戰國策 - 戰國策卷四 秦二

作者: 劉向3,732】字 目 录

大敗秦人於李帛〔三〕之下。〔四〕

醫扁鵲見秦武王

醫扁鵲〔一〕見秦武王〔二〕,武王示〔三〕之病,扁鵲請除。〔四〕左右曰:「君之病,在耳之前,目之下,除之未必已也,將使耳不聰,目不明。」君以告扁鵲。扁鵲怒而投其石〔五〕:「君與知之〔六〕者謀之,而與不知者敗之。使此〔七〕知秦國之政也,則君一舉而亡國矣。」〔八〕

秦武王謂甘茂

秦武王謂甘茂曰:「寡人欲車通三川,以闚周室〔一〕,而寡人死不杇乎〔二〕?」甘茂對曰:「請之魏,約伐〔三〕韓。」王令向壽〔四〕輔〔五〕行。

甘茂至魏,謂向壽:「子歸告王曰:『魏聽〔一〕臣矣,然願王勿攻也。』事成,盡以為子功〔二〕。」向壽歸以告王,王迎甘茂於息壤〔三〕。

甘茂至,王問其故〔一〕。對曰:「宜陽,大縣也,上黨、南陽〔二〕積之久矣〔三〕,名為縣,其實郡也〔四〕。今王倍〔五〕數險,行千里〔六〕而攻之,難矣。臣聞張儀西并〔七〕巴、蜀之地,北取西河之外,南取上庸〔八〕,天下不以為多張儀〔九〕而賢先王〔一0〕。魏文侯令樂羊將,攻中山〔一一〕,三年而拔之,樂羊反而語功〔一二〕,文侯示之謗書一篋,樂羊再拜稽首曰:『此非臣之功,主君之力也。』今臣羇旅之臣也〔一三〕,樗里疾、公孫衍〔一四〕二人者,挾韓而議〔一五〕,王必聽之,是王欺魏,而臣受公仲侈〔一六〕之怨也。昔者曾子處費〔一七〕,費人有與曾子同名族〔一八〕者而殺人,人告曾子母曰:『曾參殺人。』曾子之母曰:『吾子不殺人。』織自若〔一九〕。有頃焉,人又曰:『曾參殺人。』其母尚織自若也。頃之,一人又告之曰:『曾參殺人〔二0〕。』其母懼,投杼〔二一〕踰牆而走〔二二〕。夫以曾參之賢,與母之信也,而三人疑之〔二三〕,則慈母不能信也〔二四〕。今臣之賢不及曾子,而王之信臣又未若曾子之母也,疑臣者〔二五〕不適〔二六〕三人,臣恐王為〔二七〕臣之投杼也。」王曰:「寡人不聽也〔二八〕,請與子盟。」於是與之盟於息壤。

果攻宜陽,五月而不能拔也。樗里疾、公孫衍二人在〔一〕,爭之王,王將聽之,召甘茂而告之。甘茂對曰:「息壤在彼。」王曰:「有之。」因悉起兵,復使甘茂攻之,遂拔宜陽。〔二〕

宜陽之役馮章謂秦王

宜陽之役〔一〕,馮章〔二〕謂秦王曰:「不拔宜陽,韓、楚乘吾弊〔三〕,國必危矣!不如許楚漢中以懽之〔四〕。楚懽而不進,韓必孤,無奈秦何矣〔五〕!」王曰:「善。」果使馮章許楚漢中,而拔宜陽〔六〕。楚王〔七〕以其言責漢中於馮章,馮章謂秦王曰:「王遂亡臣〔八〕,固〔九〕謂楚王曰:『寡人固無地而許楚王。』」〔一0〕

甘茂攻宜陽

甘茂攻宜陽,三鼓〔一〕之而卒不上〔二〕。秦之右將有尉〔三〕對曰:「公不論兵〔四〕,必大困。」甘茂曰:「我羇旅而得相秦者,我以宜陽餌王〔五〕。今攻宜陽而不拔,公孫衍〔六〕、樗里疾挫〔七〕我於內,而公中〔八〕以韓窮我於外,是無伐之日已〔九〕!請明日鼓之而不可下,因以宜陽之郭為墓〔一0〕。」於是出私〔一一〕金以益〔一二〕公賞。明日鼓之,宜陽拔〔一三〕。

宜陽未得

宜陽未得〔一〕,秦死傷者眾,甘茂欲息兵〔二〕。左成謂甘茂曰:「公內攻於樗里疾、公孫衍〔三〕,而外與韓侈〔四〕為怨,今公用兵無功,公必窮矣。公不如進兵攻宜陽,宜陽拔,則公之功多矣〔五〕。是樗里疾、公孫衍無事也〔六〕,秦眾盡怨之深矣〔七〕。」

宜陽之役楚畔秦而合於韓

宜陽之役,楚畔秦而合於韓。秦王〔一〕懼。甘茂曰:「楚雖合韓,不為韓氏先戰〔二〕;韓亦恐戰而楚有變其後〔三〕。韓、楚必相御也〔四〕。楚言與韓,而不餘怨於秦〔五〕,臣是以知其御也。〔六〕」

秦王謂甘茂

秦王謂甘茂曰:「楚客來使者多健〔一〕,與寡人爭辭,寡人數窮焉〔二〕,為之奈何?」甘茂對曰:「王勿患也〔三〕!其健者來使者〔四〕,則王勿聽〔五〕其事;其需〔六〕弱者來使,則王必聽之。然則需弱者用,而健者不用矣!王因而制之〔七〕。」

甘茂亡秦且之齊

甘茂亡秦,且之齊〔一〕,出關遇蘇子〔二〕,曰:「君聞夫江上之處女乎〔三〕?」蘇子曰:「不聞。」曰:「夫江上之處女,有家貧而無燭者,處女相與語,欲去之〔四〕。家貧無燭者將去矣,謂處女曰:『妾以無燭,故常先至,掃室布席,何愛〔五〕餘明之照四壁者?幸以賜妾,何妨於處女?妾自以有益於處女,何為去我?』處女相語以為然而留之。今臣不肖,棄逐於秦而出關〔六〕,願為足下掃室布席,幸無我逐也。」蘇子曰:「善。請重公於齊〔七〕。」

乃西說秦王曰:「甘茂,賢人,非恒〔一〕士也。其居秦累世重矣〔二〕,自殽塞、谿谷,地形險易盡知之〔三〕。彼若以齊約韓、魏,反以謀秦,是非秦之利也〔四〕。」秦王曰:「然則奈何?」蘇代曰:「不如重其贄〔五〕,厚其祿以迎之。彼來則置之槐谷〔六〕,終身勿出〔七〕,天下何從圖秦。」秦王曰:「善」。與之上卿,以相迎之〔八〕齊。

甘茂辭不往,蘇秦〔一〕偽謂〔二〕王〔三〕曰:「甘茂,賢人也。今秦與之上卿,以相迎之〔四〕,茂德王之賜,故不往,願為王臣。今王何以禮之?王若不留,必不德王〔五〕。彼以甘茂之賢,得擅用強秦之眾,則難圖也!」齊王曰:「善。」賜之上卿,命〔六〕而處〔七〕之。〔八〕

甘茂相秦〔校一〕

〔校一〕此篇姚本與《甘茂亡秦且之齊》連篇,鮑本另列一篇,據文義,從鮑本。

甘茂相秦。秦王愛公孫衍,與之間有所立〔一〕,因自謂之曰:「寡人且相子〔二〕。」甘茂之吏道而聞之〔三〕,以告甘茂。甘茂因入見王曰:「王得賢相,敢再拜賀。」王曰:「寡人託國於子,焉更得賢相?」對曰:「王且相犀首〔四〕。」王曰:「子焉聞之?」對曰:「犀首告〔五〕臣。」王怒於犀首之泄也,乃逐〔六〕之〔七〕。

甘茂約秦魏而攻楚

甘茂約秦、魏而攻楚。楚之相秦者屈蓋〔一〕,為楚和於秦,秦啟關而聽楚使。甘茂謂秦王曰:「怵〔二〕於楚而不使魏制〔三〕和,楚必曰『秦鬻〔四〕魏〔五〕』。不悅而合於楚,楚、魏為一,國恐傷〔六〕矣。王不如使魏制和,魏制和必悅〔七〕。王不惡於魏,則寄地〔八〕必多矣。」

陘山之事

陘山之事〔一〕,趙且與秦伐齊。齊懼,令田章以陽武合於趙,〔二〕而以順子為質〔三〕。趙王〔四〕喜,乃案兵告於秦曰:「齊以陽武賜弊邑而納順子,欲以解伐〔五〕。敢告下吏〔六〕。」

秦王使公子他之趙,謂趙王曰:「齊與大國救魏而倍約〔一〕,不可信恃,大國不義〔二〕,以告弊邑〔三〕,而賜之二社〔四〕之地,以奉祭祀。今又〔五〕案兵,且欲合齊而受其地〔六〕,非使臣之所知也。請益甲四萬,大國裁之。」

蘇代為齊獻書穰侯〔一〕曰:「臣聞往來之者言〔二〕曰:『秦且益趙甲四萬人以伐齊。』臣竊必之弊邑之王〔三〕曰:『秦王明而熟於計,穰侯智而習於事,必不益趙甲四萬人以伐齊。』是何也?夫三晉相結,秦之深〔四〕讎也。三晉百背秦,百欺秦,不為不信,不為無行。今破齊以肥趙,趙〔五〕,秦之深讎〔六〕,不利於秦。一也。秦之謀者必曰:『破齊弊晉〔七〕,而後制晉、楚之勝〔八〕。』夫齊,罷〔九〕國也,以天下擊之,譬猶以千鈞之弩〔一0〕潰癰也。秦王安能制晉、楚哉〔一一〕!二也。秦少出兵,則晉、楚不信〔一二〕;多出兵,則晉、楚為制於秦。齊恐,則必〔一三〕不走於秦且走晉、楚〔一四〕。三也。齊割地以實晉、楚,則晉、楚安。齊舉兵而為之頓劍〔一五〕,則秦反受兵。四也。是晉、楚以秦破齊,〔一六〕以齊破秦〔一七〕,何晉、楚之智而齊、秦之愚〔一八〕!五也。秦得安邑〔一九〕,善齊以安之,亦必無患矣。秦有安邑,則韓、魏必無上黨哉〔二0〕。夫取三晉之腸胃〔二一〕與出兵而懼其不反也,孰利?故臣竊必之〔二二〕弊邑之王曰:『秦王明而熟於計,穰侯智而習於事,必不益趙甲四萬人以伐齊矣。』」〔二三〕

秦宣太后愛魏醜夫

秦宣太后〔一〕愛魏醜夫〔二〕。太后病將死,出令曰:「為我葬,必以魏子為殉〔三〕。」魏子患之。庸芮〔四〕為〔五〕魏子說太后〔六〕曰:「以死者為有知乎?」太后曰:「無知也。」曰:「若太后之神靈,明知死者之無知矣,何為空以生所愛,葬於無知之死人哉!若死者有知,先王積怒〔七〕之日久矣,太后救過不贍,何暇乃〔八〕私魏醜夫乎?」太后曰:「善。」乃止〔九〕。

打 印】 【来源:读书之家-dushuzhijia.com】

首页上一页12 下一页 末页 共2页/4000条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