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学概论 - 五 新诗管见(二)

作者: 章太炎6,309】字 目 录

,他的情意愈深切,他的诗也愈能动人。太炎先生有几句话,大可引来做注脚:“观王粲之《从军》而后知杜甫卑䦵也;观潘岳之《悼亡》而后知元稹凡俗也;观郭璞之《游仙》而后知李贺诡诞也;观《庐江府吏》、《雁门太守》叙事诸篇而后知白居易鄙俗也;淡而不厌者陶潜,则王维可废也;矜而不疐者谢灵运,则韩愈可绝也。要之,本情性限辞语,则诗盛;远情性尽杂书,则诗衰。”后世爱对仗辞章、引用考据奇字的诗,所以诗品不高,也就是对仗辞章考据奇字都是含理智作用,参入情意中去,哪能高妙呢?至古今文中原也有情意蕴著,但理智总比较强一些。我们既明白文是理智产品,诗是情智产品,那“有韵为诗,无韵为文”的主张,已无存在余地。不过文多无韵,诗多有韵,是事实已有的,这是缘何而起?我以为文既由理智出发,便不能不冗长,便不能不以申述详明为手段,无韵是必然的趋势。有时说得畅快流利些,无意中韵也随着上来:如《墨子·七患篇》中“以七患居国,必无社稷(国稷同韵);以七患守城,敌至国倾(城倾同韵);七患之所当,国必有殃(当殃同韵)”一大段,都是极自然的韵脚。至诗既由情意发出,只可说是写出,全不容思考的。若荆轲奋身入秦,在易水上歌曰:“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当时悲愤填膺,当然无思考余地,突然发出,便是如此的。正惟其听其自然,所以韵的凑合,也很自然。如《诗经》中、《古诗》中的韵,决非诗韵所能范围。并且由情意而发出的诗,完全是天然的,不期其有韵而韵自具,白话诗也是如此的。所以我们判别诗文决不可专重在有韵无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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