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民要术 - 附錄

作者: 南北朝·贾思勰60,229】字 目 录

的。但現在沒有早於院刻的本子可作比校,無從細核其校勘內容。不過就現存的兩卷殘本看來,裡面沒有空白、墨釘,錯、脫也不多,在他本錯亂不可讀時,取對兩卷,往往解決問題,可見校勘是比較精審的,而所用據刻原本距《要術》時代較近,也是比較完整的。它是現存舊本中最好的本子。

校勘的質量,決定於校勘的態度。古人校書,常是選定最好的一本作樣本,不輕改一字,僅僅注明別本的異文。在不作校勘記的情況下,這成為一種正規的方法被採用。它的好處是保存原樣,避免主觀臆改,造成更多的錯誤。從院刻的內容上探索,它也具有這一特點,而為以後各本所無。這一特點,反映在若干條「一本」的校注中。院刻卷八《作醬等法》篇「以一銼●鐵釘子……釘著瓮底石下」。「銼●」下校注說:「一本作「生縮」。」其實這「銼●」二字,院刻所依據的原本是錯的,而「一本」倒是正確的。因為「銼」是鍋子,「●」即「銹」字,說成「用一鍋子的銹鐵釘子」,無論如何也講不通;「生縮」即「生銹」,那這句就簡單明瞭,問題就迎刃而解了。沈括《補筆談》:「鐵性易縮,時加磨瑩,鐵愈薄。」「縮」即「銹」字,後來改從金旁作「?」;《集韻》:「音秀,鐵生衣也」,即「銹」字。南宋本的明代抄本(簡稱明抄)改「銼●」為「鉎●」,義同「生銹」,改得正確。証明「銼」字實係「鉎」字的形近訛字。但院刻由於據刻的原本是這樣,忠實地保存原樣,特注明別本異文,留待後人校讎。院刻的缺卷,被保存在日本金澤文庫抄本(簡稱金抄)中。金抄卷十「藄〔九一〕」目下引《詩義疏》轉引《詩經?魏風?汾沮洳「言采其芵」句下,也有一條校注:「一本作「莫」。」按《毛詩》此句原作「言采其莫」。齊、魯、韓三家《詩》,也不見「莫」字有異文。而且《詩義疏》原宗《毛詩》鄭玄學,不可能它引《詩經》會作「芵」的(以後明抄等又訛作「英」)。這顯然是院刻原本的錯字,而「一本」又是正確的。但也由於原本如此,院刻照樣不改,特注明別本的異文。金抄卷十「夫編〔一三六〕」下校注:「一本作「編」。」二字相同,失去校注的意義。實際是校注的「編」字院刻原應作「漏」,被金抄抄錯的。卷六《養牛馬驢騾》篇「治驢漏蹄方」的兩個「漏」字,金抄均訛作「●」,卷九《素食》篇「薤白蒸」的兩個「漏」字,又均訛作「●」。証明這裏這個也是「漏」字,被金抄習慣地錯成「編」形。《太平御覽》卷九六○正引作「夫漏」。「夫漏」即「夫漏子」,在本草書中,唐?陳藏器《本草拾遺》最先採入,李時珍認為就是鳳尾蕉。鳳尾蕉今名蘇鐵,屬蘇鐵科。說明院刻原文應是「一本作「漏」。」這個也是別本作「夫漏」是正確的,而院刻原本作「夫編」是錯的,院刻採取同樣的校勘態度,注明異文,存誤不改。

院刻校書的特點是忠實地不加己見,並提供不同資料作後人參校,但這也是它的缺點。缺點在有錯不改,如無別本異字可資校注時,將使錯脫流衍,並易啟後人迷惑。後來發展至於使清?阮元校勘宋本《太平御覽》認為如果改掉一個宋本的錯字就「不能見重後世」,流弊所至,有「死校」之失。由於院刻具有較高的正確性,在後人的校勘中頗有有錯也不敢相信別本的情況。弄清它校書的體例,可以破除這種迷信。(二)錯誤很多、另有特長的日本金澤文庫抄本金澤文庫抄本是院刻系統的抄寫本,於日本文永十一年(一二七四年)依據仁安元年(一一六六年)的抄本轉抄。仁安抄本早已亡佚。金抄現亦缺第三卷。這個九卷的金澤文庫抄本(簡稱金抄),一九四八年由日本農林省農業綜合研究所影印出來。前此楊守敬、羅振玉等都聞名嚮往該本而未及見。我們所用就是這個影印本。

仁安抄本抄竣後曾和原本校對過二次,在幾天內完成二校。金抄抄完後也和仁安抄本校對過,並於二年後(一二七九年)借得近衛羽林所藏另一院刻系統本進行覆校。對金抄來說,它所努力的是力求和原本一致,是校對而不是校勘。書中校字滿紙,收到校對的相當效果,同時也說明初抄的粗疏。

金抄的校字都夾寫在原文旁邊,間亦插寫進缺文的空白中。有四種情況:(一)校字添注在原文左旁,下面並標上一個「摺」字,表明所校是根據「摺本」(指近衛羽林本)而來。包括錯字和脫文,所校最多,也較精密。(二)校字添注在右旁,無「摺」字標記,所校較少,並且僅及脫文,沒有校到錯字的。(三)原文兩字之間加一小圈,表明這中間有脫文。這個大都已經校補上,也間有剩著空圈未補上的。(四)左旁還有「摺有闕行」的夾注,表示摺本原係分段提行另寫而金抄接寫不分段。這四種情況,(一)(二)為什麼有那樣的不同,原因不明。(三)的小圈,確有脫字,既知有脫字,為什麼又有剩著空圈不補的?否則又何從知道有脫字?無從推測。(四)的校記,及於段落,可謂精細。

左旁「摺」的校注,可能是金澤文庫的創立人北條實時所親校,比右旁精密得多,許多錯誤,依靠這個得到校正。校對認真細緻,反映出依照原樣一絲不改的態度。金抄有許多當時日人特別寫法的字,如「底」的寫成「●」,「瓜」的寫成「?」等,摺校都給校正了,特別「忌」的校改為「●」(俗寫),更見依樣不苟。但這個摺校沒有校完全書,因為在卷六中卷以後,就不再有「摺」校出現。據卷四末尾的抄校題記,該卷摺校完成於「建治二年(一二七六年)後三月九日」,而北條實時死於同年十二月二十三日。所以卷一、卷四題記曾說:「書寫點校的詳細,記於第十卷的裏頁」,但現在第十卷的裏頁卻沒有這種詳記,大概原來準備在校完全書後再寫,而事實上沒有能夠寫上。卷七以下現存的北宋本只有金抄,南宋本只有明抄,金抄是唯一校正明抄的北宋本,但由於沒有完成摺校,不能使金抄更好一些用以校正明抄,這對《要術》來說是很可惜的。

金抄雖經二次校對,脫、空、倒、錯,仍然留著不少,卷六以下更多。上舉「漏」字的例,卷六的兩個已經摺校改正,卷九的兩個依然錯著作「●」。此外間有句子重複和割一作二的字也沒有校正。相類似的字,如「未」、「末」,「土」、「士」,「且」、「旦」之類,往往互誤,不能作準。別寫字又多,如「斥」寫作「●」,「夏」寫作「●」,「斷」寫作「●」等等,特別是「?」旁寫作「才」旁(很像從木),從「巠」的字寫作從「至」等,最易誤認,須要全書比對,摸透別寫的習性,浪費時力。我們就曾因孤立冒認而致誤,如誤認「把」為「杷」,誤認「脛」為「胵」(雞肫)。現在誤認的也還有,如《今釋》誤認「●」為「淅」(六六八頁),日譯本誤認「●」為「●」(下冊一八四頁)等。金抄錯誤之多,出乎一般抄本之外,有很多地方,需要明抄來校正。我們很懷疑仁安抄本據抄原本和金抄據校的近衛羽林本都不是崇文院原刻(另詳《主要版本的流傳》)。

雖然如此,由於金抄不錯不脫的地方還保存著院刻的原樣,這些地方,具有為他本所不及的校正能力,在今天仍不失為有其特長的善本。去訛存真,金抄優點顯現。試舉一例,略作瑕瑜互見的說明。卷二《種芋》篇的一段,金抄原文如下:「案年(芋之誤)可以救饑饉,度凶年(脫凶字)。今中●(國之誤)多不以此為意,後至有耳曰(目之誤)所(脫所字)不聞見者。及水、旱、風、蟲、霜、雹之●(災之誤),便能餓死滿道,白骨●(交的別寫)揚(橫之誤)。知而不種,坐致泯滅,悲夫!人君者,安可不督課之●(哉之誤)?」

在六八字中,脫訛多至九個,經過一再校對,還有這樣多的錯誤,非一般抄本所能想像。但另一方面,也正有不錯的字,可藉以校正他本。例如「君」,明抄誤作「居」,錯誤明顯,還容易改正。而「後至」,南宋本系統誤作「後生」,明清刻本誤作「後生中」、「後生至」,乃至「後生中至」,愈添愈多,可還是南宋本的意思。按這段話的上文是引他書記載有某官吏教民預種芋艿得以度過荒年的故事。賈思勰的這段按語是指責當時一般官吏多不重視這個問題,即使有人提醒他,也竟至於有耳不聞,下文明說「知而不種,坐致泯滅」,所稱「後至有耳目所不聞見者」,正是指這個說的,不是指「後生」。如果指「後生」,則「後生」既未聞未見,怎能責備他們「知而不種」?況且就史實說,僅據《魏書?靈徵志》所載,在《要術》前後的幾十年中,即自魏孝文帝延興四年(四七四年)至東魏孝靜帝興和四年(五四二年)的六十八年中,計大水災十八次,大風災二十九次,大雹災十次,大雪災五次,霜災三十一次,霧災八次,蝗、螟災二十二次,合計一二三次,還沒有包括旱災,平均已將及每年二次。後生沒有聞見過災荒,更和史實不符。如果「後生」作「後世」講,那聞見得還要多。所以這裏只有金抄作「後至」是正確的,以後各本都錯,應據以校正。

綜上所述,金抄的校正,限於就原本校復原樣,沒有達到一般的水平。院刻的所以有較高的正確率,由於時代較早,據刻原本較好,校刊較精。二者的效果雖有不同,要求保存原樣的態度是一致的。而「臆改」之風,始於南宋。金抄單獨使用,缺點居多,配合他本使用(主要是明抄),先去其訛,則可以顯現其保存院刻正確部分的優點。

(三)豬飼彥博「校宋本」

所謂校宋本是拿某一部《要術》作底本,將宋本上的不同內容校錄在這個底本上。豬飼彥博(一七六一至一八四五年)是乾隆道光間的日本考證學者,他曾校錄了一部「校宋本」。原書藏於東京靜嘉堂文庫,未見。據金抄書末附載西山武一氏《齊民要術傳承考》所記,豬飼所用底本是日人山田羅谷一七四四年據《津逮秘書》本覆刻之本(見第五節第二目),以硃筆作校注。在卷一《耕田》篇的首端及他處,一再有「以下抄本缺」的附記,證明其據校之本是抄本,不是刻本。所校內容,卷五、卷八與南宋系統本很少相同,與金抄也不一致,而與院刻大都相符,因此西山武一氏認為他據校的抄本可能是北宋本。但又有可疑,因為山田本卷五缺第三頁(《津逮》本原缺),北宋本不缺,可是豬飼並未據以校補,反映該抄本所缺與山田本相同,那又不是北宋本了。

《要術》第三卷,院刻、金抄並缺,豬飼所校,並及卷三,如所用確是北宋本,那倒是很可貴的,但事實上完全不是這樣,未知它的來源究竟如何?據日譯本《齊民要術》引用豬飼所校,卷三只有一條,而且這一條也並不正確(卷三種葵篇引《博物志》「瘡」作「疥」)。可知豬飼所校,無可足採,無補於南宋本卷三的脫訛。其他各卷,也無補於金抄、明抄的錯失。

豬飼除校錄抄本異文外,並有本人的校改。日譯本所引用,本人校改的多於所謂「宋本」的校錄。校改有對的,但比較少,頗多以意測度,乖謬不經。例如卷三《種蘘荷芹●》篇「以穀麥種覆之」,「種」據唐韓鄂《四時纂要》是「糠」字寫錯,而改為「穬」,譯者並認為「糠」、「穬」二字疑古時互用,非是。卷八《羹臛法》篇改「血」為「皿」,改「斛」、「解」為「臛」等,尤為不情(日譯本予以採用)。

豬飼校宋本既不能補正北宋本的缺卷,本人所校,也極平泛,並多臆測,可以利用的地方很少。因此很懷疑他的抄本的來源不是北宋本,而是元代的某種刻本。

三、南宋本校改的得失

(一)龍舒刻本及黃、勞校宋本南宋紹興十四年(一一四四年)有張轔刻於龍舒(今安徽省舒城縣)的本子,一般稱龍舒本。該本係據院刻覆刻,原書已佚。現在有據龍舒本的抄本校錄的校宋本留傳下來。

校宋本似有兩種,即黃丕烈(蕘圃)校宋本與勞格(季言)校宋本,均未校完全書,黃校本校至卷七的中卷止,勞校本校至卷五第五頁止。

黃蕘圃於清嘉慶末年(一八二○年前)得該校宋本後,許多人轉相借錄,據現在所知,有張紹仁、陳揆、黃廷鑑、邵浪仙、張步瀛、劉壽曾、孫詒讓、管明佳、陸心源九種轉錄本,連勞季言校宋本共有十個校宋本,另詳《主要版本的流傳》。我們有張步瀛、劉壽曾、陸心源轉錄或刊印的校宋本。

(一)張步瀛轉錄本黃廷鑑轉錄本後為張定均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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