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马罗·维埃拉生在里斯本达莱格罗斯侯爵夫人的家里。他父亲是侯爵的贴身侍从;母亲是侯爵夫人的贴身侍女,几乎可以说是她的朋友。阿马罗的父亲后来中风而死,而他一向很健康的母亲也在一年之后死于咽喉结核。当时阿马罗还不到七岁。他有一个姐姐和一个叔叔。姐姐从小就跟祖父住在科英布拉,叔叔则是里斯本郊区埃斯特雷拉一个家道小康的食品商。侯爵夫人早就对阿马罗钟爱异常,于是便把他留在自己家中,收为养子,只是没有明说而已,并且开始非常认真地关心起他的教育来。
达莱格罗斯侯爵夫人在四十三岁时成了寡妇,每年都有一大半时间隐居在卡卡韦洛斯的庄园里。她生性柔顺,与世无争,懒散而仁慈,家里设有圣堂,对全路易斯教堂的教士们怀着虔诚的信念,把一生中最美好的时光都花在教会的事情上。她的两个女儿所受的教育,既有对天国的敬畏,也有对时髦的追求,所以她们一方面虔诚之极,一方面又追随时尚;谈起基督的谦卑和布鲁塞尔最新的服装式样来都怀着同样的热诚。当时的一位记者曾经这样谈到她们:“她们每天都在考虑进天堂时的装束打扮。”
侯爵夫人从一开始便打定主意,要阿马罗做一名神父。他面黄肌瘦,身体单薄,为他选中的隐士生涯正是他所需要的:他已经喜爱上圣堂里的各种物件,而他的一大嗜好便是偎依在女人们的脚下,蜷缩在她们温暖的裙子之间,倾听她们谈论圣贤的事情。侯爵夫人并不想把阿马罗送到大学去读书,因为她觉得进了大学,他就会结交一帮坏朋友,并受到时下一些不信教、不敬神者的影响,跟着学坏。她的家庭神父教他拉丁文,大女儿唐娜·路易莎(她有着一只鹰钩鼻,喜欢读夏多勃里昂①的小说)给他上法语课和地理课。
①夏多勃里昂(1768—1848):法国作家,消极浪漫主义的代表。写有中篇小说《阿达拉》、《勒奈》等,通过主人公所经历的苦难以及情欲与宗教信仰的冲突,宣扬宿命论思想。
像仆人们所形容的那样,阿马罗是“一具慢慢热起来的死尸”。他从不玩耍,从不在阳光下跳来跳去。他神经脆弱,常常有一种恐惧感,所以夜里她们总是给他点上一盏守夜灯,让他睡在孩子们的老保姆旁边。其他女仆把他打扮得像个小姑娘;她们觉得他长得漂亮,便轮流着抱他,吻他,搔他的痒痒;他在她们的裙子之间滚来滚去,接触到她们的身体,不时高兴得发出轻微的喊叫声。侯爵夫人外出时,这些女仆便在一阵阵格格的笑声中给他穿上她们的衣服;他因为生性怠惰,便听任她们摆布,半裸着身子,无力地闭起眼睛,感觉到两面面颊上都有一块灼热的美人斑①。除此之外,仆人们还在勾心斗角时利用他;她们往往通过他来表示她们的不满。就这样,他变得诡计多端,很不诚实了。
①十七至十九世纪,欧洲曾流行用黑色塔夫绸在妇女脸上做成黑斑以增加美感或掩饰疤痕,称为美人斑。
十一岁的时候,他开始在作弥撒时担任神父的助手,每逢礼拜六,他便把圣堂打扫干净。在这一天,他感到自己的任务很重要,一边干活一边高唱着赞美诗。他把自己锁在圣堂里,在灯火辉煌的供桌上把圣像虔诚地一一摆好,贪婪地吻着它们,口齿不清地对它们说着一些亲切而圣洁的话语。
他虽然一天天地大起来了,外貌却没有什么变化;他仍然是又瘦又黄;他从来没有尽情而自然地欢笑过,走起路来还是把手抄在口袋里。他懒惰之极,每天早晨总要仆人们花费很多时间才能把他从并不酣畅的睡眠中喊醒。他的肩部已经有点前屈,仆人们私下里都叫他“小神父”。
一个四旬斋前的礼拜天上午,作过弥撒之后,侯爵夫人突然中风倒毙,一命呜呼了。她在遗嘱中给阿马罗留下一笔遗产,并建议他在十五岁的时候进神学院,将来担任神职。她委托她的家庭神父利塞特负责监督她的遗嘱的执行。
阿马罗当时十三岁,被送至埃斯特雷拉他的叔父婶母家中。食品商是个大胖子,娶的是穷公务员的女儿。她之所以嫁给他,只是为了摆脱娘家的粗茶淡饭和家务劳动,并得到看戏的机会。在这里,阿马罗找不到他在卡卡韦洛斯所喜欢的那种充满了女性柔情的环境。他的婶母对他不理不睬,食品商则把他看作一个不得不收容的累赘,利用他在店里帮佣。两个人都嫌恶他;婶母叫他“洋葱”,叔父喊他“蠢驴”。他们甚至连他晚饭吃的一小片牛肉也舍不得给他。阿马罗变得更瘦了,每天夜里都要哭泣。
他知道,自己到了十五岁就必须进神学院。他的叔父每天都提醒他这件事,而他也慢慢地开始盼着这一天能早日到来,那时他就可以逃脱现在的处境了。
既没有人询问他的爱好,也没有人考虑他的天分。他们硬是给他披上了教士穿的白色法衣,而他因为生性软弱、逆来顺受,也就接受了下来,就像有人接受军装一样。不过话说回来,他觉得当神父也没有什么不好。他在卡卡韦洛斯的时候一直坚持做祷告,现在虽然不做了,但他仍然对地狱怀着畏惧,只是对那些圣贤已经失去了热情。不过,他认为那些在侯爵夫人家进进出出的神父都是些衣冠楚楚、举止文雅的人物,他们到处受到款待,跟贵族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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