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斋书录解题 - 第1部分

作者: 陈振孙65,397】字 目 录

。考据详博。

△《书辨讹》七卷

枢密院编修官莆田郑樵渔仲撰。其目曰《纠谬》四,《阙疑》一,《复古》二。樵以遗逸召用,博物洽闻,然颇迂僻。居莆之夹漈。

△《陈博土书解》三十卷

礼部郎中永嘉陈鹏飞少南撰。秦桧子熺尝从之游。在礼部时,熺为侍郎,文书不应令,鹏飞辄批还之。熺浸不平。鹏飞说书崇政殿,因论《春秋》母以子贵,言《公羊》说非是。桧怒,谪惠州以没。今观其书,绍兴十三年所序,於《文侯之命》,其言骊山之祸,申侯启之,平王感申侯之立己,而不知其德之不足以偿怨,郑桓公友死於难,而武公复娶於申,君臣如此,而望其振国耻,难矣。呜呼!其得罪於桧者,岂一端而已哉!

△《无垢尚书详说》五十卷

礼部侍郎钱塘张九成子韶撰。无垢诸经解,大抵援引详博,文义澜翻,似乎少简严,而务欲开广后学之见闻,使不堕於浅狭,故读之者亦往往有得焉。

△《书谱》二十卷

程大昌撰。本以解经,而不尽解,有所发明,则篇为一论。

△《禹贡论》二卷、《图》二卷

程大昌撰。凡论五十三篇,后论八篇,图三十一。其於江、河、淮、汉、济、黑、弱水七大川,以为旧传失实,皆辨证之、淳熙四年上进。宇宙广矣,远矣,上下数千载,幅员数万里,身不亲历,耳目不亲闻见,而欲决於一心,定於一说,乌保其皆无抵牾?然要为卓然不诡随传注者也。

△《东莱书说》十卷

吕祖谦撰。其始为之也,虑不克终篇,故自《秦誓》以上逆为之说,然亦仅能至《洛诰》而止。世有别本全书者,其门人续成之,非东莱本书也。

△《晦庵书说》七卷

朱熹门人黄士毅集其师说之遗,以为此书。晦庵於《书》一经独无训传,每以为错简脱文处多,不可强通。吕伯恭《书解》不可强通者,强欲通之。尝以语伯恭而未能改也。又尝疑孔安国《传》恐是假,《书小序》决非孔门之旧,安国《序》决非西汉文章,至谓与《孔丛子》、《文中子》相似,则岂以其书出於东晋之世故耶?非有绝识独见,不能及此。至言今文多艰沚,古文多平易,伏生倍文暗诵,乃偏得其所难,而安国考定於科斗古书,错乱磨灭之余,反专得其所易,此诚有不可晓者。今惟《二典》、《禹谟》、《召诰》、《洛诰》、《金縢》有解,及“九江”、“彭蠡”“皇极”有辨,其他皆《文集》、《语录》中摘出。

△《尚书讲义》三十卷

参政金坛张纲彦正撰。政和四年上舍及第,释褐授承事郎,以三中首选,除太学官。其仕三朝,历蔡京、王黼、秦桧三权臣,皆不为之屈。绍兴末乃预政,年八十四而终。此书为学官时作。

△《拙斋书集解》五十八卷

校书郎三山林之奇少颖撰。从吕紫微本中居仁学,而太史祖谦则其门人也。初第,以枢密陈诚之荐径入馆,以末疾去而终。

△《书说》七卷

礼部尚书会稽黄度文叔撰。度笃学穷经,老而不倦。晚年制阃江淮,著述不辍,时得新意,往往晨夜叩书塾,为友朋道之。

△《洁斋家塾书钞》十卷

礼部侍郎邺袁燮和叔号洁斋先生,其子乔崇谦录其家庭所闻,至《君奭》而止。

△《袁氏家塾读书记》二十三卷

题四明袁觉集。未详何人。大略仿《吕氏读诗记》集诸说,或述己意於后。当亦是洁斋之族耶?

△《尚书精义》六十卷

三山黄伦彝卿编次。或书坊所托。

△《梅教授书集解》三册

不分卷。不著名,未详何人。

△《柯山书解》十六卷

柯山夏元肃撰。集二孔、王、苏、陈、林、程颐、张九成及诸儒之说,便於举子。

△《书小传》十八卷

新安王炎晦叔撰。

△《南塘书说》三卷

赵汝谈撰。疑古文非真者五条。朱文公尝疑之而未若此之决也。然於伏生所传诸篇亦多所掊击抵排,则似过甚。

○诗类

△《毛诗》二十卷、《毛诗故训传》二十卷

汉河间王博士赵人毛公撰,后汉大司农郑康成笺。汉初,齐、鲁、韩三家并行,而毛氏后出,独河间献王好之,未得立。其后,三家皆废,而毛独传,故曰“《毛诗》”。毛公者,有大毛公、小毛公。案后汉《儒林传》称毛苌传《诗》,而孔氏《正义》据郑《谱》云,鲁人大毛公为《诂训传》於其家,河间献王得而献之,以小毛公为博士。则未知苌者大毛公欤?小毛公欤?郑氏曰“笺”者,案《正义》云,郑於诸《经》皆谓之注,独此言“笺”者,《字林》云:“笺,表也,识也。”郑遵毛学,表明毛言,记识其事,故称为“笺”。又案《后汉传》注引张华《博物志》,郑注《毛诗》曰“笺”,不解此意。或云毛公曾为北海相,郑氏郡人,故以为敬。虽未必由此,然汉、魏间达上之辞,皆谓之“贱”,则其为敬明矣。其闻与毛异义者甚多,王肃盖尝述毛非郑云。

△《诗风雅颂》四卷、《序》一卷

朱熹所录。以为《序》出后世,不当引冠篇首,故别录为一卷。

△《毛诗正义》四十卷

唐孔颖达与王德韶等撰。专述毛、郑之学,且备郑《谱》於卷首,盖亦增损刘焯、刘炫之疏而为之也。晁氏《读书志》云:自晋东迁,学有南北之异。南学简约,得其英华;北学深博,穷其枝叶。至颖达《义疏》,始混南北以为一。虽未必尽得圣人之意,而其形名度数亦已详矣。自兹以后,郊社、宗庙、冠婚、丧祭,其仪法莫不本此。元丰以来,废而不行,甚亡谓也。

△《毛诗释文》二卷

唐陆德明撰。

△《韩诗外传》十卷

汉常山太搏燕韩婴撰。案《艺文志》有《韩故》三十六卷,《内传》四卷,《外传》六巷,《韩说》四十一卷,今皆亡。所存惟《外传》,而卷多於旧,盖多记杂说,不专解《诗》。果当时本书否也?

“故”者,通其指义也,作诗非。

△《诗谱》三卷

汉郑康成撰,欧阳修补亡。其序云:庆历四年至绛州得之,有注而不见名氏。《谱序》自“周公致太平”已上皆亡之,取孔氏《正义》所载补足之,因为之注。自此以下即用旧注。考《春秋》、《史记》,合以毛、郑之说,补《谱》之亡者,於是其书复完。

△《毛诗鸟兽草木虫鱼疏》二卷

题吴郡庶子陆玑撰。案《馆阁书目》称吴中庶子乌程令,字元恪,吴郡人,据陆氏《释文》也。其名从“玉”,固非晋之士衡,而其书引郭璞注《尔雅》,则当在郭之后,亦未必为吴时人也。孔《疏》、吕《记》多引之。

△《诗折衷》二十卷

皇祐中莆田刘宇撰。凡毛、郑异义,折衷从一。盖仿唐陈岳《三传折衷论》之例,凡一百六十八篇。

△《诗本义》十六卷、《图谱》附

欧阳修撰。先为论,以辨毛、郑之失,然后断以己见。末二卷为《一义解》、《取舍义》、《时世本末》二论、《豳鲁序》三问,而补亡郑《谱》及《诗图总序》附於卷末。大意以为毛、郑之已善者皆不改,不得已乃易之,非乐求异於先儒也。

△《新经诗义》三十卷

王安石撰。亦《三经义》之一也。皆雱训其辞,而安石释其义。

△《诗解集传》二十卷

门下侍郎眉山苏辙子由撰。於《序》止存其首一言,余皆删去。

△《诗学名物解》二十卷

知枢密院莆田蔡卞元度撰。卞,王介甫壻,故多用《字说》其目自《释天》至《杂释》凡十类,大略如《尔雅》,而琐碎穿凿,於经无补也。

△《诗物性门类》八卷

不著名氏,多取《说文》。今考之,盖陆农师所作《埤雅》稿也,详见《埤雅》。

△《广川诗故》四十卷

董逌撰。其说兼取三家,不专毛、郑,谓《鲁诗》但见取於诸书,其言莫究,《齐诗》尚存可据,《韩诗》虽亡缺,犹可参考。案逌《藏书志》有《齐诗》六卷,今《馆阁》无之。逌自言隋、唐亦已亡久矣,不知今所传何所从来,或疑后世依托为之。然则安得便以为《齐诗》尚存也。然其所援引诸家文义与毛氏异者,亦足以广见闻、续微绝云耳。

△《毛诗补音》十卷

吴棫撰。其说以为《诗》韵无不叶者,如“来”之为“釐”,“庆”之为“羌”,“马”之为“姥”之类。《诗音》旧有九家,唐陆德明始定为《释文》。《燕燕》以“南”韵“心”,沈重读“南”作尼心切。德明则谓古人韵缓,不烦改字。《扬之水》以“沃”韵“乐”,徐邈读“沃”郁缚切,德明亦所不载。颜氏《纪谬正俗》以傅毅《郊祀赋》“禳”作而成切;张衡《东京赋》“激”作吉跃切。今之所作大略仿此,其援据精博,信而有证。朱晦翁注《楚辞》亦用棫例,皆叶其韵。棫又有《韵补》一书,不专为《诗》作也。要之古人韵缓之说,最为确论,不必一一改字,详见《韵补》。

△《夹漈诗传》二十卷、《辨妄》六卷

郑樵撰。《辨妄》者,专指毛、郑之妄。谓《小序》非子夏所作,可也,尽削去之而以己意为之《序》,可乎?樵之学虽自成一家,而其师心自是,殆孔子所谓不知而作者也。

△《毛诗详解》三十六卷

长乐李樗迂仲撰。博取诸家说,训释名物文意,末用己意为谕以断之。樗,闽之名儒,於林少颖为外兄。林,李出也。

△《诗集传》二十卷、《诗序辨说》一卷

朱熹撰。以《大》、《小序》自为一编,而辩其是非。其序《吕氏读诗记》,自谓少年浅陋之说,久而知其有所未安,或不免有所更定。今江西所刻晚年本,得於南康胡泳伯量,校之建安本,更定者几什一云。

△《吕氏家塾读诗记》三十二卷

吕祖谦撰。博采诸家,存其名氏,先列训诂,后陈文义,翦裁贯穿,如出一手。已意有所发明,则别出之。《诗》学之详正,未有逾於此书者也。然自《公刘》以后,编纂已备,而条例未竟,学者惜之。

△《岷隐续读诗记》三卷

戴溪撰。其书出於吕氏之后,谓吕氏於字训章已悉,而篇意未贯,故以《续记》为名。其实自述己意,亦多不用《小序》。

△《黄氏诗说》三十卷

黄度撰。叶适正则为之序。

△《毛诗前说》一卷

项安世撰。考定《风》、《雅》篇次,而为之说。其曰“前说”者,末年之论有少不同故也。

△《诗解》二十卷

陈鹏飞撰。不解《商》、《鲁》二颂,以为《商颂》当阙,而《鲁颂》可废。

△《王氏诗总闻》三卷

不知名氏及时代。其自序言丁丑入吴,见谢君士燮;丙戌入蜀,见陈君彦深;庚寅再入蜀,见杨君左车。所称甲子,不著年号。而谢、陈、杨三君,亦竟莫详为何人也。当俟知者问之。其书有《闻音》、《闻训》、《闻章》、《闻句》、《闻字》、《闻物》、《闻用》、《闻迹》、《闻事》、《闻人》凡十闻,每篇为总闻,又有《闻风》、《闻雅》、《闻颂》等,其说多出新意,不循旧传。

△《白石诗传》二十卷

宗正少卿乐清钱文子文季撰。所居白石岩,以为号。

△《诗古音辨》一卷

从政郎信安郑庠撰。

○礼类

△《古礼经》十七卷、《古礼注》十七卷

汉大司农北海郑康成撰。相传以为高堂生所传者也。

△《古礼释文》一卷

唐陆德明撰。

△《古礼疏》五十卷

唐弘文馆学士临洛贾公彦等撰。初有齐黄庆、隋李孟悊二家行於世,公彦据以为本而增损之。

△《古礼》十七卷、《释文》一卷、《识误》三卷

永嘉张淳忠甫所校,乾道中,太守章贡曾逮仲躬刻之。首有目录一卷,载大、小戴、刘向篇第异同,以古监本、巾箱本、杭细本、严本校定,识其误而为之序,谓高堂生所传《士礼》尔,今此书兼有天子、诸侯、卿大夫礼,决非高堂所传,其篇数偶同,自陆德明、贾公彦皆云然,不知何所据也。

△《古礼经传通解》二十三卷、《集传集注》十四卷

朱熹撰。以古十七篇为主而取《大》、《小戴礼》及他书傅所载系於礼者附入之。二十三卷已成书,缺《书数》一篇。其十四卷草定未删改,曰《集传集注》者,盖此书初名也。其子在刻之南康,一切仍其旧云。

打 印】 【来源:读书之家-dushuzhiji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