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世危言 - 僧 道

作者: 郑观应2,349】字 目 录

男不秉锄犁,女不治丝布,能文字者不列士林,工会计者不操商贾,而衣食宫室百物之取给,皆不能上叩之天,下资之地,是仍以有业之民为其外府而已,供其朘削而已。吁嘻!此后世王政之所以不能复兴者,良有由也。

且夫数十万、数百万之游民而无衣食,窃傍二氏之门户为生活者,非尽游民无生计,实乃惰民而不勤生计者也。其中真肯苦行希仙学佛者,百不得一,千不得百。又其中工文字者有书可读,习田事者有力可耕,习书算者有商贾之业可操,或有习拳勇能技击者有兵额之可补,行伍之可归,女冠及尼习女工者有蚕可丝,有布可织,就而拣汰之,三去其一矣。择其真心求仙、佛,确有所得,不肯再蹈尘境者,深山穴居,茅棚独处,任其高遁。(今之僧道只知建醮超幽,敛人财物,未闻有行一善举如耶稣、天主教士设学校以教人,创医院以治疾者。即使独善其身,自修其性,亦当布衣素食,栖隐山林,何必于市朝酬应也哉!)其年老力衰、多病残疾、幼弱未成丁者,改各州、邑大寺为恤贫院以处之,三去其二矣。所余一者,劝之不改,汰之不去,则不外昌黎之言:“人其人”,“庐其居”,革其衣冠,配其男女,少长必均。即以布施之庄田,为计亩授耕之用,宫观之园圃,为种菜、种树、蚕桑之区,设员督监,勤则赏以诱之,荒惰则刑以儆之,蔑不济矣。

然后明颁教令,使至今以后,有学仙、佛者,除其独身隐遁,岩居穴处,与木石居,无关王化外,其余四民家居,喜奉其教,读其书,茹素潜修者亦听。惟断不得创宫、观、寺、院,召徒众,募布施,蓄财货,登台说法,衣冠歧异,以惑斯民之视听。诚如是,则惰者不能独逸,黠者不能独智,愚者不致犯法,强者不致干令。僧皆授室,尼尽宜家,无怨女亦无旷夫。王化之行,郅治之隆,端自兹始。

独不见夫回教乎!彼族虽奉其教,诵其经,而人伦执业不异四民,日用衣冠悉遵王制,惟不食猪肉等事,彼教自伸其私禁,故在上者亦安之而已。安见处二氏者独不可以如是治之耶?世有通人留心治术者,当不河汉斯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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