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柯克作品集 - 回到丛林去

作者: 里柯克3,053】字 目 录

巨大的四足动物通常在晚上十点半钟离去,从这时到晚上十一点十五分,整个湖滨就归野牛和牛了。

“午夜之后,充满渴望的狩猎者只有雅兴,可以选择任何距离、任何速度,让豺狼虎豹把他们追得飞跑。这些野兽的凶狠可是出了名的,它们随时渴望撕下猎人们的裤子,把利齿扎进他们颤抖的肉里。猎人们,注意啦!这样的历险多迷人呀,千万别错过良机。”

我见过不少人——文静、面、脸刮得干干净净的男人们——在旅馆的大厅里读我写的那个小册子,眼中流露出激动万分的光芒。我想准是关于虎豹之类的内容深深地打动了他们,因为我发现他们在读那个小册子的时候,禁不住用双手在自己身上磨来擦去哩。

当然,你可以想见这类读物对刚刚离开办公室、打扮得像海盗的男人们的头脑会产生什么作用。

他们一读就疯了,而且一疯就会没完没了。

看看他们进入丛林后的情形就知道了。

瞧那个富有的经纪人,他肚子贴地趴在灌木丛里,两个亮闪闪的眼镜片像两轮马车的车灯似的。他在干什么呢?他在追踪一只根本不存在的驯鹿。他正在“追踪”它,用他的肚子。当然,在内心深,他本来是明白的,这里没有驯鹿而且从来就没有过;但是此公读过我的小册子,然后就发了疯。他没法不这样:他总得去追踪些什么呀。他是怎么爬行的。瞧,他爬过黑山莓树(非常小心,以致于驯鹿根本听不见树上的刺扎进他肉里的声音),接着他又爬过一个蜂窝,爬得那么斯文缓慢,就连蜂群向他发起猛攻时他都没有使驯鹿受到惊扰。多棒的森林技巧!是的,再好好观察他一下。你爱怎么观察都行。在他向前爬行的时候,你不妨跑到他后面去,在他裤子的屁部位画一个蓝的十字架。他决不会注意到的。他以为自己是一条猎狗哩。不过,当他那十岁的儿子把一块垫子披在肩上,在餐桌下面爬来爬去,假装自己是一只熊的时候,此公可是大大地嘲笑过一番的。

现在我们来看丛林里其他人的情况。

有人已告诉他们——我想我在小册子里首倡了这一种想法——野营就是睡在一堆铁杉枝上。我想我告诉过他们注意听风的歌吟(你明白我这个词的意思),听风在巨大的松树间浅吟低唱。于是他们大伙儿就在一堆青绿的针刺上挤着仰天躺了下来——即使是圣塞巴斯蒂安躺上去,都会觉得要命的。他们躺在那里,用充血的不安的眼睛瞪着天空,等着那浅吟低唱开始。可是看不到一点歌吟的迹象。

再看另一个人,他服破破烂烂的,胡子已有六天没刮过,他正在一小堆火上烤一块用棍子穿着的熏肉。眼下他把自己当成什么呢?是沃尔多夫·艾斯托里亚大酒店的首席厨师吗?是的,他是这么想,而且他还觉得那可怜的一小块肉——他是用切烟刀从一大块被雨淋了六天的肉上面割下来——是适合食用的。而且,他马上就要把它吃掉了。其他的人也和他一样。他们大伙儿全疯了。

还有一个人(愿上帝保佑他),他自以为具有当木匠的“能耐”。他正在往一棵树上钉一块又一块放东西的搁板哩。在所有的搁板掉下来之前,他一直觉得自己是一个能工巧匠。可也正是这个人,在他妻子要他在厨房里钉一块板子放东西的时候,曾经咒天诅地的。“该死的,怎么可能把那该死的东西钉上去呢?”他问道,“你以为我是一个铅管工吗?”

还好,这一切都是无所谓的。

只要他们呆在那儿快活,就让他们呆着好了。

就我个人而言,我可不在乎他们是否回来并且就露宿的事大吹特吹。回到城里的时候,他们因睡眠不足而疲惫不堪,因喝酒过多而没精打采;他们被丛林蝇叮得连皮肤都变成了黄,还曾被麋鹿踩过,被熊和臭鼬追得在丛林里四逃窜——而他们居然还好意思说他们喜欢这样。

不过有时我觉得他们真的喜欢这样。

不管怎么说,人毕竟不过是一种动物。他们喜欢跑出屋子到丛林里去,在夜间四嗥叫并感觉到有什么东西叮咬他们。

只是为什么他们怎么也想象不出犯不着那么麻烦就可以做同样的事情呢?为什么他们不在办公室里掉服,在地板上爬来爬去,并且互相嗥叫一气呢?其实这也有异曲同工之妙的。

打 印】 【来源:读书之家-dushuzhijia.com】

首页上一页12 下一页 末页 共2页/4000条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