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最后的莫希干人》是《皮裹腿故事集》中最出色的一部。故事发生在十八世纪五十年代末期,英法两国为争夺北美殖民地而进行的“七年战争”的第三年,地点是在赫德森河的源头和乔治湖一带。当时,这儿是一片腥风血雨的战场。小说以威廉·亨利堡司令孟罗上校的两个女儿科拉和艾丽斯,前往堡垒探望父亲途中被劫持的经历为主线,展开了在原始森林中追踪、伏击、战斗等一系列惊险情节的描写。主人公纳蒂·邦波,此时已做了英军的侦察员,并已获得“鹰眼”的绰号,他和他的老友莫希干族酋长“大蟒蛇”钦加哥,以及钦加哥的儿子“快腿鹿”恩卡斯挺身而出,为了救出姐妹俩,和劫持者展开了一场惊心动魄的斗争,最后以一场大厮杀而告终。表面看来,这有点像一个“游侠骑士式”的浪漫故事,实质上,作品首先告诉我们的是:英法殖民主义者是一切罪恶的根源。他们为了掠夺这片印第安人土地而发动了战争,他们共同对印第安人实行诈骗、暴虐乃至骇人听闻的种族灭绝政策。他们用高价收购印第安人的头皮,用“火水”和《圣经》麻醉印第安人的斗志,用欺骗和胁迫要印第安人充当炮灰,恶毒地挑拨印第安各部落互相残杀,使之同归于尽。钦加哥原为莫希干族的大酋长,他的部落就是在白人殖民者的枪炮和奸计下惨遭覆灭的。他曾向老友邦波伤心地诉说道:“英国人来到这儿之前……我们的部落团结一致,我们生活得很幸福。盐湖给我们鲜鱼,森林给我们麋鹿,天空给我们飞鸟,我们娶了老婆,而老婆又给我们生了孩子……那些荷兰人登陆后,把火水给了我的人民,一直到让他们喝得天地也分不清……后来他们就被迫离开了自己的土地,一步步被赶离了可爱的河岸,最后落到了这样的地步:我作为一个首领和大酋长,也只能从树缝里见到阳光,而一直不能去看一下自己的祖坟!”不幸的是,连他惟一的后嗣恩卡斯,也死在同为印第安人的麦格瓦刀下。同莫希干族的遭遇一样,受法国殖民当局利用的怀安多特族,在最后的一场大厮杀中,也被“整个儿消灭”在霍里肯湖畔。这使我们形象地看到,北美殖民地的发展史,实质上就是这样一部印第安人的血泪史。
概述:我于四十年代在四川白沙国立女子师范学院为诸生授《文心雕龙》,深感作者刘勰熟读群经,博览子史,于齐梁以前文集无不洞晓,而又深通内典,思想绵密。原书大量运用形象语言,说明极其复杂的抽象问题,许多句法都是化用古籍,非反复钻研难以探其奥义。至于其中所阐述的理论,就更加难以明其究竟。建国以来,学习辩证唯物主义及文艺理论,对于《文心雕龙》始有更进一步的理解。近二十多年来,又曾先后为中文系教师和研究生讲授《文心雕龙》,对原书的理解逐步深入,因而有写《文心雕龙义证》之意。通过几十年的摸索,我感到《文心雕龙》主要是一部讲写作的书,《序志》篇一开始就说得很清楚:“夫文心者,言为文之用心也。”过去有人把《文心雕龙》当作论文章作法的书,也有人把《文心雕龙》当作讲修辞学的书,都有一定的道理。但这部书的特点是从文艺理论的角度来讲文章作法和修辞学,而作者的文艺理论又是从各体文章的写作和对各体文章代表作家作品的评论当中总结出来的。刘勰的批评标准是经书,他认为经书从内容到形式都是写作的楷模,所以他主张宗经。他提出要向圣人学习,《征圣》篇明确地说:“是以论文必征于圣,征圣必宗于经。”全书开宗明义在《原道》篇里提出“道沿圣以垂文,圣因文以明道”。这个“文”,主要是指经书的文辞。《正纬》篇则是根据经书来检验纬书,发现纬书有四个方面的伪讬,而加以批判纠正的。至于《辨骚》,也是以经书为准绳,来辨别《楚辞》与《风》《雅》的四同四异,发现《楚辞》对《诗经》的《风》《雅》来说是有了变异的。《文心雕龙》中虽然也列了《史传》和《诸子》两个专篇,但在刘勰看来,史传之文和诸子之文,是不能与经书相比的-------
概述:暂缺《觅灯因话》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