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公遺錄 - 卷 七

作者: 曾布31,441】字 目 录

尋舊邊報,以證其舉動非無故也。

再對,呈賜宣人數。又得旨,張宗卨依副都承旨例支賜退。赴延和諸軍班賜宣、告謝畢,傳宣副都承旨以下支賜,謝恩,宣坐,賜茶,退。

戊寅,同呈國信、館伴語錄。是日,國信所言,恐泛使再有所陳。上令密院且緩退,已而起居畢,便出。

又呈陳次升奏:「制勘蹇序辰,乃知府吕嘉問壻,所用獄子等,多是府隸,乞贊换,仍差内臣監勘。」上頗愠,云:「内臣豈是臺諫官可差,獄子無非開封府取到者。」余云:「内臣在聖意可否,若有開封人在内,令替换不妨。」夔遂云:「無可施行。」余云:「若有開封人,須令替换。」上從之。先是,制勘所上殿言時彦、范鏜、林邵在番,皆曾拜受香藥酒,得旨,令並取勘。次升疑獄官有所偏,故有是請。上頗疑其喋喋也。制勘所乞奏事先次上殿,不隔班。從之。

鄒浩言,乞選河北帥臣講修邊備。上云:「如何 」眾皆云:「理故當然,但乏人爾。」遂進呈訖。

再對,呈涇原李許奏,乞罷任歸闕照管家事。上云:「且令外任。」余云:「兼任未滿。」上云:「更任滿,亦祇與一在外差遣。」

涇原將官安侖等申,利珣到西京身亡,已管押番官四興、遇成等歸本路。上云:「利珣方得一殿閤差遣便卒。」余云:「珣數自言,在陛下產閣祗應,在馮世甯、藍從熙之右,及累曾令叔投狀乞推恩。」上云:「誠是,首先在產閣祗應,若不死,必作押班都知。」余云:「祇為元豐初便離太妃殿,故不豫隨龍人數。然陛下既以其恩舊,可優與賻贈,及令入内省差人般取喪柩、家屬還京師。」上云:「甚好。」

己卯,呈章楶奏:「苗履申,王恩昔為部將,隸其帳下,尝棄兵隊逃歸。當時以初自班出,未曉事,不曾行法。今反聽其節制,恐有妨嫌,乞聽涇原帥臣節制。」楶移文答以一申狀不曾漏泄,因為奉路副都總管,理當統制諸將,若當時不曾行法,乃是有德於恩,何嫌之有 兼别無文據,難以稽考,已密切指揮苗履,依朝旨施行去訖。」余欲更降旨戒飭履不得違越驕慢。夔再三云經略司已施行,遂已。

河東奏,張世永等築端正平。

學士院諮報國書云「方屬杪春」,及作三月書。今使者未行,乞指揮詔令改作四月書,仍云「方屬清和」。是日,北使又無所請而去。庚辰,從駕幸懿親宅莘王府,幕次賜食,又令中人别置十杯,唯管軍及執政有。晚欲宣坐賜茶,而中輟。又言语錄内不聲说。先拜别,無情意。蓋以王府無召見羣臣之所也。去歲,幸二王府,亦不賜茶。

辛巳,歇泊。

壬午,旬休。

癸未,從駕景靈酌獻。

甲申,内降序辰奏十制勘所取勘,客省帳茶酒有王曉例,拜受香藥酒依林邵等例,移宴就館、例外送馬,是書送回答之物,不可不受。乞聖覽省察。」密院勘會:「富弼奉使,亦以虜主瘡病,伴酒三行,差官就館伴酒食。刁約奉使,以戎母老病,久坐不得,伴酒三行,差官就館賜御筵。除蹇序辰所引王曉例事體不同外,即别無例就客省帳茶酒及移宴就館,不曾例外送馬。并序辰稱係書送回答之物,各不悉自來有無似此體例。兼不獨序辰不於語錄内聲說拜受酒一節,時彦以下亦不曾聲說,並合取勘。令制勘所詳此及序辰狀内事件,逐一子細根勘,取見詣實,圓結公案聞奏。應合取勘之人,如已經三問,今來供答,更有未承伏情狀,並具奏聽旨,與三省同入文字。」御實批:「依。」遂行下。左轄云:「客省帳茶酒有王曉例,恐難云無例。」余為之增改云:「事體不同。」遂已。

乙酉,歇泊。

丙戌,同呈國信、館伴語錄,共八件。仍撰定對答泛使之語如前議,納於上前。又蔡京言:「使者云,舊例白劄子前後有聖旨宇,乞添入。」得旨,於「聞達」字下,據夏人字上,添入「尋具進呈,奉聖旨。」七字。又言:泛使遣二書表司來傳語,要於「自新」字下暑添得些小「抽退兵馬」之意,亦可受;兼白劄子内多說興宗皇帝書,意似未便;及言「是當朝郡縣之地」,恐生創。京答云:「『自新』已是分白,無可更改。祇是你兩人誤他使副住許多日數。白劄子衹說與興宗書意不同,卻不似北朝容易輕出語言,便云有違先旨,那箇是輕重 若言『本朝郡縣之地』,興州、靈州、銀、夏、綏、宥,不是朝廷地是誰地 此地皆太宗、真宗賜與李繼遷,如何是生創 」兩人者無答,但云不由人吏,是簽樞未肯受。觀其詞氣,頗已屈服。

又吕惠卿奏論西人訃告謝罪,不可深扼其請。詔答以先已降旨揮,今漸示以開納之意,然理須與之邀約,合送還陷没漢官軍民,及執送作過邊土首領。如能聽從,即舆收接告哀謝罪表狀附遞聞奏。及諭以將來若能服罪聽命,分畫疆界了當,朝廷必許遣人入貢。其諸路邊界地形、事體各自不同,須聽候朝旨,未得便與言及地界事。令吕惠卿依此節次與商量說話,及選差知邊事、曉蕃情武官一員,同共專切計會,將寨官應答西人,并具合與商量事目、節次、及所差官聞奏。

又鄜延暖泉寨、河東烏龍寨乞賜名,各以本名名之。

又河北屯田司罷逐路所差修塘隄役官,以轉運司歲費錢糧,及屯田利招土兵三千人。仍先招千人,候地利,招土兵二千;仍先招千人,候地利,龍緒更招千人。從之。又差張勵管句剩員所。又惠卿奏:降羌賞保裔敕榜招誘羌人,為其所執,拷掠千數。逃歸後降羌皆云,曾見賞保誘諭。乞與一供奉官。從之。上問:「惠卿所陳西人請和事如何 」余云:「所陳極有理,誠不可深拒。」眾人皆言朝廷既欲收斂邊事,若邀求太過,或卻不來,何以處之 須稍示以開納之意。上云:「所陳甚有理,可錄一本進纳入内。」

再對,以雄州張赴分析修闕城事,措置極平穩有理,兼已修了並不張皇,因為開陳無施行。上然之。余云:「然赴久病,當罷,患無可代者。劉方嘗為安撫副使,雖無他才略,然卻平穩,兼保州當次補雄州。」上云:「官小奈何 」余云:「若與一通事舍人之類,令權發遣亦不妨。兼方亦有弓馬,屢求往陝西邊上試用,恐亦可使。」

是日,左轄留身甚久。余因言:「蹇序辰前日奏陳制勘事,以急速不及俟面奏,然所勘會到富弼、刁約例甚分明,王曉例即不同」。上云:「甚好。」余云:「兼富弼等亦不曾例外受馬,臣處此事極平,所以云不獨序辰不於語錄内聲說拜受酒一節。」上云:「此指揮尤好。」余云「制勘所先已申陳,云入夏禁繫多,罪人多病,不可淹延,乞追搦范鏜等。故令已經三問,更不招承,即具奏聽旨。」上云:「固須如此。」余云:「此事若臣所擬定,稍有未安,三省必不肯佥書。」上云:「是。同入文字甚好。」余云:「猶恐臣僚有所開陳,望陛下審察。」上深然之。

是日,延和引呈諸軍班人七十七人,射不中者一人而已,餘皆等第除官。未及七刻退。

丁亥,同呈涇原秋葦川、灑水平進築特支,和接築續南牟會,更支一次。

館伴、國信所語錄云,使者漸有收劄子意。

再對,呈張璨以老病乞罷管軍。上云:「一請便從。」余云:「已七十四歲,兼檢到元祐例,劉斌以老病除大將軍、遥防宫觀。」上云:「莫難。」特與轉官宫觀。

又呈費诜狀,為曾論列清汴事。因為開陳云:「李仲以王巖叟風旨乞廢清汴,銑力陳其不可,在當時為不易言。今仲已作提刑,而诜未免常調。此事本緣臣開陳,銑又以臣在河陽差委定奪,故以狀來告。」上云:「與堂除。」余云:「當送三省取旨,與堂除差遣。」從之。

是日,再對,未及奏事,上遽宣諭云:「今日疏決,徧及四京。」余云:「陛下閔雨,焦勞後苑,粉壇席薦,取水内外,建道場,祈禱備至,然終未有雨。若推恩滂沛如此,必有嘉應。」上云:「雨似有數,去秋雨太多,故今多旱如此。」余云:「此眾論所知,然今歲旱甚廣大,已無望矣。」前一日,上已及此,余開陳如前。

是日,同三省侍立疏決。訖,賜茶退。惟制勘所以不赦降原減,故不引。

丁亥晚,國信所報泛使受白劄子,下榜子朝辭。

戊子,章穆忌。

己丑,同呈館伴所言,虜人欲改大遼國信所為北朝字。從之。以元祐中,因虜使授生餼劄子,欲改大遼為北朝,既降旨從其所請,又令今後卻提空南朝字,彼亦不敢違礙也。館伴所亦難以北朝白劄子内有南宋字,渠云西人之語,非本朝所稱。遂已。得旨,以十九日令虜使朝辭。

涇原奏,差官分頭提舉進築人。詔以南牟會為西安州,置知州、通判、職官、曹官。灑水平為天都寨,秋葦川為臨羌寨。留秦鳳兵馬萬人添助戰守,正兵一年一替,蕃弓箭手令兩路相度更替人。

章楶入奏,更不句第五等保甲。

又鄜延進築金湯,賜將士特支。

又令三省、密院各錄章疏一本,遂逐處收掌。

再對,焦顏叔以減三年磨勘,酬獎得監廟一次,著令不得過兩次也。

庚寅,同呈惠卿奏西人說話次第、國信、館伴所申語錄。

再對,依按閱所奏,將兵互習事藝,置簿。又以陶逵知横州,劉澤知融州。是日,新工部員外郎董必送吏部,與小處知州。先是,必按衡州孔平仲奏常平違法,起獄,眾以為不當。尋又差察訪廣西,所為多刻薄。還除郎官,而舍人郭知章繳詞頭,送令趙挺之命詞。陳次升權給事中,又封駮,以為不當,未進呈間,必有奏訟知章、次升為元祐臺諫官,乞定奪平仲事。夔與安中以為不可,元度又適齋祠,遂得旨罷新命。余問:「何以處之 」二公方愕然,遂再進呈,故有是命。上旨仍令批云:「不合輒訟言者,送吏部。」是日,以永甯郡王出閤,宣麻,封睦王。甲午,出居東宮。

辛卯,虜使辭紫宸,酒五行罷,沖元押朝辭宴。

壬辰,旬休。自十九夜,大雨滂沛盈尺,至是,稍晴,麰麥可救三二分,然秋田有望。

癸巳,同呈以郭知章、曹谔為回謝泛使副。上素欲用范鏜,鏜方以制獄隔朝參,安中力為余言:「恐賞罰未明,兼朝廷何至如此乏人,又鏜嘗拜受香藥酒,恐難為容。」余具陳於上,遂改用知章。

再對,曹誦乞罷管軍。誦前後已辭,上云:「且不允。」環慶、鄜延賞管軍討虜功。定州報事宜。

是夕,夔不入。是夕,省景靈謝雨。夔當往南郊,以安中代之。

甲午,同呈孫路乞進築青南訥心、東冷牟等處。令便築青南,餘更相度從長施行。

環慶奏:乞進築駱駝巷、萌門、白豹,及乞罷之字平等進築。詔:「駱駝巷、白豹依奏,萌門恐不須築,之字乎係控扼清遠軍界,恐不可罷。令相度聞奏。」

熙河奏,乞令李英行出就提舉蕃弓箭手。從之。

依河東奏,移第九將戍鳥籠寨。

再對,依知甯化軍王棫所請宮觀。棫奏自云豫建儲之大議。余云:「棫為閤門祗候、尋醫,安得豫此大議 」章惇曾云:「此乃邢恕之言爾。」上亦云輕易,因言:「邢恕反覆不平穩,常自以定策為功,在元祐中,上書則云『先朝屏斥不用』;又云『司馬光等進用,可謂千載一時』;與今日在朝廷議論殊不類。」余云:「恕亦頗有文學,然天資反覆,利欲多端,故持守不常。自紹聖初,因章惇力引,故進擢,其後觀望,有所黨附,則攻病惇無所不至。每戒惇以生底事少做,及恕有所開陳,無非生事,一事未已,又生一事,略不肯安靜。以至於臣前議論司馬光等,與章惇等處所論,复然不同。此皆陛下所知也。」上云:「天資不靜,小人,小人。」

是日,夔留身乞退,遂上馬之觀音院,骨肉皆已先出。亭午,上乃有旨,令不得般行李出。是日,與夔論收接西人公牒事,頗不同,余云:「與北虜使商量,則唯欲厮殺,與西人說話,則唯欲厮殺。當時不分明說與北使,不出兵討伐西人,臣深以為恨。」二十三日方宣召,二十四日復入。

乙未,同呈令孫路進築斫龍,蓋夔意欲成之,余與同。邇邈川路欲繫橋渡河築一寨,夔力欲成之,余與同列皆以為不可,曰:「如此,青唐必驚疑生事,西夏未了,又生一敵國。」余因為上言:「臣自有邊事以來,尝以謂,但得北虜及青唐不警,則西事可了;若一方小警,則無所措手足,青唐一動,則熙河應接不暇,何暇經營青南、冷牟以通涇原也 今事已垂成,可惜壞了。」上云:「如此且已。」遂進呈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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