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 者: | 李智 |
| 出版社: | 厦门大学出版社 |
| 丛编项: | 厦门大学国际经济法文库 |
| 版权说明: | 本书为出版图书,暂不支持在线阅读,请支持正版图书 |
| 标 签: | 国际私法 |
| ISBN | 出版时间 | 包装 | 开本 | 页数 | 字数 |
|---|---|---|---|---|---|
| 未知 | 暂无 | 暂无 | 未知 | 0 | 暂无 |
序言
内容摘要
案例表
前言 互联网环境下国际民商事诉讼管辖权的确定问题
一、传统管辖规则在互联网环境下适用的问题
二、法律规范与网络自治的矛盾与协调
三、本论题的研究及司法现状
四、研究素材与方法
五、本书的结构安排
第一章 互联网对传统管辖权基础的挑战
第一节 互联网的特点及对现实社会生活和制度的冲击
一、网络的无边界性
二、网络的虚拟性
三、网络管理的高度自治性
第二节 互联网环境下对传统管辖权基础的冲击
一、传统管辖权确定的主要原则及管辖根据
二、互联网本身的特点对传统管辖权标准的冲击
第二章 网络自治原则下的独立管辖理论
第一节 网络自治主义理念和自律模式
第二节 网络自治理论下的独立管辖理论
一、国际空间论——以国籍为原则的国际法协调理论
二、网络空间自治论——国家主权让渡下的新主权理论
三、管辖权相对论——依靠网络技术实现国家司法管辖
四、独立管辖理论与现实的冲突及发展前景
第三节 网络自治理论下自治管辖的实践
一、国家及商业团体对网络自律管辖政策的实践需求
二、网络纠纷的自律解决机制及对网络管辖权的影响
第四节 本章小结
第三章 互联网环境下普通管辖规则的适用
第一节 依被告住所地、所在地、惯常居住地确定管辖权
一、传统被告住所地的适用和确认
二、互联网环境下被告所在地管辖根据的适用困境
三、对当事人地理位置识别所作的技术努力
四、互联网环境下被告所在地的确认
第二节 “以原就被”的例外——原告所在地成为管辖根据
一、原告所在地管辖规则在互联网案件中形成的基础
二、原告所在地管辖规则在互联网案件中的体现
第三节 依国籍标准确定互联网案件管辖权
一、互联网案件管辖权确定中国籍标准适用的实践
二、国籍标准在互联网案件管辖权确定中的适用
第四节 以联系为标准的普通对人管辖权规则在互联网案件中的适用
一、传统普通对人管辖权的管辖根据
二、互联网案件中普通对人管辖权的行使
第五节 本章小结
第四章 互联网环境下特别管辖规则的适用
第一节 依诉讼原因发生地确定管辖权
一、电子合同纠纷特别管辖权的确定
二、网络侵权纠纷特别管辖权的确定
第二节 依“最低限度联系”标准确定管辖权
一、美国传统管辖权确定的“最低限度联系”标准
二、“最低限度联系”标准在互联网案件管辖权确定中的运用
第三节 本章小结
第五章 互联网案件中的协议管辖
第一节 协议管辖在互联网案件中适用的现状
一、互联网案件中协议管辖运用的实践
二、协议管辖在互联网案件中的优势和困境
第二节 互联网案件中协议管辖的限制
一、对真实意思的判断
二、对合意的限制
三、对B2C合同中协议管辖的协调
第三节 协议管辖在互联网案件中的合理适用
一、协议管辖对互联网案件管辖权确定的有益补充
二、互联网案件中协议管辖有效性的判断
第四节 本章小结
第六章 中国互联网案件管辖权立法及司法现状
第一节 中国现行民商事案件管辖权制度概述
一、普通管辖的规定
二、特别管辖的规定
三、专属管辖的规定
四、协议管辖的规定
第二节 中国互联网案件管辖权确定的立法和司法现状
一、中国互联网案件管辖权确定的立法现状
二、网络实名制对互联网案件管辖权确定的影响
第三节 中国互联网案件管辖权确定的司法现状
一、互联网侵权案件管辖权的确定
二、电子合同特别管辖规则的适用
三、协议管辖规则的适用
四、非司法解决方式的利用
第四节 本章小结
第七章 互联网环境下国际民商事诉讼管辖权的回顾与展望——代结论
第一节 互联网案件管辖权确定方式的调整与创制
一、传统管辖规则的调整适用仍是互联网案件管辖权确定的主流方式
二、互联网纠纷自律解决和在线争端 解决方式的发展
第二节 互联网环境下管辖权确定的趋向
一、网络管辖模式的协调是互联网管辖权确定的现实解决方式
二、网络技术的发展必将对管辖权确定持续产生影响
第三节 中国互联网案件管辖权立法之改进
一、在立法技术上,应吸收更多的弹性标准,将传统的管辖权标准多样化
二、在管辖权的具体制度方面,应坚持传统管辖规则调整适用的原则,并平衡促进网络发展与便于诉讼之间的关系
三、确立不方便法院原则,体现管辖权行使的正义和适当
主要法律法规索引
附录 (相关公约条文及法规节选)
参考文献
后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