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独的成员,而属于作为公社的直接成员的个人”。④无论畜牧业或农业均是被约束在公社内部以家庭或家族为单位进行小生产;另方面,作为社会生产的负担者依然是公社的广大成员。公社成员的个体家庭往往定期分有小块土地,有少量的私有财物。在公社内,除了具有自由身份的个体农,牧民之外,还存在着为数不多的奴隶,他们主要从事家内劳动。由于奴隶数量较少和主要用于家内劳动,这就决定了党项社会的生产关系不大可能转变为奴隶制。
在党项内迁后的近300年里,随着生产力的提高,畜牧业的发达以及农业、手工业的发展,国内外贸易也有所发展。以对外贸易为例,他们以“善马劲羊”及其副产品,去换取汉族人民的谷物、绢帛、武器、旗帜、铜铁、生产工具和其他日用品。自唐至五代党项同中原王朝的马贸易十分频繁。后唐明宗时,下令于沿边“置场市马”,在成交的马贸易中,以“党项马最多”。除沿边榷场贸易外,一些党项“大姓之强者”,①还通过朝贡的方式同中原王朝进行贸易,以便从中捞到好处。
那些党项“大姓之强者”,为了满足他们日益增长的贪欲,在积极开展内外贸易的同时,还强化以氏族血缘关系为纽带的部落军事组织,对外进行武装掠夺。他们把掠夺当做一种原始劳动,和对外贸易的补充形式。正如恩格斯所指出:“掠夺在他们看来是比创造的劳动更容易甚至更荣誉的事”。②在频繁的对外掠夺中,广大的农、牧民为了避免外来掠夺战争所带来的灾难,不得不依附于那些拥有军事实力的“大姓之强者”,受其庇护,在其占有的土地上进行放牧和耕作,供其役使和剥削,从而同部落大姓之间建立了封建隶属关系。这种在“行将崩溃的氏族公社的躯壳之内所孕育的封建依附关系”①,发展至李继迁、李德明时,随着私有制的发展,阶级对立的加深和部落联盟的建立,便逐步成为社会的主要关系。因此,自继迁重建夏州地方政权,中经德明到元昊建国之前,是西夏社会自原始公社制向封建制的过渡时期,即封建制的萌芽时期。
就其建国后的社会性质而言,又可分为封建制的确立与巩固时期,和封建制的进一步发展时期。
封建制的确立与巩固时期:公元1038年元昊称帝建国,国号大夏。夏国的建立,标志着西夏封建制的正式形成与确立。
为什么说元昊称帝建国标志着西夏封建制的形成与确立呢?
第一,从生产关系看,党项部落贵族占有土地和牲畜。这些部落贵族同牧民之间的关系,是封建性的隶属关系和依附关系。这种依附关系,如前所述,早在继迁重建夏州地方政权前后即已存在和发展。这些部落贵族对于汉人和“熟户”所采用的剥削方式是“计口赋粟”②,或者征取贡赋(牲畜),即剥削方式完全是封建性的。
第二,从上层建筑看,在诸如官制、礼乐等很多方面模仿唐宋。史载:“其设官之制,多与宋同。朝贺之仪杂用唐宋,而乐之器与典则唐也。”③这种政治形式完全是为了适应当时的封建生产关系而设置的。
第三,为了适应封建经济的需要,西夏统治者积极推行儒家学说,不遗余力地实行汉化。
西夏封建制之所以迅速形成,除了有它自身发展的内在原因(是为主),还与其外界环境对它的影响分不开的。西夏自李继迁叛朱自立至元昊立国之时,其新的占领地区,如灵州(今宁夏回族自治区灵武县西南)、盐州(今宁夏盐池县北)以及河西走廊的许多州县,均为汉族聚居之地,早已盛行封建制。党项人既已进入该地居住,必然要在多方面受到先进汉人的影响,加速封建化的进程。因为占领后的社会性质总是要受占领对象约束的。
此外,西夏的邻国诸如北面的契丹,西部的回鹘,西南的吐蕃,东南的北宋,都早已是封建制的国家,西夏处在这些国家的包围之中,受其影响则是很自然的事。
但元昊建立的国家,就其社会实质而言,是一个比较落后的宗法封建领主制的国家。其所以如此,这是因为:第一,元昊所建立的封建统治,是以封建领主土地所有制的形态为其基础的。封建领主各有一份领地。而领地制的形成与原始社会末期部落林立的历史条件是密不可分的。元昊称帝建国时,出于“兴法建礼”,即建立新的封建统治秩序的需要,将大大小小的部落贵族,纳入封建的尊卑有别的隶属关系之中。这些部落首领,早在原始社会末期,便占有使用氏族公社的部分土地,并习以为常地视为自己的私有财产,成为既得利益者,新的最高统治者为了获得他们的支持,不能不承认他们对土地的占有,使之合法化,对于那些缺少土地的部落首领,则让他们用部落村社的名义,重新占有一定数量的土地和畜群,役使部落属民进行生产。这样,他们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便转变为占有一定领地的封建领主。与此同时,氏族公社土地所有制的形式仍然残存着。
其二,以氏族血缘关系为纽带的部落兵制仍然被保存下来。这是一种以帐为单位的征兵制。所征之兵由各部落首领管带,“各将其种落兵,谓之一溜”。①这说明元昊称帝建国后虽然封建制已经形成确立,但属于比较低级的宗法封建领主制,它保存了残存着原始氏族制时期的许多落后的东西。
封建制进一步发展时期:自崇宗乾顺开始至西夏灭亡,为地主制取代了领主制的时期。为什么说自崇宗乾顺开始领主制已经发展成了地主制呢?这从以下几个方面可以看出。
(一)封建等级制进一步得到加强。这突出表现在乾顺、仁孝时对后妃的册封和大力推行封王制度。如乾顺时封庶弟察哥为晋王,宗室子弟仁忠为濮王,等等。仁孝时期的“官阶封号表”,所列封号名称为七个等级,说明西夏后期封建等级森严,统治者对于封建等级制度的规定十分完备。
(二)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得到加强。如众所知,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加强,是封建皇权同封建领主分裂割据势力长期进行斗争的结果。因此,中央集权的加强,意味着领主制的衰落和地主制的兴起。在君权的支持和庇护下,地主阶级的政治和经济地位将更加巩固,力量日益壮大,并最终取代封建领主。
(三)自乾顺开始,于宋夏沿边之地,大规模地兴城筑寨以设防,在军事上采用阵地战同宋对垒。这种军事上的变化,与西夏社会已由领主制过渡到地主制,出现新的政治、经济形势,是有着密切的关系的。
五、西夏的历史特点西夏历史的特点之一,是政治上采用蕃汉联合统治。所谓“蕃汉联合统治”,指的是以皇族鲜卑拓跋氏为核心,党项羌上层为主体,联合吐蕃上层,回鹘上层以及汉族地主阶级,共同治理西夏国家,剥削奴役着各族广大劳动人民。这种联合统治充分暴露了西夏国家的阶级压迫实质。
西夏的联合统治,并非自立国开始,而是早在李继迁重建夏州政权之时,即已初见端倪。公元982年(宋雍熙三年)二月,李继迁袭踞银州(今陕西省米脂县西北80里),在“蕃族附者日众”的情况下,为了团结蕃部首领共同抗宋,于是“设官授职,以定尊卑,预署酋豪,各领州郡”。①其联合统治的机构设有都知蕃落使、左、右都押牙、刺史等官职,由11人组成,其中汉姓3人,党项羌姓4人,鲜卑拓跋姓2人。这种蕃汉联合统治的特点是以蕃为主,以汉为辅,以及实授与预署并行,但以实授为主。
李德明时期的蕃汉联合统治,明显有所发展。其统治机构所设之官,除了继续设有都知蕃落使、左、右都押牙、刺史等之外,还新设有行军左司马、右司马指挥使、都知兵马使、孔目官、牙校,等等②。总人数仍为11人,但以汉为主(其中汉姓8人,蕃姓3人);取消预署,均为实授。
西夏的蕃汉联合统治发展到景宗元昊之时已初具规模。从其所设官制的情况看,大致有如下特点:(一)模仿宋朝官制(如中央机构仿宋设二十四司)、参照吐蕃官制(如设监军司等)结合本国国情设立官职;(二)采用一套官职,两种官称;(三)中央机构中元昊任命12人,仍以汉人为主(汉占其七,蕃占其五);(四)从中央到地方凡主兵马者均为党项人。表明西夏统治者认识到军事的重要性,把军队当做他们的命根子。
景宗元昊以后的蕃汉联合统治,就基本特征和性质而言,大体上没有什么变化,但就其官制的发展看,同元昊时期相比,则有许多不同之处。如毅宗谅祚时新增了各部尚书、侍郎……等官,蕃号官称也增加了诸如昂摄,昂星……等新的内容,乾顺亲政后,仅用汉官官称,不用蕃号官称①,仁孝时期进一步将政府机构分为五品。即上品、中品、下品、末品、和不入品等,表明西夏蕃汉联合统治机构,经过多次补充,至此已臻完善和定型,进入了它的成熟时期。
西夏之所以产生蕃汉联合统治并非偶然,而是由下列两种因素所造成。第一,在西夏统治的疆域里,居住着党项、汉族、吐蕃、回鹘以及鞑靼、吐谷浑等族。这些族的统治者都占有一定数量的土地,或者拥有一定数量的牧地和牲畜。这些统治阶级为了维护各自的经济利益,镇压农、牧民的反抗,都需要直接或间接(由其政治代表参加)参与政治,加入到蕃汉联合统治的各级政府中去,共同行使对被压迫阶级的统治权。
第二,作为西夏国家的主要组织者和领导者——鲜卑拓跋氏,无论其统治经验和文化水平都不如汉族地主阶级,加上立国前后的一段较长时期里人才缺乏,在这种情况下,要想有效地维持并巩固其统治,仅仅让党项羌、吐蕃、回鹘等族上层参与政权是不够的,而必须让汉人地主阶级知识分子加入到各级政府中去,这就决定了西夏国家政权的组织形式只能是蕃汉联合统治。
西夏历史特点之二,是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性及其对外存在着某种程度的依赖性。
“夏之境土,方二万余里”②,其比较稳定的长期存在的州郡为22州。这个疆域虽然只有北宋的1/2强,但却是辽的2倍①。(辽为万余里)在这广阔的疆域里,各地经济存在着较大的差异性。22州大体上有三种经济状况。第一种为蕃汉集中居住的据点,如西夏都城、州、县治所及其附近地区,为唐末五代以来早已封建化的地区,其经济和文化发展水平较高。如凉州无论畜牧业和农业都很发达,居住在那里的吐蕃部落,“多是华人子孙,例会汉言,颇识文字”②。至于西夏都城——兴庆府的屏障灵州(今宁夏灵武县西南),不仅农业发达,其文化水准也很高。“其人习华风,尚礼好学”③。
第二种是靠近宋夏边界的蕃汉杂居的农牧地带。如西夏东面的横山,“多马宜稼……且有盐铁之利,夏人恃以为生”④。此外,西夏的天都山、马衔山一带,也属于这类地区。
第三种是一些土地贫瘠、人烟稀少,或者本来就是一望无际的沙漠地区。如西夏河套的地斤泽、兴庆府西面的腾格里以及同蒙古接壤的广大北部地带,均属于这类地区。这类地区的居民主要靠从事游牧业和狩猎业维持生活,是西夏最落后的地区。
西夏经济除了呈现着发展不平衡性外,对外还存在着某种程度的依赖性。
早在西夏立国之前,夏州地方政权对中原王朝在经济上就存在着严重的依赖性。如周世宗显德元年(954年)五月,府州防御使折德扆入朝,“彝殷恶其职与己埒,以兵塞路,不许通诏使”。世宗拟停止对夏州的贸易,并遣使持诏切责,“彝殷惶恐,撤兵谢罪”①。彝殷屈服于周世宗经济制裁的压力,说明夏州地方政权在经济上对中原王朝存在着怎样严重的依赖性。
西夏立国后,随着疆域的扩大,社会生产的发展,以及对外贸易的兴盛,这种依赖性多少有所减轻。宋司马光在评价西夏经济上依赖宋朝时指出:“彼西人公则频遣使者商贩中国,私则与边鄙小民窃相交易,虽不获岁赐之物,公私无乏,所以得偃蹇自肆,数年之间似恭似慢,示不汲汲于事中国,由资用饶足,与事中国时无以异故也”②。
由于西夏同宋贸易获得好处,从而使其对宋的经济依赖性明显减轻,又由于经济上“资用饶足”,“公私无乏”,因而在政治上变成为“似恭似慢”,不卑不亢了。
建国后西夏在经济上的依赖性,虽然一度有所减弱,但由于西夏经济比较脆弱,水平不高,加上受到战争影响,因此这种依赖性不可避免地将会长期存在。并突出表现在对宋朝“岁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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