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治通鑑 - 卷一百七十 陳紀四

作者: 司馬光 主編9,973】字 目 录

許之。士開由是得見太后及帝,進說曰:「先帝一旦登遐,臣愧不能自死。觀朝貴意勢,欲以陛下為乾明。臣出之後,必有大變,臣何面目見先帝於地下!」因慟哭。帝、太后皆泣,問:「計安出?」士開曰:「臣已得入,復何所慮,正須數行詔書耳。」於是詔出定遠為青州刺史,責趙郡王叡以不臣之罪。

旦日,叡將復入諫,妻子咸止之,叡曰:「社稷事重,吾寧死事先皇,不忍見朝廷顛沛。」至殿門,又有人謂曰:「殿下勿入,恐有變。」叡曰:「吾上不負天,死亦無恨。」入,見太后,太后復以為言,叡執之彌固。出,至永巷,遇兵,執送華林園雀離佛院,令劉桃枝拉殺之。叡久典朝廷,清正自守,朝野冤惜之。復以士開為侍中、尚書左僕射。定遠歸士開所遺,加以餘珍賂之。

三月,齊王如晉陽。夏,四月,甲子,以幷州尚書省為大基聖寺,晉祠為大崇皇寺。乙丑,齊主還鄴。

齊主年少,多嬖寵。武衞將軍高阿那肱,素以諂佞為世祖及和士開所厚,世祖多令在東宮侍齊主,由是有寵,累遷幷省尚書令,封淮陰王。

世祖簡都督二十人,使侍衞東宮,昌黎韓長鸞預焉,齊主獨親愛長鸞。長鸞名鳳,以字行,累遷侍中、領軍,總知內省機密。

宮婢陸令萱者,其夫漢陽駱超,坐謀叛誅,令萱配掖庭,子提婆,亦沒為奴。齊王之在襁褓,令萱保養之。令萱巧黠,善取媚,有寵於胡太后,宮掖之中,獨擅威福,封為郡君,和士開、高阿那肱皆為之養子。齊主以令萱為女侍中。令萱引提婆入侍齊主,朝夕戲狎,累遷至開府儀同三司、武衞大將軍。宮人穆舍利者,斛律后之從婢也,有寵於齊王;令萱欲附之,乃為之養母,薦為弘德夫人,因令提婆冒姓穆氏。然和士開用事最久,諸幸臣皆依附之以固其寵。

齊主思祖珽,就流囚中除海州刺史。珽乃遺陸媼弟儀同三司悉達書曰:「趙彥深心腹深沈,欲行伊、霍事,儀同姊弟豈得平安,何不早用智士邪!」和士開亦以珽有膽略,欲引為謀主,乃棄舊怨,虛心待之,與陸媼言於帝曰:「襄、宣、昭三帝之子,皆不得立。今至尊獨在帝位者,祖孝徵之力也。人有功,不可不報。孝徵心行雖薄,奇略出人,緩急可使。且其人已盲,必無反心,請呼取,問以籌策。」齊王從之,召入,為祕書監,加開府儀同三司。

士開譖尚書令隴東王胡長仁驕恣,出為齊州刺史。長仁怨憤,謀遣刺客殺士開。事覺,士開與珽謀之,珽引漢文帝誅薄昭故事,遂遣使就州賜死。

五月,庚戌,周主如醴泉宮。

丁巳,以吏部尚書徐陵為左僕射。

秋,七月,辛卯,皇太子納妃沈氏,吏部尚書君理之女也。

辛亥,周主還長安。

八月,庚辰,盜殺周孔城防主,以其地入齊。

九月,辛卯,周遣齊公憲與柱國李穆將兵趣宜陽,築崇德等五城。

歐陽紇在廣州十餘年,威惠著於百越。自華皎之叛,帝心疑之,徵為左衞將軍。紇恐懼,其部下多勸之反,遂舉兵攻衡州刺史錢道戢。

帝遣中書侍郎徐儉持節諭旨。紇初見儉,盛仗衞,言辭不恭。儉曰:「呂嘉之事,誠當已遠,將軍獨不見周迪、陳寶應乎!轉禍為福,未為晚也。」紇默然不應,置儉於孤園寺,累旬不得還。紇嘗出見儉,儉謂之曰:「將軍業已舉事,儉須還報天子。儉之性命,雖在將軍,將軍成敗,不在於儉,幸不見留。」紇乃遣儉還。儉,陵之子也。

冬,十月,辛未,詔車騎將軍章昭達討紇。

壬午,上享太廟。

十一月,辛亥,周鄫文公長孫儉卒。

辛丑,齊以斛律光為太傅,馮翊王潤為太保,琅邪王儼為大司馬。十二月,庚午,以蘭陵王長恭為尚書令。庚辰,以中書監魏收為左僕射。

周齊公憲等圍齊宜陽,絕其糧道。

自華皎之亂,與周人絕,至是周遣御正大夫杜杲來聘,請復脩舊好。上許之,遣使如周。

宣帝太建二年(庚寅,公元五七O年)

春,正月,乙酉朔,齊改元武平。

齊東安王婁叡卒。

丙午,上享太廟。

戊申,齊使兼散騎常侍裴讞之來聘。

齊太傅斛律光,將步騎三萬救宜陽,屢破周軍,築統關、豐華二城而還。周軍追之,光縱擊,又破之,獲其開府儀同三司宇文英、梁景興。二月,己巳,齊以斛律光為右丞相、幷州刺史,又以任城王湝為太師,賀拔仁錄尚書事。

歐陽紇召陽春太守馮僕至南海,誘與同反。僕遣使告其母洗夫人。夫人曰:「我為忠貞,經今兩世,不能惜汝負國。」遂發兵拒境,帥諸酋長迎章昭達。

昭達倍道兼行,至始興。紇聞昭達奄至,恇擾不知所為,出頓洭口,多聚沙石,盛以竹籠,置于水柵之外,用遏舟艦。昭達居上流,裝艦造拍,令軍人銜刀潛行水中,以斫籠,篾皆解。因縱大艦隨流突之。紇衆大敗,生擒紇,送之;癸未,斬於建康市。

紇之反也,士人流寓在嶺南者皆惶駭。前著作佐郎蕭引獨恬然,曰:「管幼安、袁曜卿,亦但安坐耳。君子直己以行義,何憂懼乎!」紇平,上徵為金部侍郎。引,允之弟也。

馮僕以其母功,封信都侯,遷石龍太守,遣使者持節冊命洗氏為石龍太夫人,賜繡幰油絡駟馬安車一乘,給鼓吹一部,并麾幢旌節,其鹵簿一如刺史之儀。

三月,丙申,皇太后章氏殂。

戊戌,齊安定武王賀拔仁卒。

丁未,大赦。

夏,四月,甲寅,周以柱國宇文盛為大宗伯。

周主如醴泉宮。

辛酉,齊以開府儀同三司徐之才尚書左僕射。

戊寅,葬武宣皇后於萬安陵。

閏月,戊申,上謁太廟。

五月,壬午,齊遣使來弔。

六月,乙酉,齊以廣寧王孝珩為司空。

甲辰,齊穆夫人生子恆。齊主時未有男,為之大赦。陸令萱欲以恆為太子,恐斛律后恨怒,乃白齊主,使斛律后母養之。

己丑,齊以開府儀同三司唐邕為尚書右僕射。

秋,七月,齊立肅宗子彥基為城陽王,彥忠為梁郡王。甲寅,以尚書令蘭陵王長恭為錄尚書事,中領軍和士開為尚書令,賜爵淮陽王。

士開威權日盛,朝士不知廉恥者,或為之假子,與富商大賈同在伯仲之列。嘗有一人士參士開疾,值醫云:「王傷寒極重,應服黃龍湯。」士開有難色。人士曰:「此物甚易服,王不須疑,請為王先嘗之。」一舉而盡。士開感其意,為之強服,遂得愈。

乙卯,周主還長安。

癸酉,齊以華山王凝為太傅。

司空章昭達攻梁,梁主與周總管陸騰拒之。周人於峽口南岸築安蜀城,橫引大索於江上,編葦為橋,以度軍糧。昭達命軍士為長戟,施於樓船上,仰割其索。索斷,糧絕,因縱兵攻安蜀城,下之。

梁主告急于周襄州總管衞公直,直遣大將軍李遷哲將兵救之。遷哲以其所部守江陵外城,自帥騎兵出南門,使步出北門,首尾邀擊陳兵,陳兵多死。夜,陳兵竊於城西以梯登城,登者已數百人,遷哲與陸騰力戰拒之,乃退。

昭達又決龍川寧朔隄,引水灌江陵。騰出戰於西隄,昭達兵不利,乃引還。

八月,辛卯,齊主如晉陽。

九月,乙巳,齊立皇子恆為太子。

冬,十月,辛巳朔,日有食之。

齊以廣寧王孝珩為司徒,上洛王思宗為司空。復以梁永嘉王莊為開府儀同三司、梁王,許以興復,竟不果。及齊亡,莊憤邑,卒於鄴。

乙酉,上享太廟。

己丑,齊復威宗諡曰文宣皇帝,廟號顯祖。

丁酉,周鄭桓公達奚武卒。

十二月,丁亥,齊主還鄴。

周大將軍鄭恪將兵平越巂,置西寧州。

周、齊爭宜陽,久而不決。勳州刺史韋孝寬謂其下曰:「宜陽一城之地,不足損益,兩國爭之,勞師彌年。彼豈無智謀之士,若棄崤東,來圖汾北,我必失地。今宜速於華谷及長秋築城以杜其意。脫其先我,圖之實難。」乃畫地形,且陳其狀。晉公護謂使者曰:「韋公子孫雖多,數不滿百,汾北築城,遣誰過之?」事遂不行。

齊斛律光果出晉州道,於汾北築華谷、龍門二城。光至汾東,與孝寬相見,光曰:「宜陽一城,久勞爭戰。今已舍彼,欲於汾北取償,幸勿怪也。」孝寬曰:「宜陽,彼之要衝,汾北,我之所棄。我棄彼取,其償安在!君輔翼幼主,位望隆重,不撫循百姓而極武窮兵,苟貪尋常之地,塗炭疲弊之民,竊為君不取也!」

光進圍定陽,築南汾城以逼之。周人釋宜陽之圍以救汾北。晉公護問計於齊公憲,憲曰:「兄宜暫出同州以為聲勢,憲請以精兵居前,隨機攻取。」護從之。

宣帝太建三年(辛卯,公元五七一年)

春,正月,乙丑,以尚書右僕射徐陵為左僕射。

丁巳,齊使兼散騎常侍劉環儁來聘。

辛酉,上祀南郊;辛未,祀北郊。

齊斛律光築十三城於西境,馬上以鞭指畫而成,拓地五百里,而未嘗伐功。又與周韋孝寬戰於汾北,破之。齊公憲督諸將東拒齊師。

二月,辛巳,上祀明堂。丁酉,耕藉田。

壬寅,齊以蘭陵王長恭為太尉,趙彥深為司空,和士開錄尚書事,徐之才為尚書令,唐邕為左僕射,吏部尚書馮子琮為右僕射,仍攝選。

子琮素諂附士開,至是,自以太后親屬,且典選,頗擅引用人,不復啟稟,由是與士開有隙。

三月,丁丑,大赦。

周齊公憲自龍門渡河,斛律光退保華谷,憲攻拔其新築五城。齊太宰段韶、蘭陵王長恭將兵禦周師,攻柏谷城,拔之而還。

夏,四月,戊寅朔,日有食之。

壬午,齊以琅邪王儼為太保。

壬辰,齊遣使來聘。

周陳公純取齊宜陽等九城,齊斛律光將步騎五萬赴之。

五月,癸亥,周使納言鄭詡來聘。

周晉公護使中外府參軍郭榮城於姚襄城南、定陽城西,齊段韶引兵襲周師,破之。六月,韶圍定陽城,周汾州刺史楊敷固守不下。韶急攻之,屠其外城。時韶臥病,謂蘭陵王長恭曰:「此城三百重澗,皆無走路;唯慮東南一道耳,賊必從此出,宜簡精兵專守之,此必成擒。」長恭乃令壯士千餘人伏於東南澗口。城中糧盡,齊公憲總兵救之,憚韶,不敢進。敷帥見兵突圍夜走,伏兵擊擒之,盡俘其衆。乙巳,齊取周汾州及姚襄城,唯郭榮所築城獨存。敷,愔之族子也。

敷子素,少多才藝,有大志,不拘小節,以其父守節陷齊,未蒙贈諡,上表申理。周主不許,至於再三,帝大怒,命左右斬之。素大言曰:「臣事無道天子,死其分也!」帝壯其言,贈敷大將軍,諡曰忠壯,以素為儀同三司,漸見禮遇。帝命素為詔書,下筆立成,詞義兼美,帝曰:「勉之,勿憂不富貴。」素曰:「但恐富貴來逼臣,臣無心圖富貴也。」

齊斛律光與周師戰於宜陽城下,取周建安等四戍,捕虜千餘人而還。軍未至鄴,齊主敕使散兵,光以軍士多有功者,未得慰勞,乃密通表,請遣使宣旨,軍仍且進,齊朝發使遲留。軍還,將至紫陌,光乃駐營待使。帝聞光軍已逼,心甚惡之,亟令舍人召光入見,然後宣勞散兵。

齊琅邪王儼以和士開、穆提婆等專橫奢縱,意甚不平。二人相謂曰:「琅邪王眼光奕奕,數步射人,向者暫對,不覺汗出;吾輩見天子奏事尚不然。」由是忌之,乃出儼居北宮,五日一朝,不得無時見太后。

儼之除太保也,餘官悉解,猶帶中丞及京畿。士開等以北城有武庫,欲移儼於外,然後奪其兵權。治書侍御史王子宜,與儼所親開府儀同三司高舍洛、中常侍劉辟彊說儼曰:「殿下被疏,正由士開間搆,何可出北宮入民間也!」儼謂侍中馮子琮曰:「士開罪重,兒欲殺之,何如?」子琮心欲廢帝而立儼,因勸成之。

儼令子宜表彈士開罪,請禁推。子琮雜他文書奏之,帝不審省而可之。儼誑領軍庫狄伏連曰:「奉敕,令領軍收士開。」伏連以告子琮,且請覆奏,子琮曰:「琅邪受敕,何必更奏。」伏連信之,發京畿軍士,伏於神虎門外,并戒門者不聽士開入。秋,七月,庚午旦,士開依常早參,伏連前執士開手曰:「今有一大好事。」王子宜授以一函,云:「有敕,令王向臺。」因遣軍士護送。儼遣都督馮永洛就臺斬之。

儼本意唯殺士開,其黨因逼儼曰:「事旣然,不可中止。」儼遂帥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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