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步和一般步伐用一秒钟,两个加倍步伐用一秒钟。正步步伐的时间比一秒钟稍长一点。转弯步伐用一秒钟,其长度从一个脚跟到另一个脚跟最多是18英寸。……一般步伐应用于向前走,应昂首挺胸,交替用一条腿保持平衡,向前迈另一条腿,大腿绷紧,脚尖稍稍向外和向下,由此可以轻轻掠过地面,而不敲击地面”(“1766年月
1日关于整顿步兵操练的训令”)。从前一个训令到后一个训令,增加了一系列新的约束因素,出现了另一种分解姿势和动作的精确程度,另一种使[ròu]体适应时间要求的方式。
1766年法令所确定的并不是一个时间表,一般的活动框架,而是一种从外面施加的集体的和强制性的节奏。它是一种“程序”。它确保了对动作本身的精细规定。它从其内部控制着动作的发展和阶段。这样,我们就从一种衡量或强调姿势的命令,过渡到一种约束姿势或使之持续不变的网络。一种有关行为的解剖一记时图被鲜明地勾画出来。动作被分解成各种因素。身体、四肢和关节的位置都被确定下来。每个动作都规定了方向、力度和时间。动作的连接也预先规定好了。时间渗透进[ròu]体之中,各种精心的力量控制也随之渗透进去。
3.随之而来的是[ròu]体与姿势的关联规训控制不仅仅在于教授或强加一系列的特殊姿势。它还造成了一种姿势与全身位置之间的最佳联系,而这正是效率和速度的条件。在正确地使用身体从而可能正确地使用时间时,身体的任何部位都不会;现置或无用:全身都应调动起来,支持所要求的动作。一个训练有素的身体是任何姿势甚至最细小动作的运作条件。譬如,书写漂亮是以一种体操、一种习惯为前提的。这种习惯的严格符码支配着从脚尖到食指的整个身体。学生应该总是“保持笔直的身体,稍稍向左自然地侧身前倾、肘部放在桌上,只要不遮住视线,可以用手支着下颌。在桌下,左腿应比右腿稍微靠前。在身体与桌子之;司应有二指宽的距离。这不仅是为了书写更灵活,而且没有比养成腹部压着桌子的习惯更有害健康的了。左臂肘部以下应放在桌子上。右臂应与身体保持三指宽的距离,与桌子保持五指左右的距离,放在桌子上时动作要轻。教师应安排好学生写字时的姿势,使之保持不变,当学生改变姿势时应用信号或其它方法予以纠正”(i-asalle,《管理》,63一68)。一个被规训的[ròu]体是一种有效率的姿势的前提条件。
4.[ròu]体一对象联结纪律规定了[ròu]体与其操纵的对象之间的每一种关系。它勾画了二者之间一种细致的啮合。“向前举枪有三个步骤。第一阶段,用右手举起枪,持枪时使枪贴近身体,与右膝保持垂直,使枪口与眼睛平行,用右手猛地抓住枪口,胳膊紧贴身体的腰部。第二阶段,用左手把枪举到你的前方,枪管位于两眼之间,竖直垂立,右手抓住枪托,胳膊伸开,食指放在扳机护圈上,右手放在枪柄槽沟处,拇指压在枪管的模线上。第三阶段用左手沿大腿放下枪,用右手握枪,枪机向外,与胸相对,右臂半屈,肘部贴身,拇指贴着枪机的第一个螺纹,食指托着击火铜帽,枪管垂直(“1766年1月1目训令”第xi章,第二条)。这是一个可以称为对[ròu]体进行工具符码化的例子。它把整个姿势分解成两个平行的系列:被使用的身体部位系列(右手、左手、手指、膝部、眼睛、肘部等等)和被操纵对象的各部位系列(枪管、柄槽、击火铜帽、螺纹等等)。然后,两个系列根据某一姿势(托、弯)而联系起来。最后,它规定了连续动作的规范,各组联系在其中占有特定的位置。这种强制性句法就是18世纪的军事理论家所说的“操练”(manoeuvre)。传统的方法让位给明确的和强制性的规定。在[ròu]体与其对象之间的整个接触表面,权力被引进,使二者哨合得更紧。权力造就了一种[ròu]体一武器、[ròu]体一工具、[ròu]体一机器复合。这是要求[ròu]体仅仅提供符号或产品、表达形式或劳动成果的各种支配方式中走得最远的一种。权力所推行的规则同时也是制定运作结构的准则。因此,规训权力的功能看上去与其说是简化不如说是综合,与其说是剥削产品不如说是与生产机构建立一种强制联系。
5.彻底的使用传统方式的时间表的基本原则实质上是消极的。它是禁止懒惰原则。时间是由上帝计算的,是由世人付出的,不得浪费。浪费时间既是一种道德犯罪又是一种经济欺诈。时间表就是用于消除这种危险的。而纪律则安排了一种积极的机制。它提出了在理论上时间可以不断强化使用的原则,更确切地说是榨取而不是使用。这是一个如何从时间中提取更有用的时段,从每个时段中获取更有用的力的问题。这意味着人们应该竭力强化对每一短暂时刻的使用,似乎每一片刻的时间都是用之不竭的,似乎通过一种更细致的内在安排,人们就能逼近一个使人保持最高速和最大效率的理想极限。普鲁士军队的著名条例所贯彻的正是这一点。在脖特烈二世军威大振之后,全欧洲都竞相效仿q):时间单位分得越细,人们就越容易通过监视和部署其内在因素来划分时间,越能加快一项运作,至少可以根据一种最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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