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住在这里。
他来到大广场,在“洛夫乐团”门前停下,这儿是他从前最喜欢来的电影院,天花板上饰有繁星和行云。现在分成三个剧场:乐园1号、2号和3号。
“怎么还有乐园2号?”他问一个在剧场门口扫地的勤杂工。
“不知道。”
“应该叫它‘失乐园’。”
特德想从历史的角度看问题,可是勤杂工对此没有兴趣,只管扫他的地。
特德走向地铁的时候,看到一个肥胖臃肿的人朝他走来。他熟悉这张脸,那是邻近一条马路上的佛兰基奥奈尔。那人斜瞅着特德,终于认出了他。
“佛兰基!”
“是你吗,特德?”“是我。”
“你在这儿干吗?”
“随便瞧瞧。”
“没跟你见面有——”
“好长时间啦。”
“天哪!你住哪儿?”
“闹市区,你呢?”
“一百八十三号街靠广场那边。”
“真的。还跟以前的老朋友见面吗?”
“没有。”
“你干哪一行.佛兰基。”
“在酒吧干。吉列根酒吧。店还在那儿,保存旧日面貌的东西不多了,这铺子也算一个。”
“吉列根酒家。好极了。”他嘴里这么说.是为了不想让佛兰基不高兴,因为他从来没去过这家店。
“你呢?”“搞广告。”
“真想不到。结婚了吧?”
“离婚了,有个男孩子。你怎么样?”
“三个孩子。我跟陶蒂麦卡锡结了婚。记得她吗?”
“噢,当然。佛兰基——还记得有次我们干过一架吗?我的外套把头蒙住了,你打得我屁滚尿流。”当时才九岁。特德终身难忘这场恶斗。这一带的好事之徒从小就是星期五晚上在公园里的殴斗的热烈观众,可是他们看着特德两眼摸瞎,挥动着拳头乱打,实在荒唐可笑,使出面拉开了。特德永远不会忘记当时的窘相:外套蒙住了头使得他一败涂地。
“打架?你跟我打架?”
“不记得了?”
“不。谁打赢了?”
“是你呀。”
“喔,真对不起。”
“什么乐园2号和3号,太可惜了。。
“是啊。”
接着,他们就很尴尬地站在那儿。
“特德,见到你真高兴。有便请上酒吧来。我五点钟上班。”
“谢谢,佛兰基。改天见。”
他不想在四十岁生日这天,到从未去过的、还保存着旧日风貌的吉列根酒家去喝酒。他乘地铁回到市区,在家里看了一场电视转播的棒球赛。等到比里入睡后,他喝了一杯哥涅克给自己祝酒。四十啦,祝你生日愉快。在这种时候,如果能象童年一样,一边听无线电播放爵士音乐,一边啜饮巧克力牛奶,那才是特德感到最惬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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