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官言之,正當為卿。足下非張卿家奴,何郎之有!」舉坐悚惕。時自武三思以下,皆謹事易之兄弟,璟獨不為之禮。諸張積怒,常欲中傷之;太后知之,故得免。
丁未,以左武衞大將軍武攸宜充西京留守。
冬,十月,丙寅,車駕發西京;乙酉,至神都。
十一月,突厥遣使謝許婚。丙寅,宴於宿羽臺,太子預焉。宮尹崔神慶上疏,以為:「今五品以上所以佩龜者,為別敕徵召,恐有詐妄,內出龜合,然後應命。況太子國本,古來徵召皆用玉契。此誠重慎之極也。昨緣突厥使見,太子應預朝參,直有文符下宮,曾不降敕處分,臣愚謂太子非朔望朝參、應別召者,望降墨敕及玉契。」太后甚然之。
始安獠歐陽倩擁衆數萬,攻陷州縣,朝廷思得良吏以鎮之。朱敬則稱司封郎中裴懷古有文武才;制以懷古為桂州都督,仍充招慰討擊使。懷古纔及嶺上,飛書示以禍福,倩等迎降,且言「為吏所侵逼,故舉兵自救耳。」懷古輕騎赴之。左右曰:「夷獠無信,不可忽也。」懷古曰:「吾仗忠信,可通神明,而況人乎!」遂詣其營,賊衆大喜,悉歸所掠貨財;諸洞酋長素持兩端者,皆來款附,嶺外悉定。
是歲,分命使者以六條察州縣。
吐蕃南境諸部皆叛,贊普器弩悉弄自將擊之,卒於軍中。諸子爭立,久之,國人立其子棄隸蹜贊為贊普,生七年矣。
則天后長安四年(甲辰,公元七O四年)
春,正月,丙申,冊拜右武衞將軍阿史那懷道為西突厥十姓可汗。懷道,斛瑟羅之子也。
丁未,毀三陽宮,以其材作興泰宮於萬安山。二宮皆武三思建議為之,請太后每歲臨幸,功費甚廣,百姓苦之。左拾遺盧藏用上疏,以為:「左右近臣多以順意為忠,朝廷具僚皆以犯忤為戒,致陛下不知百姓失業,傷陛下之仁。陛下誠能以勞人為辭,發制罷之,則天下皆知陛下苦己而愛人也。」不從。藏用,承慶之弟孫也。
壬子,以天官侍郎韋嗣立為鳳閣侍郎、同平章事。
夏官侍郎、同鳳閣鸞臺三品李迥秀頗受賄賂,監察御史馬懷素劾奏之。二月,癸亥,迥秀貶廬州刺史。
壬申,正諫大夫、同平章事朱敬則以老疾致仕。敬則為相,以用人為先,自餘細務不之視。
太后嘗與宰相議及刺史、縣令。三月,己丑,李嶠、唐休璟等奏:「竊見朝廷物議,遠近人情,莫不重內官,輕外職,每除授牧伯,皆再三披訴。比來所遣外任,多是貶累之人;風俗不澄,寔由於此。望於臺、閣、寺、監妙簡賢良,分典大州,共康庶績。臣等請輟近侍,率先具僚。」太后命書名探之,得韋嗣立及御史大夫楊再思等二十人。癸巳,制各以本官檢校刺史,嗣立為汴州刺史。其後政績可稱者,唯常州刺史薛謙光、徐州刺史司馬鍠而已。
丁亥,徙平恩王重福為譙王。
以夏官侍郎宗楚客同平章事。
鳳閣侍郎、同鳳閣鸞臺三品蘇味道謁歸葬其父,制州縣供葬事。味道因之侵毀鄉人墓田,役使過度。監察御史蕭至忠劾奏之,左遷坊州刺史。至忠,引之玄孫也。
夏,四月,壬戌,同鳳閣鸞臺三品韋安石知納言,李嶠知內史事。
太后幸興泰宮。
太后復稅天下僧尼,作大像於白司馬阪,令春官尚書武攸寧檢校,糜費巨億。李嶠上疏,以為:「天下編戶,貧弱者衆。造像錢見有一十七萬餘緡,若將散施,人與一千,濟得一十七萬餘戶。拯飢寒之弊,省勞役之勤,順諸佛慈悲之心,霑聖君亭育之意,人神胥悅,功德無窮。方作過後因緣,豈如見在果報!」監察御史張廷珪上疏諫曰:「臣以時政論之,則宜先邊境,蓄府庫,養人力;以釋敎論之,則宜救苦厄,滅諸相,崇無為。伏願陛下察臣之愚,行佛之意,務以理為上,不以人廢言。」太后為之罷役,仍召見廷珪,深賞慰之。
鳳閣侍郎、同鳳閣鸞臺三品姚元崇以母老固請歸侍;六月,辛酉,以元崇行相王府長史,秩位並同三品。
乙丑,以天官侍郎崔玄暐同平章事。
召鳳閣侍郎、同平章事、檢校汴州刺史韋嗣立赴興泰宮。
丁丑,以李嶠同鳳閣鸞臺三品。嶠自請解內史。
壬午,以相王府長史姚元崇兼知夏官尚書、同鳳閣鸞臺三品。
秋,七月,丙戌,以神都副留守楊再思為內史。
再思為相,專以諂媚取容。司禮少卿張同休,易之之兄也,嘗召公卿宴集,酒酣,戲再思曰:「楊內史面似高麗。」再思欣然,卽翦紙帖巾,反披紫袍,為高麗舞,舉坐大笑。時人或譽張昌宗之美曰:「六郎面似蓮花。」再思獨曰:「不然。」昌宗問其故,再思曰:「乃蓮花似六郎耳。」
甲午,太后還宮。
乙未,司禮少卿張同休、汴州刺史張昌期、尚方少監張昌儀皆坐贓下獄,命左右臺共鞫之;丙申,敕,張易之、張昌宗作威作福,亦命同鞫。辛丑,司刑正賈敬言奏:「張昌宗強市人田,應徵銅二十斤。」制「可」。乙巳,御史大夫李承嘉、中丞桓彥範奏:「張同休兄弟贓共四千餘緡,張昌宗法應免官。」昌宗奏:「臣有功於國,所犯不至免官。」太后問諸宰相:「昌宗有功乎?」楊再思曰:「昌宗合神丹,聖躬服之有驗,此莫大之功。」太后悅,赦昌宗罪,復其官。左補闕戴令言作兩腳狐賦以譏再思,再思出令言為長社令。
丙午,夏官侍郎、同平章事宗楚客有罪,左遷原州都督,充靈武道行軍大總管。
癸丑,張同休貶岐山丞,張昌儀貶博望丞。
鸞臺侍郎、知納言事、同鳳閣鸞臺三品韋安石舉奏張易之等罪,敕付安石及右庶子、同鳳閣鸞臺三品唐休璟鞫之,未竟而事變。八月,甲寅,以安石兼檢校揚州刺史,庚申,以休璟兼幽營都督、安東都護。休璟將行,密言於太子曰:「二張恃寵不臣,必將之亂。殿下宜備之。」
相王府長史兼知夏官尚書事、同鳳閣鸞臺三品姚元崇上言:「臣事相王,不宜典兵馬。臣不敢愛死,恐不益於王。」辛酉,改春官尚書,餘如故。元崇字元之,時突厥叱列元崇反,太后命元崇以字行。
突厥默啜旣和親,戊寅,始遣淮陽王武延秀還。
九月,壬子,以姚元之充靈武道行軍大總管;辛酉,以元之為靈武道安撫大使。
元之將行,太后令舉外司堪為宰相者。對曰:「張柬之沈厚有謀,能斷大事,且其人已老。惟陛下急用之。」冬,十月,甲戌,以秋官侍郎張柬之同平章事,時年且八十矣。
乙亥,以韋嗣立檢校魏州刺史,餘如故。
壬午,以懷州長史河南房融同平章事。
太后命宰相各舉堪為員外郎者,韋嗣立薦廣武公岑羲曰:「但恨其伯父長倩為累。」太后曰:「苟或有才,此何所累!」遂拜天官員外郎。由是諸緣坐者始得進用。
十一月,丁亥,以天官侍郎韋承慶為鳳閣侍郎、同平章事。
癸卯,成均祭酒、同鳳閣鸞臺三品李嶠罷為地官尚書。
十二月,甲寅,敕大足已來新置官並停。
丙辰,鳳閣侍郎、同平章事韋嗣立罷為成均祭酒,檢校魏州刺史如故;以兄承慶入相故也。
太后寢疾,居長生院,宰相不得見者累月,惟張易之、昌宗侍側。疾少閒,崔玄暐奏言:「皇太子、相王,仁明孝友,足侍湯藥。宮禁事重,伏願不令異姓出入。」太后曰:「德卿厚意。」易之、昌宗見太后疾篤,恐禍及己,引用黨援,陰為之備。屢有人為飛書及牓其事於通衢,云「易之兄弟謀反」,太后皆不問。
辛未,許州人楊元嗣,告「昌宗嘗召術士李弘泰占相,弘泰言昌宗有天子相,勸於定州造佛寺,則天下歸心。」太后命韋承麇慶及司刑卿崔神慶、御史中丞宋璟鞫之。神慶,神基之弟也。承慶、神慶奏言:「昌宗款稱『弘泰之語,尋已奏聞」,準法首原;弘泰妖言,請收行法。」璟與大理丞封全禎奏:「昌宗寵榮如是,復召術士占相,志欲何求!弘泰稱筮得純乾,天子之卦。昌宗儻以弘泰為妖妄,何不執送有司!雖云奏聞,終是包藏禍心,法當處斬破家。請收付獄,窮理其罪!」太后久之不應,璟又曰:「儻不卽收繫,恐其搖動衆心。」太后曰:「卿且停推,俟更檢詳文狀。」璟退,左拾遺江都李邕進曰:「向觀宋璟所奏,志安社稷,非為身謀,願陛下可其奏。」太后不聽。尋敕璟揚州推按,又敕璟按幽州都督屈突仲翔贓汚,又敕璟副李嶠安撫隴、蜀;璟皆不肯行,奏曰:「故事,州縣官有罪,品高則侍御史、卑則監察御史按之,中丞非軍國大事,不當出使。今隴、蜀無變,不識陛下遣臣出外何也?臣皆不敢奉制。」
司刑少卿桓彥範上疏,以為:「昌宗無功荷寵,而包藏禍心,自招其咎,此乃皇天降怒;陛下不忍加誅,則違天不祥。且昌宗旣云奏訖,則不當更與弘泰往還,使之求福禳災,是則初無悔心;所以奏者,擬事發則云先已奏陳,不發則俟時為逆。此乃奸臣詭計,若云可捨,誰為可刑!況事已再發,陛下皆釋不問,使昌宗益自負得計,天下亦以為天命不死,此乃陛下養成其亂也。苟逆臣不誅,社稷亡矣。請付鸞臺鳳閣三司,考竟其罪!」疏奏,不報。
崔玄暐亦屢以為言,太后令法司議其罪。玄暐弟司刑少卿昪,處以大辟。宋璟復奏收昌宗下獄。太后曰:「昌宗已自奏聞。」對曰:「昌宗為飛書所逼,窮而自陳,勢非得已。且謀反大逆,無容首免。若昌宗不伏大刑,安用國法!」太后溫言解之。璟聲色逾厲曰:「昌宗分外承恩,臣知言出禍從,然義激於心,雖死不恨!」楊再思恐其忤旨,遽宣敕令出,璟曰:「聖主在此,不煩宰相擅宣敕命!」太后乃可其奏,遣昌宗詣臺,璟庭立而按之;事未畢,太后遣中使召昌宗特敕赦之。璟歎曰:「不先擊小子腦裂,負此恨矣!」太后乃使昌宗詣璟謝,璟拒不見。
左臺中丞桓彥範、右臺中丞東光袁恕己共薦詹事司直陽嶠為御史。楊再思曰:「嶠不樂搏擊之任如何?」彥範曰:「為官擇人,豈必待其所欲!所不欲者,尤須與之,所以長難進之風,抑躁求之路。」乃擢為右臺侍御史。嶠,休之之玄孫也。
先是李嶠、崔玄暐奏:「往屬革命之時,人多逆節,遂致刻薄之吏,恣行酷法。其周興等所劾破家者,並請雪免。」司刑少卿桓彥範又奏陳之,表疏前後十上,太后乃從之。
中宗大和大聖大昭孝皇帝神龍元年(乙巳,公元七O五年)
春,正月,壬午朔,赦天下,改元。自文明以來得罪者,非揚、豫、博三州及諸反逆魁首,咸赦除之。
太后疾甚,麟臺監張易之、春官侍郎張昌宗居中用事,張柬之、崔玄暐與中臺右丞敬暉、司刑少卿桓彥範、相王府司馬袁恕己謀誅之。柬之謂右羽林衞大將軍李多祚曰:「將軍今日富貴,誰所致也?」多祚泣曰:「大帝也。」柬之曰:「今大帝之子為二豎所危,將軍不思報大帝之德乎?」多祚曰:「苟利國家,惟相公處分,不敢顧身及妻子!」因指天地以自誓。遂與定謀。
初,柬之與荊府長史閺鄉楊元琰相代,同泛江,至中流,語及太后革命事,元琰慨然有匡復之志。及柬之為相,引元琰為右羽林將軍,謂曰:「君頗記江中之言乎?今日非輕授也。」柬之又用彥範、暉及右散騎侍郎李湛皆為左、右羽林將軍,委以禁兵。易之等疑懼,乃更以其黨武攸宜為右羽林大將軍,易之等乃安。
俄而姚元之自靈武至,柬之、彥範相謂曰:「事濟矣!」遂以其謀告之。彥範以事白其母,母曰:「忠孝不兩全,先國後家可也。」時太子於北門起居,彥範、暉謁見,密陳其策,太子許之。
癸卯,柬之、玄暐、彥範與左威衞將軍薛思行等帥左右羽林兵五百餘人至玄武門,遣多祚、湛及內直郎、駙馬都尉安陽王同皎詣東宮迎太子。太子疑,不出,同皎曰:「先帝以神器付殿下,橫遭幽廢,人神同憤,二十三年矣!今天誘其衷,北門、南牙,同心協力,以誅凶豎,復李氏社稷,願殿下蹔至玄武門以副衆望。」太子曰:「凶豎誠當夷滅,然上體不安,得無驚怛!諸公更為後圖。」李湛曰:「諸將相不顧家族以徇社稷,殿下柰何欲納之鼎鑊乎!請殿下自出止之。」太子乃出。
同皎扶抱太子上馬,從至玄武門,斬關而入。太后在迎仙宮,柬之等斬易之、昌宗於廡下,進至太后所寢長生殿,環繞侍衞。太后驚起,問曰:「亂者誰邪?」對曰:「張易之、昌宗謀反,臣等奉太子令誅之,恐有漏洩,故不敢以聞。稱兵宮禁,罪當萬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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