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宗日月星辰,地宗岱山河海。”楚人对天的崇拜已非一般观念,而是有具体的对象的,如太乙(太一)、东君、云中君等。楚人的祭祀地宗,按照楚昭王的说法,是“三代命祀,祭不越望。江、汉、睢、漳,楚之望也。祸福之至,不是过也”(《左传·哀公六年》。)江、汉、睢、漳,楚国境内的江河,代表着楚国的社稷,祭祀唯谨。泰山当然不祭,楚国境内名山亦不见有祭祀的记载。楚人对祖先(鬼)也是十分敬重的,丝毫不能大意。《左传·僖公二十六年》载:“夔子不祀祝融与鬻熊,楚人让之。对曰:‘我先王熊挚有疾,鬼神弗赦。而自窜于夔,吾是失以楚,又何祀焉?’秋,楚成得臣、斗宜申帅师灭夔,以夔子归。”可见祝融和鬻熊,楚人奉为先祖,是恭敬备至的。夔子不祭祀,楚成王先谴责,后灭国,夔子本人也做了阶下囚,何等严厉。此外,高辛氏、轩辕氏也列为信奉的对象。
敬天信鬼神必崇巫。巫,神通广大,能通天地、交鬼神、寄死生,是一些超越凡人、具有特殊秉赋的智者,“民之精爽不携?者,而又能齐肃衷立,其智能上下比义,其圣能光远宣朗,其明能光照之,其聪能听彻之,如是则明神降之,在男曰觋,在女曰巫”(《国语·楚语下》。)这里虽有男觋女巫之分,实际上都统称为巫(《周礼》,男亦曰巫,故实可统称为巫。)楚国是从氏族制跨入文明社会门槛的,所以政治活动和科学文化知识,都蒙上了迷信的外衣,为“神事”所笼罩。巫,不仅从事宗教活动,还拥有丰富的科学文化知识和参与政治的本领。《吕氏春秋·勿躬》说:“巫彭作医,巫咸作筮。”可见医既主卜筮,又深谙医道医术,故巫是一身而二任的,称为巫医。孔子说:“人而无恒,不可以作巫医。”(《论语·子路》。)要成为一个巫医,得需苦心积累,不是一般人所能做到的。另外,巫还“能作训辞,以行事于诸侯”(《国语·楚语下》),在交结诸侯、参与国事中,也能发挥重大的作用,故楚昭王时的观射父,既是一位大巫师,也同时是一位参与政事的大夫,地位极为显赫,被楚国奉为第一国宝。
楚人通天交鬼神,一是祭祀,二是占卜。楚人祭祀之风极盛,上至国君,下至国人庶民,莫不如此,故留有“重淫祀”之说。近年来在湖北江陵等地出土了不少“镇墓兽”或“辟邪”之物(湖北荆州博物馆展出的有江陵雨台山出土的“镇墓兽”、江陵马山出土的称为“辟邪”一类的根雕),实际上就是楚人尚鬼神重祭祀之风的实证。
占卜当然是巫的职责。为社稷占卜的是卜尹,国君遇有大事,自己也行卜。如楚灵王即位前怀有夺天下之志,自己就占过卜。民间的男觋女巫占卜之风就更盛了。占卜的工具是龟甲,如《左传·昭公十三年》记楚灵王占卜不吉,“投龟”、《左传·昭公十七年》记“司马令龟,我请改卜”,就是例证。楚国君(王)在确定继承人,或在选官用人上,有时还采用“枚卜”(一个人一个人依次地卜下去,直到某个人得吉兆为止)这一独特方式。据《左传·昭公十三年》载,楚共王有宠子五人,不知立谁,拿着一块璧遍祀“群望”,祈祷说:“当璧而拜者,神所立也,谁敢违之?”然后与巴姬把这块璧秘密地埋在祖庙的庭院中,让五子按长幼次序入拜,决定继承人。后来楚共王死,虽仍立长子(楚康王)为王,但也反映了楚共王不按惯例立长子为嗣,而企图求助于天神以达到“弃礼”的目的。又据《左传·哀公十七年》载,公元前478年(楚惠王十一年),楚惠王与叶公枚卜新令尹,楚惠王弟子良得吉兆,叶公认为王子做令尹,会威胁王位,于是改卜子国为令尹。
敬天交鬼神的活动,本来就是原始宗教的文化现象。随着社会关系的变动与天命论的动摇,入春秋后,楚人虽然一方面尚鬼神崇巫卜,另一方面在这一鬼风巫风的气氛中,又不乏求实务实的理性精神,使楚人的宗教生活饱含人情味和现实性。除了上面提到的斗廉提出“不疑何卜”外,还有很多事例也证明了这一点。如《左传·僖公二十八年》载,楚令尹子玉北上临战前,梦河神向自己索取琼玉,子玉不肯。大心(子玉子)、子西使荣黄谏,子玉还是不听。荣黄对大心、子西说:“非神败令尹,令尹其不勤民,实自败也。”荣黄的意思很清楚,敬神是次要的,勤民是首要的,子玉之败(指城濮之战)不在不敬神,而在于不勤民。子玉视物重于神,是很实际的。神可敬,琼玉却不能给。然在特定的条件下,楚人又把自己与鬼神贴得很紧,相信鬼神是会与自己同命运共呼吸的。如公元前506年吴攻楚,楚在麇地战败,暴骨原野,无人收尸,第二年,楚反攻,吴军集结在麇,子期认为:“国亡矣,死者若有知也,可以歆旧祀,岂惮焚之?”结果施以火攻,大败吴军(《左传·定公五年》。
这里“焚”鬼神与敬鬼神是一致的,神灵与自己是心心相印的,绝不是可敬可畏而不可亲的。可见楚人在崇尚鬼巫的同时,已不乏理性精神,而崇尚鬼巫的真正目的,在于“以神道设教而天下服也”(《周易·观卦》),体现了其“人为的宗教”的性质。春秋时期,楚国一方面是鬼巫之风长盛不衰,另一方面是理性精神与朴素唯物主义思想的发展,在这一历史背景下,春秋末,楚国出现了一位杰出的宗教思想理论家观射父。
观射父,祖籍[若阝]人,楚昭王时大夫。《左传·哀公十七年》说:“观丁父,[若阝]俘也,武王以为军率,是以克州、蓼,服随、唐,大启群蛮。”后来,观丁父的后人“佐开卜”,以巫卜为职业。楚康王时,观起被车裂,其子观从逃居蔡国,帮助楚平王夺取了政权,博得了楚平王的信任,被任为卜尹。观射父可能是观从的后裔,故承继了观从的事业,掌握了丰富的宗教资料。公元前516年(楚平王十三年),晋助周敬王伐王子朝,王子朝等奉周之典籍奔楚,故观射父又有可能直接阅读到周之典籍,加深了对周礼的了解,进一步把楚国的宗教思想与周礼联系起来,形成了比较完备的宗教思想理论,对了解和研究楚国乃至我国古代的宗教发展,均具有重要参考价值。
观射父既参与国事,又通晓宗教礼仪,楚昭王有不明了的天地之事,都要向观射父请教。所以他的宗教思想理论,集中地保存在《国语·楚语下》所记观射父答楚昭王问话中。
首先,观射父对原始宗教的发展作了系统的考察,为后世对原始宗教的了解与研究,提供了可贵的依据。当楚昭王问以“《周书》所谓重、黎实使天地不通者,何也?若无然,民将能登天乎”时,观射父答道:
非此之谓也。古者民神不杂。民之精爽不携?者,而又能齐肃衷正,其智能上下比义,其圣能光远宣朗,其明能光照之,其聪能听彻之,如是则明神降之,在男曰觋,在女曰巫。是使制神之处位次主,而为之牺牲时服,而后使先圣之后之有光烈,而能知山川之号、高祖之主、宗庙之事、昭穆之世、齐敬之勤、礼节之宜,威仪之则、容貌之崇、忠信之质、[礻西/土] 之服,而恭敬明神者,以为之祝。使明姓之后,能知四时之生、牺牲之物、玉帛之类、采服之仪、彝器之量、次主之度、屏摄之位、土?场之所、上下之神、氏姓之出,而心率旧典者为之宗。……于是乎有天地神民类物之官,是谓五官,各司其序,不相乱也,民是以能有忠信,神是以能有明德,民神异业,敬而不渎,故神降之嘉生,民以物享,祸灾不至,求用不匮。及少]?之衰也,九黎乱德,民神杂糅,不可方物。夫人作享,家为巫史,无有要质。民匮于祀,而不知其福。蒸享无度,民神同位。民渎齐盟,无有严威。神狎民则,不蠲其为。嘉生不降,无物以享。祸灾荐臻,莫尽其气。颛顼受之,乃命南正重司天以属神,命火正黎司地以属民,使复旧常,无相侵渎,是谓绝地天通。
作为古代的宗教思想家,他不可能对原始宗教作出科学的解释,这样就难免有失实之处。如所谓远古时期民神不杂,有觋、巫专司敬天交鬼神之事,制定神位,安排祭品、服饰,知山川之号、宗庙之事,“民是以能有忠信,神是以能有明德,民神异业,敬而不渎”,就不是原始宗教初期的状况。根据考古学的发现,人类的宗教观念约萌生于旧石器时代的晚期,即“根源于蒙昧时代的狭隘而愚昧的观念”(《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220页。)当时生产力低下,人类的思维能力也还处在低级阶段,对自然现象不可能有正确理解,于是自然界被神化,日、月、云等自然现象及动、植物等自然物受到特别崇拜,“山林川谷丘陵,能出云,为风雨,见怪物,皆曰神”(《礼记·祭法》),从而产生了拜物教,即最原始的宗教观----万物有灵论。因此,神是有意志的,掌握着人类的命运,充满了神秘的气息,人与神也就处在分离状态,此即观射父所说的“民神不杂”、“民神异业”的情况。这时还不可能出现具有特殊秉性而又有文化教养的觋、巫,观射父显然湿淆了原始宗教发展的不同阶段,把后来出现的情况提前说了,这是应该指出来的。尽管如此,观射父的“民神不杂”、“民神异业”的说法,却指出了原始宗教最初阶段的实质,是符合历史实际的。
进入新石器时代后,随着母权制的确立与发展,由生殖崇拜而产生对祖先的崇拜,敬鬼神之风就随之兴起。这时,人的观念是绝对平等的,人与神的关系因而也是和谐统一的,故对本氏族的始祖或氏族的标志图腾,人人都可以顶礼膜拜和敬而祀之的,这就是观射父所说的“民神杂糅,不可方物,夫人作享,家为巫史”的情况。到“五帝”之一的颛顼时代,氏族制逐步瓦解,军事首领享有绝对的权威,在信仰的问题上,也需要有统一的神祗和神权,颛顼“乃命南正重司天以属神,命火正黎司地以属民”,使“民神无相侵渎”,杜绝地民与天神之间的沟通。这时,物质生产力水平有了相当程度的提高,人类的社会分工也更加明朗而细致,专门从事宗教活动的觋、巫才从群体中分离出来,成为“司天以属神”的具有特殊秉性和有很高文化知识水平的阶层。从此,原始社会的“自发的宗教”,开始进入阶级社会的“人为的宗教”,楚人的鬼巫之风中也就充斥着统治者的心愿与意志。
观射父对原始宗教的产生与发展,为我们描述了大致的情况,他指出的“古者民神不杂”、少昊时代“民神杂糅”和颛顼时代“绝地天通”,真实地反映了原始宗教发展的轨迹,这对后人了解和研究原始宗教,无疑是有启迪意义的。
其次,在宗教活动上,观射父根据自春秋中期以来社会关系变劝、新兴封建势力发展的实际,一方面强调祭祀的严肃性和规范性,以适应统治阶级的需要;另一方面又提出要爱惜民力,切不可以过度。楚国与中原各国不同,尽管社会经济迅速发展,新兴的封建生产关系亦已出现,但王权稳定,从来没有出现王权下移或旁落现象,所以天人感应观念和政权、神权并重的格局,始终没有动摇。但自春秋中期后,社会关系毕竟已出现了变动,这就使得统治者在宗教活动上要重新思考,以适应新的形势发展需要,楚昭王主动询问观射父就是在这一社会背景下出现的。观射父在回忆宗教的发展历程后,就现实的一些祭祀对象、要求等问题作了具体的回答,从而表明了他的宗教观。
祭祀是宗教活动的基本内容和形式。观射父根据统治阶级的不同层次,以及被统治的庶民,明确地提出了不同的祭祀对象和“祀牲”。“天子遍祀群神品物,诸侯祀天地、三辰及其土之山川,卿、大夫祀其礼,士、庶人不过其祖”。等级有别,“祀牲”也就不同。“祀加于举。天子举以大牢,祀以会;诸侯举以特牛,祀以太牢;卿举以少牢,祀以特牛;大夫举以特牲,祀以少牢;士食鱼炙,祀以特牲;庶人食菜,祀以鱼”。可见观射父完全按照商周以来宗教制度和周礼思想,来规范楚国的祭祀活动,以维护奴隶主贵族的统治。
在此同时,观射父鉴于时代变革的实际,在宗教观和祭祀问题上,又提出了一些适应时代要求的见解。如他认为:“夫神以精明临民者也,故求备物,不求丰大。”天神是精明的,它对地民的要求,不是丰大的祭品(牺牲),而是体具(身体完整)而清洁的祭品。他援引“先王之祀”为例,把“一纯”列于“二精”、“三牲”、“四时”等等之首,以表示对鬼神的虔诚,做到“心纯一而洁也”。作为贤君(圣王),“一纯”是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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