筵無坐處矣。臣既辱在翰林,又充史館修撰、太常禮儀、祕閣、祕書省、尚書禮部、刊修唐書,兼職已多,而經筵固不闕人,忽蒙除授,蓋近年學士相承,多兼此職,朝廷以為成例,不惜推恩。外議則云學士俸薄,特與添請給爾。官以人輕,一至于此。欲乞罷臣此命,不使朝廷遴選之清職,遂同例授之□員。」詔不許。修固辭不拜。
修又言:「竊以學士、待制,號為侍從之臣,所以承宴閑,備顧問,以論思獻納為職。自祖宗以來,尤所精擇,苟非清德美行,藹然觽譽,高文博學,獨出一時,則不得與其選。是以選用至艱,員數至少。官以難得為貴,人以得職為榮。搢紳之望既隆,則朝廷之體增重。其後用人頗易,員數漸多。往時學士、待制至六七十員,近年以來,稍吝除拜,即今猶及四十餘員。臣以為愛惜名器,不輕授人,朝廷已知之,為國計者亦宜及今創立經制。今惟翰林學士、中書舍人、知制誥各有定員,其餘學士、待制未有定數。欲乞檢詳前史及國朝故事,自觀文殿大學士至待制,並各立定員數。遇有員闕,則精擇賢才,以充其選。苟無其人,尚可虛位以待。如允臣所請,乞賜詳議施行。」修後疏附見,其從違當考。
壬申,光祿卿張子憲、趙良規、掌禹錫、齊廓、張子思並直祕閣。先是,子憲等並為太常少卿兼館職,當進諫議大夫,而執政靳之,止遷太卿。故事,卿不兼職,故皆罷。于是,特請而還之。子憲遷光祿卿,已見至和元年十二月,今兩出之。良規去年二月以少常、直集為光祿。禹錫去年十一月以少常、直集、崇文檢討為光祿。廓正月以少常、直史為光祿。子思二月以少常、直祕為光祿。
癸酉,勾當御□、駕部員外郎李象中、供備庫副使張茂之、內殿承制韓從禮,並貸命配江南、京西等處衙前編管,入內供奉官盧待問追兩官勒停,皆坐自盜御食也。象中等未敗以前,日宰二百八十羊,以後日宰四十羊爾。此據江休復雜志。雜志云御廚自李象中得罪後,日宰四十羊,已前日宰二百八十羊。又云雷簡夫判設案日,御廚日支□一萬斤,後點檢得乃日剩支六千斤。
甲戌,詔禮部貢舉。己卯,起居舍人、集賢殿修撰、同修起居注范鎮知制誥,太常丞、直集賢院、同修起居注、判都磨勘司馮京為右正言、龍圖閣待制。
鎮與京同試中書,而京乃富弼子貋,故以待制命之。鎮自罷言職,每因事未嘗不以儲嗣為言,冀上心感動。及知制誥,正謝,又面論之,曰:「陛下許臣復三年矣,願早定大計。」
辛巳,禮部貢院言:「奉詔再詳定科舉條制,應天下進士、諸科解額各減半。明經別試而係諸科解名,無諸科處許解一人。開封府進士二百一十人,諸科一百六十人;國子監進士一百人,諸科十五人;明經各一十人,並為定額。禮部奏名進士二百人,諸科、明經不得過進士之數。別頭試每路百人解一十五人【六】,五人以上解一人,不及五人送鄰路試。凡戶貫及七年者,若無田舍而有祖、父墳者,並聽。」從之。
癸未,戶部員外郎、兼侍御史知雜事呂景初判尚書刑部,仍賜五品服【七】。景初衣綠入謝。既改賜章服,乃詔自今知雜御史衣綠者,告謝日令閤門取旨。
丁亥,工部郎中、集賢殿修撰李昭遘為天章閣待制、知滄州。諫官□及言昭遘不可用,尋改知陝州。辛卯,刑部郎中、直龍圖閣、知□州王逵追一任官,勒停;都官員外郎、通判□州馬預罰銅二十斤,徙小處通判。初,逵以公用蠟燭及墨遺京師要官,又課人收枯骨而葬之,以故冢墓多被發者;及離細民夫婦,而自主其家□嫁。馬預訟其事。預亦以鬻所得酒于部中,故皆坐之。
癸巳,詔三司,禁中所降物帛送雜賣場,其令判官一員監勒平估之,毋得抑配人戶【八】。
丙申,詔三司編天下驛券則例,從樞密使韓琦之請也。四年正月張方平上其書。
夏四月壬寅,御前忠佐馬軍副都頭向寶為禮賓使、并代都監。寶,鎮戎人,素有武伎,屢更戰鬥,用邊臣薦而特擢之。
癸卯,賜開封府界開葛家崗新河役卒緡錢。乙巳,詔省府推判官、諸路轉運使、提點刑獄,非體量劾奏而為知州者,並理本資序,其朝辭所賜及添支、遇恩補蔭子弟亦如之。
辛亥,契丹遣崇儀節度使蕭慶、給事中李軻來賀乾元節。
癸亥,引進副使、知邕州蕭注為西上閤門使,留再任。或于此方載大理殺儂智高事。事已在至和二年六月,更詳之。
甲子,河南府言資政殿大學士、尚書左丞□育卒,贈吏部尚書,諡正肅。
乙丑,罷修睦親宅祖宗神御殿。初,翰林學士歐陽修言神御非人臣私家所宜有,若援廣親宅例,當得興置,則是沿襲非禮之禮。詔送兩制及臺諫、禮官詳定,而言【九】漢用春秋之義,罷郡國廟,今睦親、廣親宅所建神御殿不合典禮,悉宜罷。上以廣親宅興置已久,不欲毀之,睦親宅遂罷修營。
丙寅,案丙寅宋史作丙辰,合前後干支考之,當從丙寅,宋史誤。詔曰:「朕惟分治州縣,付之守令;案督守令,付之轉運使、提點刑獄。而比年以來,吏或貪恣害物,耄昏不事事,以弛為□,以苛為察。賦斂有常,或增重之以為勞;刑罰有經,或出入之以為能。而使者莫之舉,豈朕所以寄任之意歟!其各思率職,毋撓權幸,毋縱有罪,惠綏吾民,以稱朕意。」
丁卯,詔臣僚赴任益、梓、利、夔路,其遠接人陸路止于京師,水路止于荊南;若路不由京師,即計其地里,不得過六十程,若舊例不及者止如例。初,三司使張方平言兩川迎送之役,有經涉水路,來往萬里之遠,至有餓乏病死者不可勝數。故著此條。
戊辰,詔居州縣驛舍亭館者【一○】毋得過一月,違者所屬吏以違制論。仍令轉運、提點刑獄司每半年一舉行。
五月庚午朔,降知汝州李壽朋知荊門軍,同提點京西刑獄石用休知威勝軍。時侍御史朱處約奉使過汝州,言京西歲饑,壽朋令郡人獻材木,修廨宇亭榭,重為勞擾,下提刑司體量而不以實,故并責之。辛未,錄故給事中、集賢院學士孫僅孫授為太廟齋郎。樞密使韓琦言僅太宗朝第一人及第,今其後無祿仕者,故特恤之。
壬申,管勾國子監□中復言:「舊制,每遇科場,即補試廣文館監生。近詔間歲貢舉,須前一年補試。比至科場,多就京師私買監牒,易名就試,及旋冒畿內戶貫,以圖進取,非所以待遠方孤寒之意。請自今遇科場,補試監生如故,仍以四百五十人為額。」從之。尋又增一百五十人。又增一百五十人,乃六月丙寅,今并書。
癸酉,右正言□及言:「太宗朝嘗給三司判官御前印紙曆子,令批書課績。今其制雖存,而無考校之法。請自今歲終按功過而升黜之。」詔以及所言錄示三司使張方平【一一】。辛巳,福建轉運使劉立德知婺州,諫官陳旭言其年老不任事也。壬午,以故西蕃恩州團練使磨氈角子瞎撒欺丁為順州刺史。磨氈角居宗哥城。既死,所部立其子。母李氏懼孤弱不能守,乃獻皮帛,入庫廩文籍于唃廝囉,因受之。本傳:磨氈角初補嚴團,後以恩團卒。按實錄,寶元二年四月,初授順團,與本傳不同,今從實錄。磨氈角居宗哥城,其詳見景祐三年末。高永年隴右日錄云磨氈角死,無子,遂絕。蓋不知有瞎撒欺丁也。或因瞎撒欺丁微弱不能自立,謂之絕則可,然非無子也,今不取。
初,鹽鐵副使郭申錫受詔行河,與河北都轉運使李參論議不相中,訟參于朝曰:「參繇呂公弼薦,遷諫議大夫為僥倖;參轉諫議大夫在元年十一月乙巳。又遣小吏高守忠齎河圖屬宰相文彥博。」御史張伯玉,亦奏參朋邪結託有狀。以事連宰相,乃詔天章閣待制盧士宗、右司諫□中復推劾,而申錫、伯玉皆不實。伯玉以風聞免劾。
乙酉,詔曰:「朕常患民之好爭,而風俗漸靡于薄也,思有以革正之。非吾士大夫躬率以義,而導之于善,則何以哉?申錫官職事守,不為輕矣,宜遴所舉,以道吾民者。而與參相決河,議論之異,遂成私忿,章奏屢上,辨訴紛然,敢為詆欺,處之自若,以至興獄,置對逾旬,參驗所陳,一無實者。士人之行,乃至是乎!使吾細民,何所視效?其降申錫知滁州,牓于朝堂。」申錫尋改知濠州。盧士宗附傳,墨本載士宗言參與申錫,皆朝廷委任者,雖有罪,第可移文,不宜追攝。朱本已削去,今不取。李參附傳云:自河決橫□,迫近北都,因治金隄,歲興夫二十萬。參度隄已完,請輟一年,省夫十二萬。按參明年八月乃改知澶州,不知省夫十二萬是何年,當考。劉摯作郭申錫墓誌云:嘉祐二年修六塔河,與河北轉運使李參典其事。初,皇祐中議開六塔,使河東行,申錫言其非是,後果不成,東北被其患。至是議塞,而參意異,詔罷參。申錫因疏參他過,坐知濠州。按參未嘗罷河北轉運使,明年八月乃改知澶州,不知摯何故如此謬誤?今不取。蘇軾代張方平作趙概神道碑云:李參為河北轉運使,職事辦治,進秩二等,且官其一子。郭申錫為諫官,爭之曰:「參職事所當辦,無功不可賞。」上怒,欲罪申錫,概言:「陛下始面諭申錫,毋面從吾過。今黜之,何以示天下!」按申錫此時不為諫官,參轉諫議大夫在嘉祐元年十一月;以司封郎中遷少府監,為河北轉運使,在元年八月。自八月至十一月,才四月爾,所云「職事辦治」,亦未詳,恐皆謬誤,今不取。
詔宗正寺【一二】自今白身人娶宗室女,須三代有官,或父祖曾任升朝官而告敕見存者,仍召京朝官委保之;其在任者,三代雖不盡有官亦聽。
甲午,契丹遣林牙歸德節度使耶律嗣臣、右諫議大夫劉伸,來獻其國母遺留物。
六月丙午,吏部尚書、平章事文彥博,罷為河陽三城節度使、同平章事、判河南府。郭申錫、張伯玉攻彥博雖不勝,彥博亦不自安,數求退,上許之。戶部侍郎、平章事、集賢殿大學士富弼加禮部尚書、昭文館大學士。
樞密使、工部尚書韓琦依前官平章事、集賢殿大學士。
樞密使、山南東路節度使、同平章事賈昌朝,罷為鎮東節度使、右僕射、兼侍中、景靈宮使。
文彥博始求退,諫官陳旭等恐昌朝代之,乃疏昌朝交通女謁,建大第,別為客位以待宦官。又宦官有矯制者,樞密院釋弗治。昌朝由此罷。然昌朝釋宦官矯制,後驗問無事實。初,溫成皇后乳母賈氏,宮中謂之賈婆婆,昌朝以姑事之。諫官劾昌朝交通女謁,指賈氏也。
觀文殿大學士、兵部尚書宋庠為樞密使、同平章事。樞密副使、禮部侍郎田骮為樞密使。
戶部侍郎、參知政事王堯臣加吏部侍郎。帝初欲用堯臣為樞密使,而當制學士胡宿固抑之,乃止。
給事中、參知政事曾公亮加禮部侍郎。樞密副使、戶部侍郎程戡加吏部侍郎【一三】。
右諫議大夫、權御史中丞張□為樞密副使。
庚戌,翰林學士歐陽修兼龍圖閣學士、權知開封府。修承包拯威嚴之後,一切循理,不事風采。或以為言,修曰:「人才性各有短長,實不能舍所長強所短也。」
龍圖閣直學士、左司郎中、權知開封府包拯為右諫議大夫、權御史中丞。拯言:「東宮虛位日久,天下以為憂,髃臣數有言者,卒未聞有所處置。未審聖意持久不決,何也?夫萬物皆有根本,而太子者,天下根本也。根本不立,禍孰大焉。願采詩人維城之義,固天下根本之地。」帝曰:「卿欲誰立?」拯曰:「臣非才備位,所以乞豫建太子者,為宗廟萬世計爾。陛下問臣欲誰立,是疑臣也。行年七十,且無子,非邀後福者,唯陛下裁察。」帝喜曰:「徐當議之。」
拯又言:「真宗因對輔臣,言及前代內臣恃恩恣橫,蠹政害物,朕常深以為戒。至于班秩、賜與,不使之過,未嘗矜貸,此輩常知畏懼。王旦等對曰:先代事跡昭然,足為龜鑑,陛下又屢言及此,實社稷之福也。臣竊見近年內臣祿秩、權任,優崇稍過,恐非所以保全之也。以陛下英明神斷,有罪必罰,此輩或不敢為大過。然在制之于漸,庶免貽患。惟陛下佩服先帝之言,以為格訓,凡事更加裁抑。」
又言:「朝廷凡降詔令,行之未久,即有改易,外議紛紜,深恐于體不便。且詔令者,人主之大柄,而國家治亂安危之所繫,焉可不謹乎!緣累年以來,此弊尤甚,制敕纔下,未逾月而輒更;奏請方行【一四】,又隨時而追改。民知命令之不足信,則賞罰何以沮勸乎?欲乞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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