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书正义 - 卷十 说命中第十三

作者:【暂缺】 【1,999】字 目 录

无启宠纳侮”正义曰:君子位高益恭,小人得宠则慢。若宠小人,则必恃宠慢主,无得开小人以宠,自纳此轻侮也。“开”谓君出恩以宠臣,“纳”谓臣入慢以轻王,据君而言“开”、“纳”,以出、入为文也。

无耻过作非。

[疏]传“耻过”至“大非”正义曰:仲虺之美成汤云:“改过不吝。”明小人有过,皆惜而不改。《论语》云:“小人之过也必文。”耻有过误而更以言辞文饰之,望人不觉,其非弥甚,故“遂成大非”也。

惟厥攸居,政事惟醇。醇音纯。粹,虽遂反。黩于祭祀,时谓弗钦。礼烦则乱,事神则难。”黩,徒木反。数,色角反。

[疏]传“祭不”至“戒之”正义曰:“祭不欲数,数则黩,黩则不敬”,《礼记·祭义》文也。此一经皆言祭祀之事,“礼烦”亦谓祭祀之烦,故传总云:“事神礼烦,则乱而难行。”孔以《高宗肜日》祖已训诸王“祀无丰于昵”,谓傅说此言为彼事而发,故云高宗之祀特丰数於近庙,故说因而戒之。

王曰:“旨哉!说乃言惟服。乃不良于言,予罔闻于行。”说拜稽首,曰:“非知之艰,行之惟艰。王忱不艰,允协于先王成德,忱,市林反。惟说不言有厥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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