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治通鑑 - 卷一四七 梁紀三

作者: 司馬光 主編8,795】字 目 录

發兵助之。秋,魏盧昶上表請益兵六千,米十萬石,魏主以兵四千給之。冬,十一月,己亥,魏主詔揚州刺史李崇等治兵壽陽,以分朐山之勢。盧昶本儒生,不習軍旅。朐山城中糧樵俱竭,傅文驥以城降;十二月,庚辰,昶引兵先遁,諸軍相繼皆潰。會大雪,軍士凍死及墮手足者三分之二,仙琕追擊,大破之。二百里間,殭尸相屬,魏兵免者什一二。收其糧畜器械,不可勝數。昶單騎而走,棄其節傳、儀衞俱盡;至郯城,借趙遐節以為軍威。魏主命黃門侍郎甄琛馳馹鎖昶,窮其敗狀,及趙遐皆免官。唯蕭寶寅全軍而歸。

盧昶之在朐山也,御史中尉游肇言於魏主曰:「朐山蕞爾,僻在海濱,卑濕難居,於我非急,於賊為利。為利,故必致死以爭之;非急,故不得已而戰。以不得已之衆擊必死之師,恐稽延歲月,所費甚大。假令得朐山,徒致交爭,終難全守,所謂無用之田也。聞賊屢以宿豫求易朐山,若必如此,持此無用之地,復彼舊有之疆,兵役時解,其利為大。」魏主將從之,會昶敗,遷肇侍中。肇,明根之子也。

馬仙琕為將,能與士卒同勞逸,所衣不過布帛,所居無幃幕衾屏,飲食與廝養最下者同。其在邊境,常單身潛入敵境,伺知壁壘村落險要處,所攻戰多捷,士卒亦樂為之用。

魏以甄琛為河南尹,琛表曰:「國家居代,患多盜竊,世祖發憤,廣置主司、里宰,皆以下代令長及五等散男有經略者乃得為之。又多置吏士為其羽翼,崇而重之,始得禁止。今遷都已來,天下轉廣,四遠赴會,事過代都,五方雜沓,寇盜公行,里正職輕任碎,多是下才,人懷苟且,不能督察。請取武官八品將軍已下幹用貞濟者,以本官俸恤領里尉之任,高者領六部尉,中者領經途尉,下者領里正。不爾,請少高里尉之品,選下品中應遷者進而為之。督責有所,輦轂可清。」詔曰:「里正可進至勳品,經途從九品,六部尉正九品;諸職中簡取,不必武人。」琛又奏以羽林為游軍,於諸坊巷司察盜賊。於是洛城清靜,後常踵焉。

是歲,梁之境內有州二十三,郡三百五十,縣千二十二。是後州名浸多,廢置離合,不可勝記。魏朝亦然。

上敦睦九族,優借朝士,有犯罪者,皆屈法申之。百姓有罪,則案之如法,其緣坐則老幼不免,一人逃亡,舉家質作,民旣窮窘,姦宄益深。嘗因郊祀,有秣陵老人遮車駕言曰:「陛下為法,急於庶民,緩於權貴,非長久之道。誠能反是,天下幸甚。」上於是思有以寬之。

武帝天監十一年(壬辰,公元五一二年)

春,正月,壬辰,詔:「自今逋讁之家及罪應質作,若年有老小,可停將送。」

以臨川王宏為太尉,驃騎將軍王茂為司空、尚書令。

丙辰,魏以車騎大將軍、尚書令高肇為司徒,清河王懌為司空,廣平王懷進號驃騎大將軍,加儀同三司。肇雖登三司,猶自以去要任,怏怏形於言色,見者嗤之。尚書右丞高綽、國子博士封軌,素以方直自業,及肇為司徒,綽送迎往來,軌竟不詣肇。綽顧不見軌,乃遽歸,歎曰:「吾平生自謂不失規矩,今日舉措,不如封生遠矣。」綽,允之孫;軌,懿之族孫也。

清河王懌有才學聞望,懲彭城之禍,因侍宴,謂肇曰:「天子兄弟詎有幾人,而翦之幾盡!昔王莽頭禿,藉渭陽之資,遂篡漢室。今君身曲,亦恐終成亂階。」會大旱,肇擅錄囚徒,欲以收衆心。懌言於魏主曰:「昔季氏旅於泰山,孔子疾之。誠以君臣之分,宜防微杜漸,不可瀆也。減膳錄囚,乃陛下之事,今司徒行之,豈人臣之義乎!明君失之於上,姦臣竊之於下,禍亂之基,於此在矣。」帝笑而不應。

夏,四月,魏詔尚書與羣司鞫理獄訟,令飢民就榖燕、恆二州及六鎮。

乙酉,魏大赦,改元延昌。

冬,十月,乙亥,魏立皇子詡為太子,始不殺其母。以尚書右僕射郭祚領太子少師。祚嘗從魏主幸東宮,懷黃〈扁瓜〉以奉太子;時應詔左右趙桃弓深為帝所信任,祚私事之,時人謂之「桃弓僕射」、「黃〈扁瓜〉少師」。

十一月,乙未,以吳郡太守袁昂兼尚書右僕射。

初,齊太子步兵校尉平昌伏曼容表求制一代禮樂,世祖詔選學士十人脩五禮,丹楊尹王儉總之。儉卒,以事付國子祭酒何胤。胤還東山,齊明帝敕尚書令徐孝嗣掌之。孝嗣誅,率多散逸,詔驃騎將軍何佟之掌之。經齊末兵火,僅有在者。帝卽位,佟之啟審省置之宜,敕使外詳。時尚書以為庶務權輿,宜俟隆平,欲且省禮局,併還尚書儀曹。詔曰:「禮壞樂缺,實宜以時脩定。但頃之脩撰不得其人,所以歷年不就,有名無實。此旣經國所先,可卽撰次。」於是尚書僕射沈約等奏:「請五禮各置舊學士一人,令自舉學古一人相助抄撰,其中疑者,依石渠、白虎故事,請制旨斷決。」乃以右軍記室明山賓等分掌五禮,佟之總其事。佟之卒,以鎮北諮議參軍伏暅代之。暅,曼容之子也。至是,五禮成,列上之,合八千一十九條,詔有司遵行。

己酉,臨川王宏以公事在遷驃騎大將軍。

是歲,魏以桓叔興為南荊州刺史,治安昌,隸東荊州。

武帝天監十二年(癸巳,公元五一三年)

春,正月,辛卯,上祀南郊,大赦。

二月,辛酉,以兼尚書右僕射袁昂為右僕射。

己卯,魏高陽王雍進位太保。

鬱洲迫近魏境,其民多私與魏人交布。朐山之亂,或陰與魏通,朐山平,心不自安。青、冀二州刺史張稷不得志,政令寬弛,僚吏頗多侵漁。庚辰,鬱洲民徐道角等夜襲州城,殺稷,送其首降魏,魏遣前南兗州刺史樊魯將兵赴之。於是魏饑,民餓死者數萬,侍中游肇諫,以為「朐山濱海,卑濕難居,鬱洲又在海中,得之尤為無用。其地於賊要近,去此閒遠,以閒遠之兵攻要近之衆,不可敵也。方今年饑民困,唯宜安靜,而復勞以軍旅,費以饋運,臣見其損,未見其益。」魏主不從,復遣平西將軍奚康生將兵逆之。未發,北兗州刺史康絢遣司馬霍奉伯討平之。

辛巳,新作太極殿。

上嘗與侍中、太子少傅建昌侯沈約各疏栗事,約少上三事,出,謂人曰:「此公護前,不則羞死!」上聞之怒,欲治其罪,徐勉固諫而止。上有憾於張稷,從容與約語及之,約曰:「左僕射出作邊州,已往之事,何足復論!」上以約與稷昏家相為,怒曰:「卿言如此,是忠臣邪!」乃輦歸內殿。約懼,不覺上起,猶坐如初;及還,未至牀而憑空,頓於戶下,因病;夢齊和帝以劍斷其舌,乃呼道士奏赤章於天,稱「禪代之事,不由己出」。上遣主書黃穆之視疾,夕還,增損不卽啟聞,懼罪,乃白赤章事。上大怒,中使譴責者數四。約益懼,閏月,乙丑,卒。有司諡曰「文」,上曰:「情懷不盡曰隱。」改諡隱侯。

夏,五月,壽陽久雨,大水入城,廬舍皆沒。魏揚州刺史李崇勒兵泊於城上,水增未已,乃乘船附於女牆,城不沒者二板。將佐勸崇棄壽陽保北山,崇曰:「吾忝守藩岳,德薄致災,淮南萬里,繫于吾身,一旦動足,百姓瓦解,揚州之地,恐非國物。吾豈愛一身,取愧王尊!但憐此士民無辜同死,可結筏隨高,人規自脫,吾必與此城俱沒,幸諸君勿言!」

揚州治中裴絢帥城南民數千家汎舟南走,避水高原,謂崇還北,因自稱豫州刺史,與別駕鄭祖起等送任子來請降。馬仙琕遣兵赴之。

崇聞絢叛,未測虛實,遣國侍郎韓方興單舸召之。絢聞崇在,悵然驚恨,報曰:「比因大水顛狽,為衆所推。今大計已爾,勢不可追,恐民非公民,吏非公吏,願公早行,無犯將士。」崇遣從弟寧朔將軍神等將水軍討之,絢戰敗,神追拔其營。絢走,為村民所執,還,至尉升湖,曰:「吾何面見李公乎!」乃投水死。絢,叔業之兄孫也。鄭祖起等皆伏誅。崇上表以水災求解州任,魏主不許。

崇沈深寬厚,有方略,得士衆心,在壽春十年,常養壯士數千人,寇來無不摧破,鄰敵謂之「臥虎」。上屢設反間以疑之,又授崇車騎大將軍、開府儀同三司、萬戶郡公,諸子皆為縣侯,而魏主素知其忠篤,委信不疑。

六月,癸巳,新作太廟。

秋,八月,戊午,以臨川王宏為司空。

魏恆、肆二州地震、山鳴,踰年不已,民履壓死傷甚衆。

魏主幸東宮,以中書監崔光為太了少傅,命太子拜之。光辭不敢當,帝不許。太子南面再拜,詹事王顯啟請從太子拜,於是宮臣皆拜。光北面立,不敢答,唯西面拜謝而出。

武帝天監十三年(甲午,公元五一四年)

春,二月,丁亥,上耕藉田,大赦。宋、齊藉田皆用正月,至是始用二月,及致齋祀先農。

魏東豫州刺史田益宗衰老,與諸子孫聚斂無厭,部內苦之,咸言欲叛。魏主遣中書舍人劉桃符慰勞益宗,桃符還,啟益宗侵擾之狀。魏主賜詔曰:「桃符聞卿息魯生在淮南貪暴,為爾不已,損卿誠效。可令魯生赴闕,當加任使。」魯生久未至,詔徙益宗為鎮東將軍、濟州刺史;又慮其不受代,遣後將軍李世哲與桃符帥衆襲之,奄入廣陵。魯生與其弟魯賢、超秀皆奔關南,招引梁兵,攻取光城已南諸戍。上以魯生為北司州刺史,魯賢為北豫州刺史,超秀為定州刺史。三月,魏李世哲擊魯生等,破之,復置郡戍。以益宗還洛陽,授征南將軍、金紫光祿大夫。益宗上表稱為桃符所讒,及言「魯生等為桃符逼逐使叛,乞攝桃符與臣對辯虛實。」詔不許,曰:「旣經大宥,不容方更為獄。」

秋,七月,乙亥,立皇子綸為邵陵王,繹為湘東王,紀為武陵王。

冬,十月,庚辰,魏主遣驍騎將軍馬義舒慰諭柔然。

魏王足之入寇也,上命寧州刺史涪人李略禦之,許事平用為益州。足退,上不用,略怨望,有異謀,上殺之。其兄子苗奔魏,步兵校尉泰山淳于誕嘗為益州主簿,自漢中入魏,二人共說魏主以取蜀之策,魏主信之。辛亥,以司徒高肇為大將軍、平蜀大都督,將步騎十五萬寇益州;命益州刺史傅豎眼出巴北,梁州剌史羊祉出涪城,安西將軍奚康生出綿竹,撫軍將軍甄琛出劍閣;乙卯,以中護軍元遙為征南將軍,都督鎮遏梁、楚。游肇諫,以為「今頻年水旱,百姓不宜勞役。往昔開拓,皆因城主歸款,故有征無戰。今之陳計者真偽難分,或有怨於彼,不可全信。蜀地險隘,鎮戍無隙,豈得虛承浮說而動大軍!舉不慎始,悔將何及!」不從。以淳于誕為驍騎將軍,假李苗龍驤將軍,皆領鄉導統軍。

魏降人王足陳計,求堰淮水以灌壽陽。上以為然,使水工陳承伯、材官將軍祖暅視地形,咸謂「淮內沙土漂輕不堅實,功不可就」。上弗聽,發徐、揚民率二十戶取五丁以築之,假太子右衞率康絢都督淮上諸軍事,并護堰作於鍾離。役人及戰士合二十萬,南起浮山,北抵巉石,依岸築土,合脊於中流。

魏以前定州刺史楊津為華州刺史。津,椿之弟也。先是,官受調絹,尺度特長,任事因緣,共相進退,百姓苦之。津令悉依公尺,其輸物尤善者,賜以杯酒;所輸少劣,亦為受之,但無酒以示恥。於是人競相勸,官調更勝舊日。

魏太子尚幼,每出入東宮,左右乳母而已,宮臣皆不知之。詹事楊昱上言:「乞自今召太子必降手敕,令臣等翼從。」魏主從之,命宮臣在直者從至萬歲門。

魏御史中尉王顯問治書侍御史陽固曰:「吾作太府卿,府庫充實,卿以為何如?」固曰:「公收百官之祿四分之一,州郡贓贖,悉輸京師,以此充府,未足為多。且『有聚斂之臣,寧有盜臣。』可不戒哉!」顯不悅,因事奏免固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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