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北大蝗。齊主問於魏郡丞崔叔瓚曰:「何故致蝗?」對曰:「五行志:土功不時,蝗蟲為災。今外築長城,內興三臺,殆以此乎!」齊主怒,使左右毆之,擢其髮,以溷沃其頭,曳足以出。叔瓚,季舒之兄也。
八月,丁卯,周人歸梁世祖之柩及諸將家屬千餘人於王琳。
戊辰,周王祭太社。
甲午,進丞相霸先位太傅,加黃鉞、殊禮,贊拜不名。九月,辛丑,進丞相為相國,總百揆,封陳公,備九錫,陳國置百司。
周孝愍帝性剛果,惡晉公護之專權。司會李植自太祖時為相府司錄,參掌朝政,軍司馬孫恆亦久居權要,及護執政,植、恆恐不見容,乃與宮伯乙弗鳳、賀拔提等共譖之於周王。植、恆曰:「護自誅趙貴以來,威權日盛,謀臣宿將,爭往附之,大小之政,皆決於護。以臣觀之,將不守臣節,願陛下早圖之!」王以為然。鳳、提曰:「以先王之明,猶委植、恆以朝政,今以事付二人,何患不成!且護常自比周公,臣聞周公攝政七年,陛下安能七年邑邑如此乎!」王愈信之,數引武士於後園講習,為執縛之勢。植等又引宮伯張光洛同謀,光洛以告護。護乃出植為梁州刺史,恆為潼州刺史,欲散其謀。後王思植等,每欲召之,護泣諫曰:「天下至親,無過兄弟,若兄弟尚相疑,他人誰可信者!太祖以陛下富於春秋,屬臣後事,臣情兼家國,實願竭其股肱。若陛下親覽萬機,威加四海,臣死之日,猶生之年。但恐除臣之後,姦回得志,非唯不利陛下,亦將傾覆社稷,使臣無面目見太祖於九泉。且臣旣為天子之兄,位至宰相,尚復何求!願陛下勿信讒臣之言,疏棄骨肉。」王乃止不召,而心猶疑之。
鳳等益懼,密謀滋甚,刻日召羣公入醼,因執護誅之;張光洛又以告護。護乃召柱國賀蘭祥、領軍尉遲綱等謀之,祥等勸護廢立。時綱總領禁兵,護遣綱入宮召鳳等議事,及至,以次執送護第,因罷散宿衞兵。王方悟,獨在內殿,令宮人執兵自守。護遣賀蘭祥逼王遜位,幽於舊第。悉召公卿公議,廢王為略陽公,迎立岐州刺史寧都公毓。公卿皆曰:「此公之家事,敢不唯命是聽!」乃斬鳳等於門外,孫恆亦伏誅。
時李植父柱國大將軍遠鎮弘農,護召遠及植還朝,遠疑有變,沈吟久之,乃曰:「大丈夫寧為忠鬼,安可作叛臣邪!」遂就徵。旣至長安,護以遠功名素重,猶欲全之,引與相見,謂之曰:「公兒遂有異謀,非止屠戮護身,乃是傾危宗社。叛臣賊子,理宜同疾,公可早為之所。」乃以植付遠。遠素愛植,植又口辯,自陳初無此謀。遠謂為信然,詰朝,將植謁護。護謂植已死,左右白植亦在門。護大怒曰:「陽平公不信我!」乃召入,仍命遠同坐,令略陽公與植相質於遠前。植辭窮,謂略陽公曰:「本為此謀,欲安社稷,利至尊耳!今日至此,何事云云!」遠聞之,自投於牀曰:「若爾,誠合萬死。」於是護乃害植,并逼遠令自殺。植弟叔詣、叔謙、叔讓亦死,餘子以幼得免。初,遠弟開府儀同三司穆知植非保家之主,每勸遠除之,遠不能用。及遠臨刑,泣謂穆曰:「吾不用汝言以至此!」穆當從坐,以前言獲免,除名為民,及其子弟亦免官。植弟淅州刺史基,尚義歸公主,當從坐,穆請以二子代基命,護兩釋之。
後月餘,護弒略陽公,黜王后元氏為尼。
癸亥,寧都公自岐州至長安,甲子,卽天王位,大赦。
冬,十月,戊辰,進陳公爵為王。辛未,梁敬帝禪位于陳。
癸酉,周魏武公李弼卒。
陳王使中書舍人劉師知引宣猛將軍沈恪勒兵入宮,衞送梁主如別宮,恪排闥見王,叩頭謝曰:「恪身經事蕭氏,今日不忍見此。分受死耳,決不奉命!」王嘉其意,不復逼,更以盪主王僧志代之。乙亥,王卽皇帝位于南郊,還宮,大赦,改元。奉梁敬帝為江陰王,梁太后為太妃,皇后為妃。
以給事黃門侍郎蔡景歷為祕書監、兼中書通事舍人。是時政事皆由中書省,置二十一局,各當尚書諸曹,總國機要,尚書唯聽受而已。
丙子,上幸鍾山,祠蔣帝廟。庚辰,上出佛牙於杜姥宅,設無遮大會,帝親出闕前膜拜。
辛巳,追尊皇考文瓚為景皇帝,廟號太祖,皇妣董氏曰安皇后,追立前夫人錢氏為昭皇后,世子克為孝懷太子,立夫人章氏為皇后。章后,烏程人也。
置刪定郎,治律令。
乙酉,周王祀圜丘;丙戌,祀方丘;甲午,祭太社。
戊子,太祖神主祔太廟,七廟始共用一太牢,始祖薦首,餘皆骨體。
侯安都至武昌,王琳將樊猛棄城走,周文育自豫章會之。安都聞上受禪,歎曰:「吾今茲必敗,戰無名矣!」時兩將俱行,不相統攝,部下交爭,稍不相平。軍至郢州,琳將潘純陀於城中遙射官軍,安都怒,進軍圍之;未克,而王琳至弇口,安都乃釋郢州,悉衆詣沌口,留沈泰一軍守漢曲。安都遇風不得進,琳據東岸,安都等據西岸,相持數日,乃合戰,安都等大敗。安都、文育及裨將徐敬成、周鐵虎、程靈洗皆為琳所擒,沈泰引兵奔歸。琳引見諸將與語,周鐵虎辭氣不屈,琳殺鐵虎而囚安都等,總以一長鏁繫之,置琳所坐〈搨,扌改舟〉下,令所親宦者王子晉掌視之。琳乃移湘州軍府就郢城,又遣其將樊猛襲據江州。
十一月,丙申,上立兄子蒨為臨川王,頊為始興王;弟子曇朗已死而上未知,遙立為南康王。
庚子,周王享太廟;丁未,祀圜丘;十二月,庚午,謁成陵;癸酉,還宮。
譙淹帥水軍七千、老弱三萬自蜀江東下,欲就王琳,周使開府儀同三司賀若敦、叱羅暉等擊之,斬淹,悉俘其衆。
是歲,詔給事黃門侍郎蕭乾招諭閩中。時熊曇朗在豫章,周迪在臨川,留異在東陽,陳寶應在晉安,共相連結,閩中豪帥往往立砦以自保。上患之,使乾諭以禍福,豪帥皆帥衆請降,卽以乾為建安太守。乾,子範之子也。
初,梁興州刺史席固以州降魏,周太祖以固為豐州刺史。久之,固猶習梁法,不遵北方制度,周人密欲代之,而難其人,乃以司憲中大夫令狐整權鎮豐州,委以代固之略。整廣布恩威,傾身撫接,數月之間,化洽州府。於是除整豐州刺史,以固為湖州刺史。整遷豐州於武當,旬日之間,城府周備,遷者如歸。固之去也。其部曲多願留為整左右,整諭以朝制,弗許,莫不流涕而去。
齊人於長城內築重城,自庫洛枝東至〈工鳥〉紇戍,凡四百餘里。
初,齊有術士言「亡高者黑衣」,故高祖每出,不欲見沙門。顯祖在晉陽,問左右:「何物最黑?」對曰:「無過於漆。」帝以上黨王渙於兄弟第七,使庫直都督破六韓伯昇之鄴徵渙。渙至紫陌橋,殺伯昇而逃,浮河南渡;至濟州,為人所執,送鄴。
帝之為太原公也,與永安王浚皆見世宗,帝有時洟出,浚責帝左右曰:「何不為二兄拭鼻!」帝心銜之。及卽位,浚為青州刺史,聰明矜恕,吏民悅之。浚以帝嗜酒,私謂親近曰:「二兄因酒敗德,朝臣無敢諫者,大敵未滅,吾甚以為憂。欲乘驛至鄴面諫,不知用吾不?」或密以白帝,帝益銜之。浚入朝,從幸東山,帝裸裎為樂。浚進諫曰:「此非人主所宜!」帝不悅。浚又於屏處召楊愔,譏其不諫。帝時不欲大臣與諸王交通,愔懼,奏之。帝大怒曰:「小人由來難忍!」遂罷酒,還宮。浚尋還州,又上書切諫,詔徵浚。浚懼禍,謝疾不至,帝遣馳驛收浚,老幼泣送者數千人。至鄴,與上黨王渙皆盛以鐵籠,置於北城地牢,飲食溲穢,共在一所。
武帝永定二年(戊寅,公元五五八年)
春,正月,王琳引兵下,至湓城,屯於白水浦,帶甲十萬。琳以北江州刺史魯悉達為鎮北將軍,上亦以悉達為征西將軍,各送鼓吹女樂。悉達兩受之,遷延顧望,皆不就;上遣安西將軍沈泰襲之,不克。琳欲引軍東下,而悉達制其中流,琳遣使說誘,終不從。己亥,琳遣記室宗虩求援於齊,且請納梁永嘉王莊以主梁祀。衡州刺史周迪欲自據南川,乃總召所部八郡守宰結盟,齊言入赴。上恐其為變,厚慰撫之。
新吳洞主余孝頃遣沙門道林說琳曰:「周迪、黃法〈奭毛〉皆依附金陵,陰窺間隙,大軍若下,必為後患;不如先定南川,然後東下,孝頃請席卷所部以從下吏。」琳乃遣輕車將軍樊猛、平南將軍李孝欽、平東將軍劉廣德將兵八千赴之,使孝頃總督三將,屯於臨川故郡,徵兵糧於迪,以觀其所為。
以開府儀同三司侯瑱為司空,衡州刺史歐陽頠為都督交 廣等十九州諸軍事、廣州刺史。
周以晉公護為太師。
辛丑,上祀南郊,大赦;乙巳,祀北郊。
辛亥,周王耕藉田。
癸丑,周立王后獨孤氏。
戊午,上祀明堂。
二月,壬申,南豫州刺史沈泰奔齊。
齊北豫州刺史司馬消難,以齊主昏虐滋甚,陰為自全之計,曲意撫循所部。消難尚高祖女,情好不睦,公主訴之。上黨王渙之亡也,鄴中大擾,疑其赴成皋。消難從弟子瑞為尚書左丞,與御史中丞畢義雲有隙,義雲遣御史張子階詣北豫州采風聞,先禁消難典籤家客等。消難懼,密令所親中兵參軍裴藻託以私假,間行入關,請降于周。
三月,甲午,周遣柱國達奚武、大將軍楊忠帥騎士五千迎消難,從間道馳入齊境五百里,前後三遣使報消難,皆不報。去虎牢三十里,武疑有變,欲還,忠曰:「有進死,無退生!」獨以千騎夜趣城下。城四面峭絕,但聞擊柝聲。武親來,麾數百騎西去,忠勒餘騎不動,俟門開而入,馳遣召武。齊鎮城伏敬遠勒甲士二千人據東城,舉烽嚴警。武憚之,不欲保城,乃多取財物,以消難及其屬先歸,忠以三千騎為殿。至洛南,皆解鞍而臥。齊衆來追,至洛北,忠謂將士曰:「但飽食,今在死地,賊必不敢渡水!」已而果然,乃徐引還。武歎曰:「達奚武自謂天下健兒,今日服矣!」周以消難為小司徒。
丁酉,齊主自晉陽還鄴。
齊發兵援送梁永嘉王莊於江南,冊拜王琳為梁丞相、都督中外諸軍、錄尚書事。琳遣兄子叔寶帥所部十州刺史子弟赴鄴。琳奉莊卽皇帝位,改元天啟。追諡建安公淵明曰閔皇帝。莊以琳為侍中、大將軍、中書監,餘依齊朝之命。
夏,四月,甲子,上享太廟。
乙丑,上使人害梁敬帝,立梁武林侯諮之子季卿為江陰王。
己巳,周以太師護為雍州牧。
甲戌,周王后獨孤氏殂。
辛巳,齊大赦。
齊主以旱祈雨於西門豹祠,不應,毀之,并掘其冢。
五月,癸巳,余孝頃等屯二萬軍于工塘,連八城以逼周迪。迪懼,請和,并送兵糧。樊猛等欲受盟而還;孝頃貪其利,不許,樹柵圍之。由是猛等與孝頃不協。
周以大司空侯莫陳崇為大宗伯。
癸丑,齊廣陵南城主張顯和、長史張僧那各帥所部來降。
辛酉,齊以尚書令長廣王湛錄尚書事,驃騎大將軍平秦王歸彥為尚書左僕射。甲辰,以前左僕射楊愔為尚書令。
辛酉,上幸大莊嚴寺捨身;壬戌,羣臣表請還宮。
六月,乙丑,齊主北巡,以太子殷監國,因立大都督府與尚書省分理衆務,仍開府置佐。齊主特崇其選,以趙郡王叡為侍中、攝大都督府長史。
己巳,詔司空侯瑱與領軍將軍徐度帥舟師為前軍以討王琳。
齊主至祁連池;戊寅,還晉陽。
秋,七月,戊戌,上幸石頭,送侯瑱等。
高州刺史黃法〈奭毛〉、吳興太守沈恪、寧州刺史周敷合兵救周迪。敷自臨川故郡斷江口,分兵攻余孝頃別城。樊猛等不救而沒;劉廣德乘流先下,故獲全。孝頃等皆棄舟引兵步走,迪追擊,盡擒之,送孝頃及李孝欽於建康,歸樊猛於王琳。
甲辰,上遣吏部尚書謝哲往諭王琳。哲,朏之孫也。
八月,甲子,周大赦。
乙丑,齊主還鄴。
辛未,詔臨川王蒨西討,以舟師五萬發建康,上幸冶城寺送之。
甲戌,齊主如晉陽。
王琳在白水浦,周文育、侯安都、徐敬成許王子晉以厚賂,子晉乃偽以小船依〈搨,扌改舟〉而釣。夜,載之上岸,入深草中,步投陳軍,還建康自劾;上引見,並宥之,戊寅,復其本官。
謝哲返命,王琳請還湘州,詔追衆軍還。癸未,衆軍至自大雷。
九月,甲申,周封少師元羅為韓國公以紹魏後。
丁未,周王如同州;冬,十月,辛酉,還長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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