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治通鑑 - 卷二O七 唐紀二十三

作者: 司馬光 主編9,455】字 目 录

起上章困敦(庚子)七月,盡旃蒙大荒落(乙巳)正月,凡四年有奇。

則天順聖皇后久視元年(庚子,公元七OO年)

秋,七月,獻俘於含樞殿。太后以楷固為左玉鈐衞大將軍、燕國公,賜姓武氏。召公卿合宴,舉觴屬仁傑曰:「公之功也。」將賞之,對曰:「此乃陛下威靈,將帥盡力,臣何功之有!」固辭不受。

閏月,戊寅,車駕還宮。

己丑,以天官侍郎張錫為鳳閣侍郎、同平章事。鸞臺侍郎、同平章事李嶠罷為成均祭酒。錫,嶠之舅也,故罷嶠政事。

丁酉,吐蕃將麴莽布支寇涼州,圍昌松,隴右諸軍大使唐休璟與戰於港源谷。麴莽布支兵甲鮮華,休璟謂諸將曰:「諸論旣死,麴莽布支新為將,不習軍事,望之雖如精銳,實易與耳,請為諸君破之。」乃被甲先陷陳,六戰皆捷,吐蕃大奔,斬首二千五百級,獲二裨將而還。

司府少卿楊元亨,尚食奉御楊元禧,皆弘武之子也。元禧嘗忤張易之,易之言於太后:「元禧,楊素之族;素父子,隋之逆臣,子孫不應供奉。」太后從之,壬寅,制:「楊素及其兄弟子孫皆不得任京官。」左遷元亨睦州刺史,元禧貝州刺史。

庚戌,以魏元忠為隴右諸軍大使,擊吐蕃。

庚申,太后欲造大像,使天下僧尼日出一錢以助其功。狄仁傑上疏諫,其略曰:「今之伽藍,制過宮闕。功不使鬼,止在役人,物不天來,終須地出,不損百姓,將何以求!」又曰:「游僧皆託佛法,詿誤生人;里陌動有經坊,闤闠亦立精舍。化誘所急,切於官徵;法事所須,嚴於制敕。」又曰:「梁武、簡文捨施無限,及三淮沸浪,五嶺騰煙,列剎盈衢,無救危亡之禍,緇衣蔽路,豈有勤王之師!」又曰:「雖斂僧錢,百未支一。尊容旣廣,不可露居,覆以百層,尚憂未遍,自餘廊宇,不得全無。如來設敎,以慈悲為主。豈欲勞人,以存虛飾!」又曰:「比來水旱不節,當今邊境未寧,若費官財,又盡人力,一隅有難,將何以救之!」太后曰:「公敎朕為善,何得相違!」遂罷其役。

阿悉吉薄露叛,遣左金吾將軍田揚名、殿中侍御史封思業討之。軍至碎葉,薄露夜於城傍剽掠而去,思業將騎追之,反為所敗。揚名引西突厥斛瑟羅之衆攻其城,旬餘,不克。九月,薄露詐降,思業誘而斬之,遂俘其衆。

太后信重內史梁文惠公狄仁傑,羣臣莫及,常謂之國老而不名。仁傑好面引廷爭,太后每屈意從之。嘗從太后遊幸,遇風吹仁傑巾墜,而馬驚不能止,太后命太子追執其鞚而繫之。仁傑屢以老疾乞骸骨,太后不許。入見,常止其拜,曰:「每見公拜,朕亦身痛。」仍免其宿直,戒其同僚曰:「自非軍國大事,勿以煩公。」辛丑,薨,太后泣曰:「朝堂空矣!」自是朝廷有大事,衆或不能決,太后輒歎曰:「天奪吾國老何太早邪!」

太后嘗問仁傑:「朕欲得一佳士用之,誰可者?」仁傑曰:「未審陛下欲何所用之?」太后曰:「欲用為將相。」仁傑對曰:「文學縕借,則蘇味道、李嶠固其選矣。必欲取卓犖奇才,則有荊州長史張柬之,其人雖老,宰相才也。」太后擢柬之為洛州司馬。數日,又問仁傑,對曰:「前薦柬之,尚未用也。」太后曰:「已遷矣。」對曰:「臣所薦者可為宰相,非司馬也。」乃遷秋官侍郎;久之,卒用為相。仁傑又嘗薦夏官侍郎姚元崇、監察御史曲阿桓彥範、太州刺史敬暉等數十人,率為名臣。或謂仁傑曰:「天下桃李,悉在公門矣。」仁傑曰:「薦賢為國,非為私也。」

初,仁傑為魏州刺史,有惠政,百姓為之立生祠。後其子景暉為魏州司功參軍,貪暴為人患,人遂毀其像焉。

冬,十月,辛亥,以魏元忠為蕭關道大總管,以備突厥。

甲寅,制復以正月為十一月,一月為正月,赦天下。

丁巳,納言韋巨源罷,以文昌右丞韋安石為鸞臺侍郎、同平章事。安石,津之孫也。

時武三思、張易之兄弟用事,安石數面折之。嘗侍宴禁中,易之引蜀商宋霸子等數人在座同博。安石跪奏曰:「商賈賤類,不應得預此會。」顧左右逐出之,座中皆失色;太后以其言直,勞勉之,同列皆歎服。

丁卯,太后幸新安;壬申,還宮。

十二月,甲寅,突厥掠隴右諸監馬萬餘匹而去。

時屠禁尚未解,鳳閣舍人全節崔融上言,以為「割烹犧牲,弋獵禽獸,聖人著之典禮,不可廢闕。又,江南食魚,河西食肉,一日不可無;富者未革,貧者難堪,況貧賤之人,仰屠為生,日戮一人,終不能絕,但資恐喝,徒長姦欺。為政者苟順月令,合禮經,自然物遂其生,人得其性矣。」戊午,復開屠禁,祠祭用牲牢如故。

則天后長安元年(辛丑,公元七O一年)

春,正月,丁丑,以成州言佛迹見,改元大足。

二月,己酉,以鸞臺侍郎柏人李懷遠同平章事。

三月,鳳閣侍郎、同平章事張錫坐知選漏泄禁中語、贓滿數萬,當斬,臨刑釋之,流循州。時蘇味道亦坐事與錫俱下司刑獄,錫乘馬,意氣自若,舍于三品院,帷屏食飲,無異平居。味道步至繫所,席地而臥,蔬食而已。太后聞之,赦味道,復其位。

是月,大雪

打 印】 【来源:读书之家-dushuzhijia.com】

首页 上一页 1 234下一页末页共4页/8000条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