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条证。表里俱寒壅。是所以有须于桂枝。灸刺诸药不能治。是言病势之剧。套法不能得治。不言灸刺诸药之误措。徐氏以为是或攻其内。或攻外。邪气牵制不服。似欠稳贴。(辑义徐注。为阳所客。客字。宜作容字。)
乌头桂枝汤方(宋本外台。秋乌头。实中大者。十枚。去皮。生用。一方五枚。)
按此方证。最属急剧。治以单捷为妙。桂枝汤。外台引。作单桂汁。盖仲景旧面。其出五味方者。疑后人误据千金乌头汤(详出后。)所私搀。注家皆仍原文为说。觉未当。(周氏意似单桂汁。然语意不了。且其解欠妥。仍不录。又按外台。于此方后。注云范汪方同。今检宋本。大书作范汪方云。而直接桂枝汤。仍知其举桂枝汤者。是范汪方文。而非出仲景也。)
圣惠。治寒疝腹中痛。手足逆冷。身体疼痛。针灸诸药。所不能任者。宜服乌头散方。川乌头。(大者十枚。)
枝枝(二两) 上件药。捣细罗为散。每服二钱。以水一中盏。入生姜半分。煎至五分。次入蜜半合。更煎三两沸令熟。每以食前和滓。温服之。
圣济。治心腹卒胀痛。桂心丸。桂二两。乌头一两。为末。炼蜜和丸。
其脉数而紧乃弦。
按魏氏以此条脉。为寒疝寒热杂合之候。其说似精。犹不如尤氏以为寒疝阴盛之为优。然此条。该寒实诸证而为结。盖不特言寒疝也。
附方外台。乌头汤。
按此方。千金外台所载。并与前方文有异。盖本是别方。林亿等以前有五味方。省之不录也。今从外台拈出于下。曰。乌头(十五枚。炮。按千金云。要略。五枚。) 芍药(四两。) 甘草(二两炙。) 大枣(十枚擘) 生姜(一斤○按千金。作老姜。) 桂心(六两) 上六味切。以水七升。煮五味。取三升。去滓。别取乌头。去皮四破。蜜二升。微火煎令减五六合。内汤中两三沸。去滓。服一合。日三。间食。 人三合。以如醉状为知。不知渐增。忌海藻菘菜猪肉冷水生葱。深师同。
外台。柴胡桂枝汤(宋本外台。作疗寒疝腹中痛者。)
医心方。范汪方。治寒疝腹中痛。小柴胡汤。(即原方。)
外台。走马汤。
肘后。若唯腹大。动摇水声。皮肤黑。名曰水虫。巴豆九十枚。去皮心。杏仁六十枚。去皮尖。并熬令黄。捣和之。服如小豆大一枚。以水下为度。勿饮酒佳。
圣惠。治干霍乱。不吐不利。烦闷不知所为方。巴豆(一枚。去皮心。)上以熟水研服之。当快利三两行。即以浆水粥止。立定。
〔余述〕按本篇先叙腹满如痛者为实条。浓朴七物汤。浓朴三物汤。大柴胡汤。大承气汤四条。此其属热实者也。如首条。与腹满时减复如故条。此其属寒实者也。次叙寒疝。如腹痛脉弦而紧条。与大乌头煎。当归生姜羊肉汤。乌头桂枝汤条。皆以寒疝目之矣。如瘦人绕脐痛。与附子粳米汤。大建中汤条。亦是寒疝已。其他诸条。
如寸口脉弦者。即胁下拘急而痛。与大黄附子汤证。即虚寒从下上。此寒气聚着 胁者也。如病者痿黄证。其位虽异。亦是寒实也。如中寒家二条。即素禀阴脏。外寒易触者也。盖此三等。既非腹满。亦不寒疝。但以其属寒。仍牵联及之。且以与腹满寒疝。互相发明者已。其脉数而紧一条。即系寒实诸证之诊。以为总结矣。然则二十条者。
学人宜区类而看。如前注家。往往凑合为说。殆不免强会也。
问曰。人病有宿食。何以别之。(故下。原本。有知字。宜补。)伤寒缵论曰。所谓亦微而涩。亦字从上贯下。
言浮大而按之略涩。非涩弱无力之谓。见浮大中。按之略涩。方可用大承气下之。设纯见微涩。按之不实。乃属胃气虚寒。冷食停滞之候。又当从枳实理中。助胃消导之药矣。岂复为大承气证乎。○按此说似精。然尺中既微。何能兼大。故张氏于微脉。则略而不论。殊属模糊。但其云涩非涩弱无力之谓者。是矣。然则微。亦沉滞不起之微。
非微弱之谓也。
下利不欲食者(俞本。赵本。欲。作饮。误。)
宿食在上脘。当吐之。〔周〕食既云宿。决非上脘。既非上脘。何以用吐。今言上脘。又言宿食。则必有痰载物。不使得下。则为喘为满。不言具见。故一吐而痰与食俱出矣。
卷中
五脏风寒积聚病脉证并治第十一
论二首 脉证十七条 方二首(此三字。辑义偶脱。)
肺中风者。(冒而肿胀。辑义。肿。讹作腹。诸本。皆作肿字。)
肺中寒。
按评热病论曰。劳风法在肺下。其为病也。使人强上冥视。唾出若涕。又曰。巨阳引精者三日。中年者五日。
不精者七日。咳出青黄涕。其状如脓。大如弹丸。从口中若鼻中出。咳论久咳下曰。使人多涕唾。先教论曰。古无痰字。云唾出如涕。谓吐粘痰也。据此。则浊涕。即是粘痰。非鼻涕之谓也。
肺死脏。
先兄曰。此即浮芤之脉。
肝死脏。
先兄曰。此云浮之弱。尤氏以为其劲直则一也。不知何意。
心中风者。
按徐氏曰。饥者。火嘈也。食即呕吐。邪热不杀谷也。尤氏曰。心中饥。食则呕者。火乱于中。而热格于上也。
二说似是。又徐氏翕翕解未确。弟子村田精一曰。文选。张平子思玄赋。温风翕其增热兮。注。良曰。翕。热儿。
衡曰。说文曰。翕。炽也。是翕有热义。此说是。
邪哭使魂魄不安者。(朱氏曰。哭字疑误。阳气衰。阴气衰。衰字。当作病字解。此说谬。)
脾中风者。
按李氏皮目解。系臆说。辑义过存之。当删。
徐氏曰。金匮缺脾中寒。然不过如自利腹痛。腹胀不食。可类推也。
甘草干姜茯苓白术汤方圣惠。治肾着之为病。身体冷。从腰以下痛重。甘草散方。
于本方。加当归。
三因。苓术汤。治冒暑遭雨。暑湿郁发。四肢不仁。半身不遂。骨节离解。缓弱不收。或入浴晕倒。口眼 斜。
手足 曳。皆湿温类也。
于本方。去甘草。加附子。泽泻桂心。
又苓术汤。治脾胃感风。飧泄注下。肠鸣腹满。四肢重滞。(云云)
于本方。加浓朴。青皮。半夏。草果。
宣明论。肾着汤。治胞痹。小便不利。鼻出清涕者。(即本方)
肾死脏。浮之坚。
徐氏曰。肾脏。风寒皆缺。然观千金三黄汤。用独活细辛。治中风及肾者。而叙病状曰。烦热心乱恶寒。终曰不欲饮食。又叙肾中风曰。踞坐腰痛。则知金匮所缺。肾风内动之证。相去不远。至寒中肾。即是直中。当不越厥逆下利。欲吐不吐诸条。
〔余述〕本篇所谓。中风中寒。与伤寒中之中风中寒不同。亦与半身不遂之中风自异。如内经五脏风。稍似相近。而其证未必契合。则知此别是一义。不宜彼此牵凑。且其于风与寒之旨。注家不敢辨晰。殊无可征验。
姑阙其疑已。徐氏诸辈。于脾肾二脏。补出其遗。又于肝着脾约肾着三方。特论其趣。要皆不免臆度也。
问曰。三焦竭部。
〔赵〕尝考伤寒论。脉法中云。寸口脉微而涩。微者卫气不行。涩者营气不逮。营卫不能相将。三焦无所仰。
不归其部。上焦不归者。噫而吞酢。按平脉法。作酢吞。中焦不归者。不能消谷引食。下焦不归者。则遗溺。正此之谓。
按魏氏曰。师又言不须治。久则愈者。非听其泄脱。不为援救也。言不须治其下焦。但理其中焦可也。朱氏曰。
便溺虽属下焦。而实中焦气紊所致也。故曰。不须治。久则愈。谓不须治下焦。但调理脾胃。久当自愈耳。二说欠稳。亦姑存之。
师曰。热在上焦者。因咳为肺痿。
按小肠受胃中水谷。而分利清浊。大肠居小肠之下。主出糟粕。而其下口为肛门。因疑此条大肠小肠。系于传写互错。盖言小肠有寒。故泌别不职。而水粪杂下。其有热者。肠垢被迫。而下出也。大肠有寒。则阳气下坠。
故下重便血。其有热者。毒结肛门。故为痔也。注家顺文解释。竟不免强凑。今大小易置。其义始了。但脉经以来诸书。皆与今本同。则姑记所疑。以俟有道论定已。
李中梓病机沙篆曰。仲景云。小肠有寒。其人下重便血。以干姜。烧黑存性。磁碗合放冷地上。为末。每服一钱。
米饮调下。神效。
问曰。病有积。有聚。有HT 气。何谓也。(脉经。HT 气。并作系气。为谷气下。有夫病已愈。不得复发。今病复发。即为系气也。十七字。乃积也下。有细一作结注文。朱氏。亦以诸积以下为别条。)
〔朱〕凡阴寒凝结。由渐而成者。俱谓之积。故曰诸积。非有一例之证象也。但有一定沉细之脉象。故知其为积也。病气深沉。不可不分上中下三焦以处之。脉亦必从寸关尺三部以候之。如寸口主上焦。脉细而附骨。知其积在胸中。如胸痹之类是也。出寸口。上竟上也。主积在喉中。如痰气相搏。咽中如有炙脔等是也。关上主中焦。关脉细沉。主积在脐旁。(按原文。作关部主中焦。而关有三候。关中主积在脐旁。云云。殊属无稽。今按经文改订。)
如选脐腹痛之类是也。微上关上。积在心下。如胃寒脘痛之类是也。微下关。积在少腹。如少腹寒痛之类是也。尺候下焦。尺脉细沉。积在气冲。如阴寒疝症之类是也。
按聚者为可治。则积之为难治。可推可知。至HT 气。则固属易治。然恐不得不治自愈矣。
又按十八难。有寸关尺。主胸以上。膈以下。齐以下之言。又载诊积聚法。并与本条相发。宜参。又脉经。载诊五脏积条。及诊法七条。今录其诊法于左。以备对考。
寸口脉沉而横者。胁下及腹中有横积痛。(按此素平人气象论文。)其脉弦。腹中急痛。(按此据小建中汤条。)腰背痛相引。腹中有寒疝瘕。脉弦紧而微细者。 也。夫寒痹 瘕积聚之脉。皆弦紧。若在心下。即寸弦紧。在胃管。即关弦紧。在脐下。即尺弦紧。(一曰关脉弦长。有积在脐左右上下也。)
又脉 法。左手脉横。 在左。右手脉横。 在右。脉头大者在上。头小者在下。
又法。横脉见左。积在左。见右积在右。偏得洪实而滑。亦为积。弦紧亦为积。为寒痹。为疝痛。内有积不见脉。
难治。见一脉(一作胁)相应。为易治。诸不相应。为不治。
左手脉大。右手脉小。上病在左胁。下病在左足。右手脉大。左手脉小。上病在右胁。下病在右足。
脉弦而伏者。腹中有 。不可转也。必死不治。
脉来细而沉。时直者。身有痈肿。若腹中有伏梁。
脉来小沉而实者。胃中有积聚。不下食。食即吐。
卷中
痰饮咳嗽病脉证并治第十二
(按本篇咳嗽诸条。本为悬饮支饮而设。题目中不须有此二字。疑是后人所误添。似宜芟去。)
问曰。夫饮有四。何也。
按 元嵩曰。四饮。云悬。云溢。云支。皆就饮之情状。而命其名。皆是虚字。然则淡饮。不应特用实字。今据水走肠闲一证考之。淡者。盖是水饮摇动之名。淡。与澹通。灵枢邪气脏腑病形篇。心下澹澹。恐人将捕之。说文云。澹。
水摇也。从水詹声。并可以证焉(宋玉高唐赋。水淡淡而盘纡。注。淡淡。摇动貌。枚乘七发。纷屯澹淡。又湍流溯波。
又澹淡之。注。澹淡。摇荡貌。马融长笛赋。颐淡滂流。注。水摇荡貌。搜神后记。二月中蕨始生。有一甲士。折食一茎。即觉心中淡淡欲吐。皆淡澹相通之征也。)以其居四饮之首。故取以题篇目。从来注家。不知痰之为淡。又不知其本水摇之谓。而转为津液为病之总称。故其所解释。皆与经旨不协矣。此说有理。伊芳泽信恬亦有说。其意相同。且曰。
澹。淡。诸书多相通用。而痰用澹字绝少。但医心方。引短剧云。白微汤。治寒食药发。胸中澹(外台。作痰。)酢干呕烦。又引效验方云。断膈丸。治胸间有澹水。并是淡痰之正字。
此言亦是。(嵩又曰。初月帖。淡闷。与干呕对言。盖虚烦之谓。)
又按悬饮。据巢源。悬字似悬痛之谓。(巢源。又有悬癖候。曰。咳唾则引胁下悬痛。所以谓之悬癖。)然以他三饮例之。则犹宜从前注。为悬挂之义为稳。又成氏注平脉法。沉潜水蓄。支饮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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