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析

先秦(春秋末期)

基础信息

约公元前545年 - 公元前501年
邓子
郑国新郑(今河南新郑)
郑国大夫
刑名之学,逻辑学,法律诉讼
思想家、律师

核心成就

中国古代最早的“律师”,擅长刑名之学;私造《竹刑》,补充郑国法律;开创名家学派先河

人物评价

待补充...

详细介绍

邓析(约前545年-前501年),春秋末期郑国人,曾任郑国大夫。他精通法律,擅长为民众打官司,还聚众讲学,传授诉讼技巧,被称为“讼师之祖”。他私造《竹刑》(写在竹简上的法律),后被郑国采用,因挑战执政者权威,最终被郑国执政驷歂处死。

邓析作品集

诗词作品
  • 出版图书 邓析子

    作者: (战国)邓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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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春秋·邓析

    概述:暂缺《邓析子》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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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邓析

    概述:邓析(—前501年),春秋时代末年郑国名家思想家。 邓析首倡“刑名之论”,操“两可之说”,被视为玩弄巧辩之术,开起了名家的思想。而邓析也主张刑名之治,制定竹刑,主张刑法公开化,引发贵族的不满,最后为郑国大夫驷歂所杀。 荀子曾经对邓析作出批评,《荀子?非十二子》谓其:“不法先王,不是礼义;而好治怪说,玩绮辞。甚察而不惠,辩而无用,多事而寡功,不可以为治纲纪。然而其持之有故,其言之成理,足以欺惑愚众。是惠施、邓析也。” 《汉书艺文志》将邓析列入名家。目前流传的《邓析子》据传是后人伪托。 ============================================================================= 邓析,出生年不详,卒于公元前五零一年,春秋末年郑国思想家和革新家,被视为法家先驱,但邓析首倡「刑名之论」,操「两可之说」,和慎到、田骈的重法主张郄又有所不同,而被视为玩弄巧辩之术,开名辩一代风气,揭开了名辩思潮的序幕。故被《汉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