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实死,则将奈何?且丧葬非一家所能辨也,必须众乃济。若人人召问之,苟无异说,即令结罪保证,如此亦可应诏矣。』中使曰:『善。』及还奏,上意果释。介妻子初羁管他州,事既辨明,乃得还。侍御史知杂事张昪及御史何郯尝极论其事,郯奏疏曰:『伏闻朝廷近降指挥,为疑石介,遍根问旧来曾涉往还臣僚,以审存没。中外传闻,颇甚骇异。缘石介平生颇笃学问,所病者道未周而好为人师,致后生从学者多流荡狂妄之士,又在太学日不量识分,专以时事为任。此数端是可深责,其于他事,计亦不为。况介前年物故,众已明知,万一使介尚存,一渺小丈夫尔,亦何所图?臣闻此事造端,全是夏竦始。初阴令人摹拟石介书迹,作与前来西府臣僚简尺,妄言事端,欲传播入内,上惑聪明。夏竦岂不知石介已死?然其如此者,其意本不在石介,盖以范仲淹、富弼在两府日,夏竦曾有枢密使之命,当时亦以群议不容,即行罢退,疑仲淹等同列排摈,以石介曾被仲淹等荐引,故欲深成石介之恶,以污忠义之臣,皆畴昔之憾,未尝获逞。昨以方居要位,乃假朝廷之势,有所报耳。其于损国家事体,则皆不顾焉。伏望圣慈照夏竦之深心素来险诈,亮仲淹、弼之大节终是忠纯,特排奸以示恩。其石介存没,亦乞更不根问,庶存大体。自夏竦力行此事,中外物议,皆知不可,然而未尝有敢言者,盖虑时论指为朋比尔。臣若更不陈本末明辨,即是深负言责。伏惟圣朝矜其愚而图之,则天下幸甚!』
再体量石介存没,《实录》不书,今据富弼《辨谗札子》及何剡奏议附七年夏末。吕居简不发棺,据魏泰《东轩录》,居简传乃无之。张昪辨明介实,见本传,剡传独不载此。当考。
八年五月,御史何郯言:『夏竦其性邪,其欲侈,其学非而博,其行伪而坚。有憸人柔善之质,无大臣鲠直之望。事君不顾其节,遇下不由其诚。肆己之欺诬,谓可以蔽明;任己之侧媚,谓可以矫正。犯纪律之所戒而不耻,冒名教之所弃而无疑。聚敛货殖,以逞贪恣,不可格以廉耻之行;比周权幸,以图进取,不可语以忠正之方。』辛酉,竦罢枢密使、判河南府。言者既数论竦奸邪,会京师同日无云而震者五。上方坐便殿趣召翰林学士,俄顷张方平至。上谓曰:『夏竦奸邪,以致天变如此,亟草制出之!』方平请撰驳辞,上意遽解,曰:『且以均劳逸命之。』
皇祐元年七月乙未,诏夏竦赴镇。壬寅,加兼侍中。
八月丙子,前判河阳、忠武节度使兼侍中夏竦言:『已离本任,就长假于东京,寻求医药,救疗残生。自致仕已来,寻求医药外,更不敢有纤毫希望,干烦朝廷。』从之。
三年九月丁卯,夏竦卒。赠太师、中书令,谥文庄。甲子,为竦成服于苑中。竦初以疾求还京师,或言于上曰:『竦求还京师,图大用耳。称疾,诈也。』竦既卒,上临奠,命内侍去竦面幕视之,竦颜色枯瘁。谓左右曰:『竦瘁若此,疾岂诈乎?』然议者谓竦尝欲剖石介棺,此其阴报也。
校勘记
[1]改新知 原本无『改』字,据《长编》卷一一六补。
[2]姻党 原本无『姻』字,据《长编》卷一一六补。
[3]援曾 原本作『授曾』,据《长编》卷一二○改。
[4]勿如 此二字原本为二墨丁,据《长编》卷一二○补。
[5]癸亥 原本作『丙戌』,据《长编》卷一一七改。
[6]韩渎 原本『渎』字为墨丁,据《长编》卷一一八补。
[7]朕 此字原本为墨丁,据《长编》卷一二二补。
[8]命弼 原本作『余弼』,据《长编》卷一三五改。
[9]杂录 原本作『虽录』,据《长编》卷一三八改。
[10]缄口 原本作『相目』,据《长编》卷一三九改。
[11]自『曹修古』至『无大故』凡四十三字 原本皆为墨丁。据《长编》卷一三九补。
[12]自『自夷简当国』至『假托人主威权』凡三百四十一字 原本阙,据《长编》卷一四○补。
[13]不可 原本『可』字为墨丁,据《长编》卷一四○补。
[14]校场 《长编》卷八十三作『砲场』。
[15]酾金水 原本『酾』字为墨丁,据《长编》卷八十三补。
[16]与弟倡 原本『倡』字为墨丁,据《长编》卷九○补。
【打 印】 【来源:读书之家-dushuzhiji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