無所拂悟,〔八〕辭言無所擊排,〔九〕迺後申其辯知焉。此所以親近不疑,〔一〇〕知盡之難也。〔一一〕得曠日彌久,〔一二〕而周澤既渥,〔一三〕深計而不疑,交爭而不罪,迺明計利害以致其功,直指是非以飾其身,以此相持,此說之成也。〔一四〕

〔一〕索隱按:所說謂所說之主也。飾其所敬者,說士當知人主之所敬,而時以言辭文飾之。

〔二〕索隱醜謂人主若有所避諱而醜之,遊說者當滅其事端而不言也。

〔三〕正義前人自知其失誤,說士無以失誤窮極之,乃為訕上也。

〔四〕索隱按:謂人主自勇其斷,說士無以己意而攻閒之,是以卑下之謀自敵於上,以致譴怒也。正義斷音端亂反。劉伯莊云:「貴人斷甲為是,說者以乙破之,乙之理難同,怒以下敵上也。」

〔五〕索隱按:概猶格也。劉氏云:「秦昭王決欲攻趙,白起苦說其難,遂己之心,拒格君上,故致杜郵之僇也。」正義概,古代反。

〔六〕正義劉伯莊云:「貴人與甲同計,與乙同行者,說士陳言無傷甲乙也。」

〔七〕索隱按:上文言人主規事譽人,與某人同計同行,今說者之詞不得傷於同計同行之人,仍可文飾其類也。又若人主與同失者,而說者則可以明飾其無失也。正義人主與甲同失,說者文飾甲之無失。

〔八〕索隱拂音佛。言大忠之人,志在匡君於善,君初不從,則且退止,待君之說而又幾諫,即不拂悟於君也。正義拂悟當為「咈忤」,古字假借耳。咈,違也。忤,逆也。

〔九〕索隱謂大忠說諫之辭,本欲歸於安人興化,而無別有所擊射排擯。按:韓子作「擊摩」也。

〔一〇〕正義言大忠之事,擬安民興化,事在匡弼。君初亦不擊排,乃後周澤霑濡,君臣道合,乃敢辯智說焉。此所以親近而不見疑,是知盡之難。

〔一一〕集解徐廣曰:「知,一作『得』。難,一作『辭』。」索隱謂人臣盡知事上之道難也。按:徐廣曰「知,一作『得』,難,一作『辭』」。今按韓子作「得盡之辭」也。正義言說士知談說之難也,為能盡此談說之道,得當人主之心,君臣相合,乃是知盡之難也。

〔一二〕索隱謂君臣道合,曠日已久,是誠著於君也。

〔一三〕索隱謂君之渥澤周浹於臣,魚水相須,鹽梅相和也。

〔一四〕正義夫知盡之難,則君臣道合,故得曠日彌久。而周澤既渥,深計而君不疑,與君交爭而不罪,而得明計國之利害以致其功,直指是非,任爵祿於身,以此君臣相執持,此說之成也。

伊尹為庖,〔一〕百里奚為虜,〔二〕皆所由干其上也。故此二子者,皆聖人也,猶不能無役身而涉世如此其汙也,〔三〕則非能仕之所設也。〔四〕

〔一〕正義殷本紀云「乃為有莘氏媵臣,負鼎俎,以滋味說湯致王道」是也。

〔二〕正義晉世家云襲滅虞公,及大夫百里以媵秦穆姬也。

〔三〕正義汙音烏故反。庖虜是汙。

〔四〕索隱按:韓子作「非能士之所恥也」。

宋有富人,天雨牆壞。其子曰「不築且有盜」,其鄰人之父亦云,暮而果大亡其財,其家甚知其子而疑鄰人之父。〔一〕昔者鄭武公欲伐胡,〔二〕迺以其子妻之。因問群臣曰:「吾欲用兵,誰可伐者?」關其思曰:「胡可伐。」迺戮關其思,曰:「胡,兄弟之國也,子言伐之,何也?」胡君聞之,以鄭為親己而不備鄭。鄭人襲胡,取之。此二說者,其知皆當矣,〔三〕然而甚者為戮,薄者見疑。非知之難也,處知則難矣。

〔一〕正義其子鄰父說皆當矣,而切見疑,非處知則難乎!

〔二〕正義世本云:「胡,歸姓也。」括地志云:「胡城在豫州郾城縣界。」

〔三〕正義當,當浪反。

昔者彌子瑕見愛於衛君。衛國之法,竊駕君車者罪至刖。既而彌子之母病,人聞,往夜告之,彌子矯駕君車而出。君聞之而賢之曰:「孝哉,為母之故而犯刖罪!」與君游果園,彌子食桃而甘,不盡而奉君。君曰:「愛我哉,忘其口而念我!」及彌子色衰而愛弛,得罪於君。君曰:「是嘗矯駕吾車,又嘗食我以其餘桃。」故彌子之行未變於初也,前見賢而後獲罪者,愛憎之至變也。故有愛於主,則知當而加親;見憎於主,則罪當而加疏。故諫說之士不可不察愛憎之主而後說之矣。

夫龍之為蟲也,〔一〕可擾狎而騎也。然其喉下有逆鱗徑尺,人有嬰之,則必殺人。人主亦有逆鱗,說之者能無嬰人主之逆鱗,則幾矣。〔二〕

〔一〕正義龍,蟲類也。故言「龍之為蟲」。

〔二〕索隱按:幾,庶也。謂庶幾於善諫說也。正義說者能不犯人主逆鱗,則庶幾矣。

人或傳其書至秦。秦王見孤憤、五蠹之書,曰:「嗟乎,寡人得見此人與之游,死不恨矣!」李斯曰:「此韓非之所著書也。」秦因急攻韓。韓王始不用非,及急,迺遣非使秦。秦王悅之,未信用。李斯、姚賈害之,毀之曰:「韓非,韓之諸公子也。今王欲并諸侯,非終為韓不為秦,此人之情也。今王不用,久留而歸之,此自遺患也,不如以過法誅之。」秦王以為然,下吏治非。李斯使人遺非藥,使自殺。韓非欲自陳,不得見。秦王後悔之,使人赦之,非已死矣。〔一〕

〔一〕集解戰國策曰:「秦王封姚賈千戶,以為上卿。韓非短之曰:『賈,梁監門子,盜於梁,臣於趙而逐。取世監門子梁大盜趙逐臣與同社稷之計,非所以勵群臣也。』王召賈問之,賈答云云,迺誅韓非也。」

申子、韓子皆著書,傳於後世,學者多有。余獨悲韓子為說難而不能自脫耳。

太史公曰:老子所貴道,虛無,因應變化於無為,故著書辭稱微妙難識。莊子散道德,放論,要亦歸之自然。申子卑卑,〔一〕施之於名實。韓子引繩墨,切事情,明是非,其極慘礉〔二〕少恩。皆原於道德之意,而老子深遠矣。

〔一〕集解自勉勵之意也。索隱劉氏云:「卑卑,自勉勵之意也。」

〔二〕集解礉,胡革反。用法慘急而鞠礉深刻。索隱慘,七感反。礉,胡革反。按:謂用法慘急而鞠礉深刻也。

【索隱述贊】伯陽立教,清淨無為。道尊東魯,跡竄西垂。莊蒙栩栩,申害卑卑。刑名有術,說難極知。悲彼周防,終亡李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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