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资治通鉴长编 - 卷二百九十

作者: 李焘9,936】字 目 录

起訖時間 起神宗元豐元年六月盡是年七月 卷名 續資治通鑑長編卷二百九十

帝號 宋神宗

年號 元豐元年(戊午,1078) 全文

六月癸卯朔,日有食之。

權知邵州侍其瓘言,扶竹水山猺梁義等願附招納,籍為省民,隸邵陽縣,輸丁身錢米。詔荊湖南路安撫司問義,如不願往湖北,即邵州安存之。兩紀附年末,並稱扶山竹猺。京東體量安撫黃廉言:「澶州及京東、河北淤官地皆上腴,乞募客戶,依其土俗私出牛力、官出種子分收,選曉田利官兩員詣京東、河北計會,轉運、提舉二司及逐縣令佐相度,招募客戶自今秋營種,并下司農寺詳定條約。」從之,令轉運司選官,如係牧地【一】,即今提點刑獄司選差。

甲辰夜,東南有光燭地,大星出匏瓜,裂於內階,聲如雷。新、舊紀並如此書。

乙巳,詔太常博士苗師中、供備庫使朱仲立等二十三人各遷一官,以與塞決河有勞故也。

河東經略使韓絳言:「麟州銀城寨熟戶蕃部命子元入西界刺事,為戎人所獲,其子莽乜已補十將,今子元逃歸,乞與近上名目,免追莽乜恩命。」詔補子元十將,莽乜免追奪。

詔熙州增築西南外羅城,漸置樓櫓,凡役兵夫四十四萬。以經制財用局言熙州為一路根本,漢蕃民居及軍營、寺觀並在城外,無所障護,乞因西南壁舊羅城基增築,并女牆高三丈故也。

荊湖北路轉運司言,交人進奉赴闕,慮雇人夫不足,乞優估價雇錢差借。從之,自今經歷路分並準此。

潁州團練推官、武學教授蔡碩為大理評事,展磨堪二年。碩供職睳考,當遷次等京官,以嘗姦雜戶,故有是命。

丙午,以同知禮院、太常丞、館閣校勘劉摯為集賢校理。

詔:「牧地租課,諸路委提點刑獄,開封府界委提點司催納。每年秋料限滿,次季具納,欠數上髃牧司,任滿無欠、不及二分,令本司保明取旨,即及三分以上者並奏劾。」

又詔權都大管勾巡護惠民河楊□王火又□,令任滿日再任,賜度牒五十。□王火又□自陳,以夏津縣決河故道為大河,塞曹村決口,省人功物料錢百餘萬緡,又五埽退背減罷使臣五員,乞恩故也。

丁未,樞密院言副都承旨、西上閤門使、榮州刺史張誠一當磨勘,詔誠一係副都承旨,特與轉遙郡團練使,餘依舊。密記。

己酉,梓州路轉運司言:「討伐瀘州納溪寨蠻,已準詔俟秋初進兵。今除首惡未獲外,見有獻納器甲降人甚觽。若須用兵平蕩,即未委如何分別當討捕之人,合用錢糧於何處應副,作幾軍分路入討。」詔鈐轄、轉運、提點刑獄司同議利害以聞。

先是,瀘州江安縣納溪寨居民蘇三十七與羅苟夷人目特意【二】爭魚笱【三】,誤毆殺之,夷訴於寨,寨聞於縣,縣行檢驗之法。夷情忿怨,謂:「漢殺我人,官中不肯償我骨價,又暴露我夷人屍首。」咒咀累日,因聚觽入寇。瀘州出兵備禦、寨將馬仲通素懦,棄寨出奔,夷人遂乘勢焚掠寨南岸,人畜廬屋殆盡。轉運使高秉、判官程之才【四】共奏:「夷人近歲畏服不敢犯漢,一旦狂悖若此,今不治必為後患。乞以本路兵問罪。」朝廷既許之,秉、之才復具事宜以請,乃降是詔。納溪用師,實錄、正史俱不詳。今取宗安國元豐平蠻錄附益之。七月二日差韓存寶。

京東路體量安撫黃廉言:「本路被水之初,乞委監司察災傷縣令不得力者,聽於不經水災若事簡縣對移,如闕人,即於得替待闕人不依常例奏舉;及乞申敕有司檢計溝河,候豐熟令所屬調丁夫濬治;梁山、張澤兩濼累歲填淤,浸民田,亦乞自下流浚至濱州。」從之,開濬溝河,令都水監遣官同轉運司檢視工料。廉受命安撫京東在熙寧十年八月九日。詔河北路轉運司,昨發塞決河急夫,候發春夫計日折免,更蠲五分。

辛亥,詔提舉茶場司,于闐進奉使人買茶與免稅,於歲額錢內除之。

癸丑,以前權發遣荊湖北路轉運副使、太子中允、集賢校理徐禧同知諫院、兼管勾國子監。

同提舉成都府等路茶場蒲宗閔言,乞依李稷劾官吏。詔宗閔與理轉運判官資序,所舉京官、縣令及使臣陞陟,比稷所舉人三分聽舉其一分,其州縣官吏於茶場司職務有違,亦許案劾。詔:「武學上舍生在學一年不犯第二等過,委主判同學官保明免解從上,毋過二人,內於貢舉法自應免解,及已該免解,後更又在學二年以上無殿罰,免閣試【五】。」案此條文義未明,疑有脫誤。甲寅,命輔臣祈雨。

知鎮戎軍張守約言:「張義堡四面受敵,易攻難守,堡南一里有舊堡,三面臨崖,城兩重,皆不受敵。乞存新堡外,更修葺舊堡,移置倉、草場,及見任監押合管勾上下兩城兵馬、煙火,遷廨舍於舊堡。」從之。

乙卯,上批:「靈平埽役兵冒暑工作,極為勞苦,賜特支錢有差。」

又批:「修河所減放役兵多道死者,深可憫惻。宜指揮專委逐路提點刑獄官一員,點檢催督,早令達住營州軍。」

丙辰,詔:「提舉官自今與轉運判官以資任相壓同者序官,其添給、當直、接送人船遞馬兵士,並依轉運判官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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