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治通鑑 - 卷二O四 唐紀二十

作者: 司馬光 主編9,575】字 目 录

不可。由是大忤諸武意,故斥長倩令西征吐蕃,未至,徵還,下制獄。承嗣又譖輔元。來俊臣又脅長倩子靈原,令引司禮卿兼判納言事歐陽通等數十人,皆云同反。通為俊臣所訊,五毒備至,終無異詞,俊臣乃詐為通款。冬,十月,己酉,長倩、輔元、通等皆坐誅。

王慶之見太后,太后曰:「皇嗣我子,柰何廢之?」慶之對曰:「『神不歆非類,民不祀非族。』今誰有天下,而以李氏為嗣乎!」太后諭遣之。慶之伏地,以死泣請,不去,太后乃以印紙遺之曰:「欲見我,以此示門者。」自是慶之屢求見,太后頗怒之,命鳳閣侍郎李昭德賜慶之杖。昭德引出光政門外,以示朝士曰:「此賊欲廢我皇嗣,立武承嗣!」命撲之,耳目皆血出,然後杖殺之,其黨乃散。

昭德因言於太后曰:「天皇,陛下之夫;皇嗣,陛下之子。陛下身有天下,當傳之子孫為萬代業,豈得以姪為嗣乎!自古未聞姪為天子而為姑立廟者也!且陛下受天皇顧託,若以天下與承嗣,則天皇不血食矣。」太后亦以為然。昭德,乾祐之子也。

壬辰,殺鸞臺侍郎 同平章事樂思晦、右衞將軍李安靜。安靜,綱之孫也。太后將革命,王公百官皆上表勸進,安靜獨正色拒之。及下制獄,來俊臣詰其反狀,安靜曰:「以我唐家老臣,須殺卽殺!若問謀反,實無可對!」俊臣竟殺之。

太學生王循之上表,乞假還鄉,太后許之。狄仁傑曰:「臣聞君人者唯殺生之柄不假人,自餘皆歸之有司。故左、右丞,徒以下不句;左、右相,流以上乃判,為其漸貴故也。彼學生求假,丞、簿事耳,若天子為之發敕,則天下之事幾敕可盡乎!必欲不違其願,請普為立制而已。」太后善之。

打 印】 【来源:读书之家-dushuzhijia.com】

首页上一页1234 下一页 末页 共4页/8000条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