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原发微 - 第2部分

作者: 鲍云龙78,010】字 目 录

卷十三

象數

卷十四

先後 左右

卷十五

二中 陽復

卷十六

數原

卷十七

鬼神

卷十八

變化

天原發微卷之十

魯齋鮑雲龍景翔編著虛谷方回萬里校正

歲會

月以十二起者,六與六相偶而為十二。以康節數推之,日歲運元皆用十二,故一日十二時,一歲十二月,一運十二世,一元十二會。包括往古來今,無不在是。即一時可以推一日,即一日可以推一月,即一月可以推一年,即一年可以推十二萬九千六百年。推而上之,豈特一歲十二月之用而已哉。十二辟卦舉其凡,《皇極》一書究其極。《皇極經世》是推步之書,以十二辟管十二會,棚定時節,就中推吉凶消長,只是加一倍推去。京房卦氣,用六日七分,康節亦用六日七分。康節、京房《易》,自是一書,與《易》不相干。鄭氏曰:日月之行,一歲十二會,聖王因其會而分之。以為大數,觀其所會,命其四時。卦氣提其綱,《太玄》研其細,《經世》衍其妙。而後天地日月,星辰元會,運世皇帝,王伯#1之蘊,皆可得而推矣。在年則以消長,在月則以跳脯,在日則以晝夜而分。太史公日:大運三十歲一小變,百年中變,五百年大變。三大變一紀,三紀而大備,此其大數也。

邵子曰:一元統十二會三百六十日四千三百二十世,猶一歲統十二月三百六十日四千三百二十辰。

日為元,元始也,其數一。一歲一周,月為會,會交也。數十二歲十二周,星為運。運者,時之行也,隨天左轉,歲三百六十周。辰為世,世者變之終也。一日十二辰,積一歲四千三百二十辰也。一世三十年,則一十二萬九千六百年,是為一元之數。一元在大化中,猶一年也。自元之元至辰之元,自元之辰至辰之辰,而數窮,窮則變。《經世》但著一元之數,窮天地之數可知矣。一元有十二萬九千六百歲,一會有十二萬九千六百月,一運有十二萬九千六百日,一世有十二萬九千六百辰,皆自然之數,又非有所牽合也。

又曰:前六會為息,後六會為消。即一歲之自子至巳為息,自午至亥為消。開物於星之七十五,猶歲之驚墊也。閉物於星之三百一十五,猶歲之立冬也。或日:氣盈於三百六十六,朔虛於三百五十四。今《經世》之數槃以三百六十為率,何也?曰:所以藏諸用也。

自子至巳作息,陽進陰退。至巳月之終,當辰之二千一百六十為陽極,陰陽之餘空各六。自午至亥作消,陰進陽退。至亥月之終,當辰之四千三百二十為陰極,陰陽之餘空各六。几二十有四,當《易》六十四卦三百八十四爻之數。除四正卦,几卦六。四六二十四三百八十四#2去其二十四,則所有者三百六十。乾坤坎離為四正卦,居四方之位,反覆不變。《經世》一元之運數,舉成數焉。消息盈虛之法在其問,所以藏諸用也。唐堯始於星之癸一、百八十,辰之申二千一百五十七,何也?曰:以今日天地之運,日月五行之行,推而上之,因以得之也。

又曰:分而為十二,前六限為長,後六限為消。進退三百六十日。

此當元經會之數。十二月即十二會,三百六十日即三百六十運。以元之元之數為一分,每會得一萬八百元分,每運得三百六十元分。總一元之分數,得十二萬九千六百元之元#3。陽三百六十為進,陰三百六十為退。合三百六十,乃成七百二十。

又曰:分而為三十,以當一月三十日之數。隨大運消長,而進退六十日。

此當以會經運之數,一月三十日,即一會三十運。自月言之,跳納分用,一進一退,消長各數,則成六十運。戶日言之,晝夜又分用。一進一退,跳納各數,則一月之數成百二十日,一會之數成百二十運。

又曰:十二萬九千六百,分而為十二,以當一日十二時之數,而進退六日。

此當以運經世之數,以元經會則年卦月卦,會經運則氣卦侯卦,運經世則日卦時卦之數。一日十二時,即一運十二世。一為一秒,十二秒為一分,三十分為一時,總一日得四千三百二十秒。十二萬九千六百,則三十日之秒也。積一運之年,几得五億五千九百八十七萬二千秒,則泰之數也。日進退六日者,舉一變之數也。以日當年,則六日為六年,進之而六十年,在小運則為十變,在大運則為一變。蓋天道以六而變,必有餘分。小則六日者,歷六辰也。甲子甲午,各一世也。是故大運六十年一變者,五運之數也。天始於甲,臨於子。地始於己,臨於卯。甲己之問,中見土運。土金水木火,以次相傳。天終於癸亥,地終於戊寅。別而言之,各有六十。合而言之,共為六十。如是而大變一周天矣。小運六年而一變者,六氣之數也。六氣者,天始於子而終於巳。地應之,則始於卯而終於申。天始於午而終於亥。地應之,則始於酉而終於寅。司天司地,通為六氣,別之則十二,而二十四合之,則十二而六。如是六十變,亦一周天矣。是故大運以六十而變,六變通,餘分得三百六十六。小運以六而變,六十變通,餘分亦成三百六十六也。

又曰:三百六十,以當一時之數。隨小運之進退,以當晝夜之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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