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宋通鉴长编纪事本末 - 皇宋通鉴长编纪事本末卷第三十六

作者: 杨仲良8,678】字 目 录

封府。尧咨自负其能,冀速登用,颇不快于执政者。尝有谤言达于上,太后惑焉。他日,以问王曾等。曾既具对,且曰:『臣等职在弼谐,敢不心存公正?然谗人罔极,亦不可不察也。』太后犹未信,曾曰:『是非曲直,在于听断之审,请以药物喻之:医方有谓药有相使相反恶者,而甘草为国老,以其性能和众药,故阳剂中不以寒温多用之。班猫有毒,若与众药同用,必致杀人,此其验也。』太后大悟,不数日,尧咨有换官出镇之命。尧咨内不平,上章固辞。时太后尝以双日垂帘,特用只日召见敦谕之,不得已,乃拜受。尧咨善射,常取钱为的,一发贯其中。于兄弟间最为少文,任气节,真宗尝欲授以武职,尧咨每不可,乃止。或谓太后:『此除实用真宗遗意也。』寻有诏尧咨遇契丹使过大名,权位丞郎上,及岁增公使钱百万。天雄城壁器械,自契丹修好久不治,尧咨至,并加完葺。然须索烦扰,多暴怒,列军士持大梃侍前,吏民语不中意,立至困仆。

尧咨谗谤事据《言行录》。《百一编》又云:尧咨晚年,以其兄尧佐妨已进用,颇出怨言,国史并不载,或修史者阴有所庇,盖蒲宗孟与尧咨实同州里也。不然王氏父兄雅不喜尧咨故云耳。当考。又《王沿传》『知开封府陈尧咨嗜酒废事,沿奏弹之。』亦当考。

晏殊出知宣州

天圣五年正月庚申,降枢密副使、刑部侍郎晏殊知宣州。先是,太后召张耆为枢密使,殊言:『枢密与中书两府同任天下大事,就令乏贤,亦宜使中材处之。耆无他勋劳,徒以恩幸,遂极宠荣,天下已有私徇非才之议,奈何复用为枢密使也?』太后不悦,于是从幸玉清昭应宫,从者持笏后至,殊怒,撞以笏,折其齿。监察御史曹修古、王沿等劾奏:『殊任辅弼,百僚所法,而忿躁无大臣体。古者三公不按吏,先朝陈恕于中书榜人,即时罢黜。请正典刑,以允公议。』殊坐是免,寻改知应天府。

论张耆不可为枢密,据张唐英《政要》及欧阳修《神道碑》,史不载也。

六年七月,赐枢密使张耆常乐坊第一区。

八月。晏殊之出也,上意初不谓然,欲复用之,会李及卒,乙酉,召殊于南京,命为御史中丞,仍令班翰林学士上。

钱惟演改判河南

天圣九年正月辛未,改新判陈州钱惟演判河南府。始惟演托疾,久留京师。既除陈州,迁延不赴,且图相位。天章阁待制范讽奏曰:『惟演尝为枢密使,以皇太后姻属罢之,示天下以不私。今固不可复用。』殿中侍御史郭劝亦请督惟演上道。惟演自言先陇在洛阳,愿司宫钥,遂命惟演守河南,促其行。他日讽入对,太后曰:『惟演去矣!』讽曰:『惟演奴仆皆得官,不去尚奚以为?』时惟演弟处州观察使、知定州惟济亦迁武昌留后、知澶州,寻复知定州。劝又言惟演不当与其弟求迁。惟演且就总兵权,乞罢之。不报。

王鬷出知河南

康定元年三月戊寅,工部侍郎知枢密院事王鬷、右谏议大夫知枢密院事陈执中、给事中同知枢密院事张观并罢,鬷知河南府,执中知青州,观知相州。天圣中,鬷尝知河北,过真定,见曹玮。玮谓曰:『君异日当柄用,愿留意边防。』鬷曰:『何以教之?』玮曰:『吾闻赵德明少子元昊颇桀悍,德明尝使人榷易汉物,不如意,欲杀之。元昊谏曰:我戎人,本从事鞍马间,而与汉榷易不急之物,已非策,又从而斩之,失众心,不可。德明为贳不杀。吾使人觇元昊,状貌异常,他日必为边患。』鬷时莫究所谓,比再入枢密院,元昊果叛。帝数问边计,不能对。及刘平、石元孙等败,议刺乡兵,久不决,帝不悦。宰相张士逊言:『军旅之事,枢密院当任其咎。』于是鬷及执中、观三人同日罢。鬷乃思玮言,因以语所亲厚者云。

张士逊得谢

康定元年五月。先是,诏御辇院拣下都辇官年四十已下为禁军,辇官千余人携妻子,遮宰相、枢密使喧诉,门下侍郎兼兵部尚书、平章事张士逊方朝,马惊坠地。己未,御史中丞柳植等奏其事,请付有司治。诏枢密院推鞫以闻。时军兴,机务填委,士逊位首相,无所补,谏官以为言。士逊不自安,七上章请老,又数面陈。壬戌,优拜太傅,进封郑国公致仕,听朔望大朝会缀中书门下班,月给宰相俸三之一,出入施伞。又与一子五品服。士逊乞免朝朔望,从之。本朝以宰相得谢者,自士逊始。

林瑀通判饶州

庆历二年二月丙戌,太常博士、天章阁侍讲林瑀落职,通判饶州。先是,瑀奉诏撰《周易天人会元纪》,其说用天子即位年、月、日、辰占所直卦,以推吉凶,且言:『自古圣王即位,必直乾卦,若汉高祖及太祖皇帝,皆是也。』书成上之。诏学士院看详,皆言瑀所编纂,事涉图纬,乞藏秘阁。诏赐瑀银、绢各五十两、疋。御史中丞贾昌朝尝面折瑀所言不经,瑀与昌朝辩于上前,由是与昌朝忤。及是瑀又言:『上即位,其卦直《需》,其象曰「云上于天。需,君子以饮食宴乐。」臣愿陛下频出燕游,极水陆玩好之美,则卦体当天心矣。』上骇其言,因问太宗即位直何卦。瑀对:『非乾卦。』问真宗,对亦然,上始厌瑀之迂诞。昌朝即劾奏瑀儒士,不师圣人之言,专挟邪说罔上听,不宜在经筵。上乃谓辅臣曰:『人臣虽有才学,若过为巧伪,终涉形迹。』遂罢绌瑀。

余靖分司南京

庆历六年七月丙申,右正言、知制诰、知吉州余靖为将作少监、分司南京,许居韶州。

初,靖为谏官,尝劾奏太常博士茹孝标不孝,匿母丧坐废。靖既失势,孝标因与知谏院钱明逸言靖少游广州,犯法受笞。明逸即劾奏靖不宜在近侍。靖闻之不自安,求侍养去。会朝廷下广州,按得其实:靖初名希古,举进士未得解,曲江主簿善遇之。知韶州者疾主簿,捃其罪无所得[13],惟得与靖接坐[14]。主簿既以违勅停任,而靖受笞,后乃更名,取解他州及第。案牍具在,故有是命。

庞籍出知郓州

皇祐五年闰七月壬申,户部侍郎、平章事庞籍以本官知郓州。初,齐州学究皇甫渊获贼,法当得赏钱。渊上书愿易一官。道士赵清贶者,籍甥也,始为渊白籍,而与堂吏共受渊赂。渊数诣待漏院自言,籍乃勒渊归齐州,有小吏告清贶等受赂事,籍即捕送开封府,清贶及堂吏皆坐赃刺配岭外,行至许州死。谏官韩绛言:籍阴讽府杖杀清贶以灭口,又言事当付枢密院,不当中书自行,故罢之。然谓籍阴讽开封,覆之无实。

至和二年七月戊辰,资政殿大学士兼翰林侍读学士、户部侍郎吴育为宣徽南院使、判延州。育侍读禁中,帝因语及臣下毁誉多出爱憎,育曰:『圣言要切,实四海之幸。然知而形之于言,不若察而形之于事。自古圣人君,皆因信谗邪而致乱,照奸险而致治。至于安危万端,不出爱憎二字,达之则群书不足观,不达虽博览无益也。盖人主事有不可不密者,有不可不明者,语及军国几微,或干权要,不可不密也。若指人姓名,阴言其罪而事状未见者,此不可不明也。若不明,则谗邪得计,忠正难立,曲直莫辨,爱憎遂行,故曰:偏听生奸,独任成乱。是故圣王之行,如天地日月,坦然明白[15]。进一人,使天下皆知其善;黜一人,使天下皆晓其恶,则阴邪不能陷害,公正可以立身,此百王之要道也。』帝益重之,数欲大用,而谏官或诬奏育在河南尝贷民出息钱,久之,遂命出帅。

育正传云:为谏官刘元瑜诬奏。按:元瑜此时实知潭州,必非元瑜也。今没其姓名,当徐考之。苏轼尝记王巩云:陈执中罢相,仁宗问谁可代者?执中举吴育,上即召赴阙。会乾元节侍宴偶醉,坐睡忽惊,顾拊床呼其从者。上愕然,即除西京留台。巩父素为巩言此。按:育自陕召入,至和二年二月判都省,此时陈执中方家居待罪,不知何时荐育。所云『醉拊御床,仁宗愕然,因不复相育。』育有心疾,当得事实,足见非刘元瑜诬奏也。然育为执中所荐,亦未可晓。又育出知延州,非西京留台。嘉祐元年五月,乃自廷州徙河中[16],三年八月,自河中徙河南。巩所云差误,姑附见,待考。

宋祁出知郑州

嘉祐四年三月己未,新三司使、吏部侍郎宋祁为端明殿学士、翰林侍读学士、龙图阁学士、集贤殿修撰、知郑州;右谏议大夫、权御史中丞包拯为枢密直学士、权三司使。先是,右司谏吴及言祁在定州不治,纵家人贷公使钱数千缗,及在蜀奢侈过度;而拯亦言祁在益部多宴游,且其兄庠方执政,不可任三司。累奏之不已,庠因自言身处机密,弟总大计,权任太重,乞除祁外官,故命祁出守,而拯代居其任。翰林学士欧阳修言:『臣闻拯曾弹奏宋祁过失,自祁命出,僚属又卒交章力言,而祁亦因此而罢,而拯遂代其任,此所谓蹊田夺牛,岂得无过?而整冠纳履,当避嫌疑也。如拯才能资望,虽别加进用,人岂间言?其不可为者,三司使耳。』疏奏,拯即家避命,不许。久之,乃就职。

校勘记

[1]西川 原本作『西土』,据《长编》卷一○三改。

[2]五十两 《长编》卷一○三作『五千两』。

[3]测知 原本『测』字为墨丁,据《长编》卷一○七补。

[4]当考 原本作『尝考』,据《长编》卷一○七改。

[5]监押 原本脱『押』字,据《长编》卷一○七补。

[6]密荐 原本无『密』字,据《长编》卷一二○补。

[7]远于朝 原本无『于朝』二字,义不畅,兹据《长编》卷一二一补。

[8]优遇 原本作『优选』,据《长编》卷一二一改。

[9]酬奖 原本作『辞奖』,据《长编》卷一二一改。

[10]吴守则 原本作『具守则』,据《长编》卷一二一改。

[11]其罪 原本『其』字为墨丁,据《长编》卷一二一补。

[12]右谏议大夫 原本『右』上衍一墨丁,据《长编》卷一二一删。

[13]捃其罪 原本作『招其罪』,据《长编》卷一五九改。

[14]与靖接坐 原本作『与靖□按坐』,据《长编》卷一五九改补。

[15]坦然明白 原本作『坦然进明白』,『进』字衍,今据《长编》卷一八○删。

[16]徙河中 原本『徙』上衍一『徙』字,据《长编》卷一八○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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